《五行精纪》——论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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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煞
或逢四杀、五鬼、六害、七伤、天罗、地网、三元九宫,福臻成庆,祸并危疑。
莹和尚注云:四杀谓辰戌丑未。
王氏注云:四杀者寅申巳亥四之劫者是也五鬼谓五行之鬼,六害谓寅巳之类,七伤谓劫杀等神,戌亥谓之天罗,辰巳巳为之地网,凡相得者为吉,相克者为凶,祸并则危疑,福臻则成庆。
王氏注云:以上神杀皆为凶,或三元九宫五行,生旺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庆,盖五行为神杀之先,或值凶煞,兼三元九宫五行四柱又在衰败之地,则祸并危疑。
夹杀持丘
夹杀持丘,亲姻哭送
莹和尚注云:辰戌丑未谓之四大杀,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入墓,假令己巳木命,得己未日,此是本家三丘,又加临羊刃,故曰夹杀持丘,亲姻哭送,王氏注云:如乙未人得己丑,金人以丑为三丘五墓,己丑火夹带返吟破命,兼为身鬼,故凶。
须要明其神杀轻重,校量身克杀而尚轻,杀克身而尤重。
莹和尚注云:吉凶神杀,百有余坐,或得于日时,或逢于岁运,但以杀克身而重,身克杀而轻,更要随器审详,临机消息(并珞琭子)
八专九丑
老醉秦楼十二,直缘重犯八专,少亡楚甸八千,应是叠遭九丑。
八专为荫欲之杀,九丑为妨害之辰。
重犯八专者,好花酒而老独醉于秦楼。
叠带九丑者,逞凶豪而少年亡于楚甸,八专乃甲寅乙卯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戍、癸丑
九丑乃己酉也。
(壶中子)
李九万云:八专主酒色,日上有不正之妻,时上有不正之子女,人犯者不择亲疏,犯多者尤紧。
九丑壬子壬午戊子戊午己酉己卯乙酉乙卯辛卯辛酉是也,妇人犯者主产厄,男犯多者不令终。
歌八专甲寅乙卯,并己未丁未庚申辛酉、戊戍、癸丑,名八专,老醉秦都楼十二。
歌九丑壬戊两双居子午,乙辛卯酉亦重逢,更将己上兔鸡数,九丑令人不善终。
返吟又遇干枭食,寿短伤妻并子息,家虚财耗爱轻人,犯上吐言皆傲忽。
返吟又遇子见午是也。
枭食是倒食,如甲子壬午是倒食,返吟,以纳音轻重,支神克剥言之。
临官遇劫或贪狼,浪迹多为花酒客。
凡人遇临官,曰桃花杀,或遇劫杀亡神,皆好酒色破家,贪狼乃亡神,破军乃劫杀,异名,二杀或命中带来临官之位,必好酒色,且如丙戌壬辰丙午丙子戊寅戊申,人犯亥日时,值亡神劫杀,与桃花同位,乃好酒色人。
(并沉芝源髓)
诸杀伤
五鬼怕夜生空亡六害三刑怕金自怕火羊刃怕金
咸池怕水劫杀怕金华盖怕金木返吟怕鬼(三命篡局)
大抵凶煞所居干神,不宜带真鬼,虽见真官,尚变为鬼,况见真鬼,则为灾祸明矣。
(玉霄宝鉴)
杀须看纳音,与当生年相克者,为灾重,见生者轻,杀受旺气者,为灾重,杀返遭害破者轻,杀上带禄马贵人者,必主有大权势也。
(李中虚书)
贫贱所成
贫贱所成贫贱凶恶局
聚败极
甲申丁巳己卯己巳之类。
四柱不收
甲子丙寅丁巳辛亥壬申之类。
五行未备
甲子庚子己卯癸巳之类。
数无取用
如不合干,不支,而上下相异其气。
一方前后
如木命人得己丑之类。
柱多隔角
辛丑辛卯甲子甲戌
真者失时
如丙辛合在(二月、六月),丁壬合在(五月、八月)。
假音殃克
五行纳音,本轻却多逢克制。
主本倒乱
火年水日,更先逢生旺,继逢死绝。
父子乖违
日克年,时克年。
人生元命,犯以上之格,皆主贫贱,害身如此,而元命有气,却得富贵者,不久而多凶也。
(鬼谷遗文)
忽若干支错乱,阴阳偏枯,八字无格以持,九命有而驳杂,忽作闾巷之辈,忽焉市井之徒,岂独不利不名,又且多穷多窘。
此言黎庶之命。
范丹甑尘
范丹甑尘,盖值十恶大败
甲辰旬中,甲乙落空亡甲戌旬中,庚辛落空亡甲申旬中,丙丁落空亡,于此自落空亡之日生者,贫穷寒贱,独言日而不言月时,盖只有大败日,此乃十恶大败
(并壶中子)
八字金书云:甲寅旬壬癸落空亡甲辰旬甲乙落空亡甲申旬丙丁落空亡甲戌旬庚辛落空亡
绝中遇鬼
绝中遇鬼,多贫贱
如木命见壬申,如生年纳音值绝,更逢纳音鬼多,主贫贱,或多吉杀持,先须贫,后方富也。
有人是戊午年,壬戌月,癸亥日,戊寅时,其人先贫,盖壬戌癸亥乃是绝中逢鬼,后戊寅土与癸亥、君臣庆会,土能制水,寅午戌三合为炎上局,故主后大富也。
(沉芝源髓)
六害、四杀、三刑、身无气,或奴或蜱。
(隐迷赋)
贫贱之命,多无贵,或五行死绝,支干闲慢,不相干涉,此为贫困之人也。
凡命中多见死绝者,一生少得足意事,资财窘阙,忧煎逼迫之人也。
凡命见禄落空亡,大耗克身,天中临日,本命无气,一生破财贫贱之人也。
凡命一位上聚诸禄马,生旺而却天中临之,或有他位来害,至于气散者,穷悴福薄之人也。
凡命中五位死绝,或落空亡驿马克身,离乡背井,困穷之人也。
凡命见辰戌丑未相克五行无气而不激扬,位位逢合,支干闲慢者,奴贱命也。
贫贱之格,常用建禄、食神为救神,命中有此二救,虽贫而不至困饿,一遇运发,却小小称意,运过则伤贫贱也。
凡欲知凶恶者,乃命与五行无气,而又相克,支干乖戾,克互为凌战,带杀是也。
凡命见真气散,或真气散者,多是废疾人也。
凡命见官符、大耗、克、本命五行死绝,全然无救者,一生多官灾、屈辱、污浊、贫贱、受制于人也。
凡命见官符克身,或两木相刑者,平生主官事杖楚之灾也。
凡命见辰戌丑未,魁罡,全无贵人驿马相助者,乃孤独凶恶,流配远方人也.
凡命五行死绝无气相克处,不宜见天火、水溺、白虎、自缢一切恶杀,决是不令终之人也。
凡命见五行皆旺,而却位位相克气散者.多是暴死人也,若带诸杀,多是横死、夭亡、兵刃,误遭水火而终之命也。
凡命见交互空亡,孤寡四杀者,殍死路旁人也。
凡命见破碎,白虎羊刃相克,不以贵贱,死须破尸也。
凡命见天中重迭相克者,必不见尸也。
凡命见天中、大耗、劫杀同宫者,必有贱名、不良之行,更或五行克带白虎、羊刃之类,是劫戳而终也。
凡凶恶之格,常须贵人三奇华盖、夹贵为救神,有此四神相助,虽见凶神,不至切害。
大忌者,五行闲慢,死绝而无建禄,食神,三才克带杀,而无贵气相御,则其为贫贱凶恶,不能免也。
(并烛神经)
贼凶
四柱相刑,更临空废地,当居贼处,生而向中死。
(玉门关集)
吉凶得失
若乃初凶后吉,似源浊而流清,始吉终凶,状根甜而裔苦。
莹和尚注云:初主歇灭,而晚岁兴隆者,源浊流清之谓也,幼年建旺,而临老竛竮者,根甘裔苦之谓也。
若乃尊凶卑吉,救疗无功,尊吉卑凶,逢灾自愈。
莹和尚注云:立年为尊,其胎月日时,资以次之,大运为尊,其大岁小运资以次之,若遇本命与大运德合于建旺之乡,其岁运日时凶,而不能为咎,大运与本命互战于死囚之地,其岁运日时吉,而未足为救。
王氏注云:五行四柱或上尊凶而下卑吉者,卑胜尊也,下之克上曰伐也,克我之谓鬼,故虽救疗亦无功也。
或上尊吉,而
下卑凶,阴阳理顺,上之制下曰治也,我克之谓,故虽不药而自愈。
禄有三会,灾有五期
莹和尚注云:禄有三会者,长生、帝旺、库也,为至吉之地。
灾有五期者,衰、病、死、败、绝也,为至凶之地。
王氏注云:禄有三会,如甲禄在寅,遇甲寅是正禄之会,一禄也,得甲午是暗合,天德之会,二禄也。
甲戌乃禄堂之会,三禄也。
灾有五期者,以三元禄马五处,遇死绝之地者,是也,一说以大岁、月建、日辰、大小运五处,皆来期会凶煞克本命,斯亦谓之灾有五期。
赵氏新注云:如甲禄在寅,遇午戌亦同建禄,凡五行遇鬼、死、墓、绝为灾,故云三会五期。
联吉不喜,当忧不忧
联吉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肋。
莹和尚注云:闻喜以盈为言,盈者益也,不喜以亏为言,亏者损也,损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
当忧不忧者,但五行休废
处逢生是也。
如木得甲申癸巳,水金遇丁亥戊寅,土水值辛巳壬寅,金火得庚申己亥木,故曰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王氏注云:行年岁运若逢禄马贵人,可谓喜矣,后不为喜者,盖六甲中值十二位之空亡也,六阳命畏于阳宫,六阴位畏其阴宫,乃正空亡
凶会吉会,阴错阳差
凶会吉会,伏吟返吟,阴错阳差,天地击。
莹和尚云:凶会吉会,伏吟返吟,曾未定也,且如甲子金命,伏吟庚之土,为吉,戊子火为凶,返吟以戊午为凶,庚午土为吉,切忌阴错阳差,天冲地击,如甲木畏其庚金,子水伤其午火。
王氏注云:凶会吉会者,如癸亥人,三元受水一气,或行年岁运会于己卯,水死于卯,而遇己卯土为鬼,则禄命、命、身三元皆死,故曰凶。
一说行年岁运禄马皆在生旺之地,而来拱生我元命之谓吉会,皆来克我之为凶会,冲命一辰曰返吟,本位曰伏吟,以阴遇阴曰错,以阳遇阳曰差,纯阴则不能成,纯阳则不能生,此阴错阳差也。
天冲地击者,戌亥曰天罗,辰巳曰地网,冲击于五行阴阳绝灭之地,岁运得此,更在返吟上,其为凶祸可知也,四柱寓于上,纵贵而不寿。
恶曜有喜,福星祸发
恶曜加而有喜,疑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王氏注云:命之四柱五行,或皆乘生旺之气,未曾发福,恶曜加之,其凶不胜福,则变凶为喜,故为疑其大器,或五行四柱俱在休囚死绝之内,未曾发祸,吉星临之,其吉以胜凶,反变以为祸,是为以表凶人,是知五行根基,为神杀之先,运气又次之矣。
莹和尚注云: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义德之顺矣,虽临诸杀,反为权星,富贵而骄,自贻其咎,故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善不失善报,为恶自招祸,此珞琭子之深戒。
赵氏新注云:宽仁厚德,非灾自远,景公善
言,荧惑退舍,不忠不教,祸自随之,德薄不任其福,反为祸也。
(并珞琭子)
四柱暗带
四柱中逢暗带,有辱有荣。
年月日时四柱,其间有暗带者,即慿暗带以言贵贱吉凶,盖暗带切于正带,假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带乙丑正印,为贵人,为引进神,为偏禄元,是以有荣。
甲子年,壬戌月,乃暗带癸亥,为亡神,为正空亡,是以有辱,余旁此。
(壶中子)
劫杀天岁 禄马奇舆
劫杀天岁遇用处,不能为凶,禄马奇舆逢破处,未始为福。
劫灾天岁四杀虽凶,若干支配合有用,则为福禄之神,禄马奇舆虽干之清气富贵之神,若干支配合为破败,则反为贫贱凶害之杀。
(鬼谷遗文)
重迭逢生印不临,此人名只播儒林,纵然有禄无权柄,争似清高意气深。
(林开五命)
五个星辰四个凶,就中临事每冲冲,贵人临着须相救,驿马加之得善终。
(鬼谷要诀)
先驳杂,后纯粹。
辛酉癸卯癸巳乙亥,以本自无气,而遽至生旺,又如金命人生于子寅月日,则金已死绝,若得己酉时,则金复旺于酉,而寅为己之天官贵,子为己之天乙贵人
又如癸巳人得戊寅日,则水为土所克,及得庚申时土,反为木所克,而水却生于申,此类皆是,故先驳杂而后纯粹,为五行之奇贵,切忌先纯粹,而后驳杂。
先贵后
杀时中见,奇神命上居,莫言官职好,必竟被诛。
(玉门关集)
气清气浊
四柱禄马贵人,生日吉神,则气清;值冲破,则气浊。
气清则科名巍峩,气浊则福禄浅薄。
吉中之凶
甲子生人,得丙寅坐禄乘马,遇食神可为贵矣,然甲子自死之金,又绝于寅,复遇丙寅长生之火,见克为鬼,故变吉为凶,余当依此消息。
仙瓢星
壬癸人得酉字,或酉人得壬癸字,为仙瓢星,水从酉为酒,遇吉,因酒成家,凶则破家。
(并广录)
分擘格
凡福聚处须要独立不相分擘,谓如壬癸辰卯日,又有壬癸辰卯时,则其处分擘矣。
(鬼谷命格)
一切福神所居之位,则欲生旺,生旺则荣贵。
一切杀神所居之位,则欲死绝,死绝则善终。
一说凡福神欲令得旺气,忌有败之者,凡凶神欲令得衰气,忌有助之者。
凡杀神如人命已入贵格,紧要处带杀,有福神主之,则名曰权柄,无福神主之,又杀气乘旺,递互相还,贵则虽贵,亦不善终,如命中更不入格,复为杀神递互相乘,则主下贱,而不善死。
相冲相破,六合三合,命中有之.即求其五行相得如何,或暗中生福,如死绝而复生,空亡而受破,相克而相成也,福中生祸,反此,凡伏吟入墓,唯夹贵则大好也,须有灾。
(林开五命)
乙字为披头杀,并天乙天德,定为高官,若重见者,乃披头,或为师巫,或倡优之人。
(宰公要诀)
命书曰:道途贱吏,岂无驿马攀鞍,市井薄徒,亦有三奇夹贵。
大抵夹贵、攀安、金柜,不可专用为吉杀,又云:孤杀,亡神、空亡、六害,不可专用为恶杀。
(广集)
当生紧处如逢破,富贵两途皆有祸。
(理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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