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十一 消息赋(珞琭子着,育吾子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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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十一
消息赋(珞琭子着,育吾子解)
元一气兮先天,禀清浊兮自然。
着三才以成象,播四气以为年。
(以原造化之始,三命之所由生也。
三命以干为禄,谓之天元;以支为命,谓之人元;以纳音为身,谓之地元
此古人窥见造化,所以法天地而体阴阳,配四柱而成八字
此珞琭子首言之义也。)
以干为禄,向背定其贫富;以支为命,详逆顺以循环。
(干犹木之干,支犹木之枝。
统言之,干阳而支阴也;分言之,干支各有阴阳也。
十干之禄,寄十二支中,阳道顺行,阴道逆转,皆自长生而数,遇本音临官以寓焉。
此阳生阴死、阴生阳死、自然之理也。
以干为禄而推之,则有向背。
如甲禄在寅,遇丑则谓之向,见卯则谓之背。
故禄前一辰日羊刃,禄后一辰曰禄库。
《经》云:向禄则生,背禄则死。
此所谓向背定其贫富者与!以支为命而详之,则有逆顺。
如阳男阴女,从生月顺行;阴男阳女,从生月逆行。
人禀受阴阳逆顺之气,在乎支干之中,周而复始,往来回圈,如寒暑之运四时而无穷者也。
故曰,以支为命,详逆顺以回圈。
昙莹曰:干禄推之有向背,吉凶究之有浅深。
背而逆者,可定其贫;向而顺者,以知其富。
然而不在一途取轨,亦有逢背禄而不贫。
于是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男迎女送,否泰交居,会吉会凶,作用定矣。)
运行则一辰十岁;折除乃三日为年。
精休旺以为妙,穷通变以为玄。
(先言干支,则八字定矣。
行运乃三命之最要者故首举其法,以示人焉。
运行则一辰十载;折除乃三日为年。
此古人立运之法也。
折除要明实历之数,命有节气浅深不同,运有就生就节互异,中间或休或旺,要与八字符协。
有喜生旺而恶休败,有宜休败而嫌生旺,千变万化,非达玄通幽消息,以尽造化之妙,其孰能与于斯?故曰: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通变之理得矣。
吉凶之义存焉,故能为妙为元,尽善尽美。)
其为气也,将来者进,成功者退。
如蛇在灰、如鳝在尘。
(气、五行之气也,播于四时。
如春则木旺、火相、土死、金囚、水休,迎之以临官、帝旺,将来者进;背之以休废、死绝,成功者退。
五行之气,回圈进退,人之行运,每居一辰,相者既进,旺者则退,当权者用之为福,不当权者用之无益。
五行气过则退,蛇鳝皆属火类,火至囚死为土,休废为灰。
巳中三兽,为蛇、为鳝、为蚓,故知蛇鳝为火,至囚死休废,则在尘在灰是土进而火退也。
莹和尚曰:鳝蚓为水土之属,居尘必忧。
腾蛇乃灰火之神,处灰为乐。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顺其所欲则吉;乖其所趋则凶,即物可以观造化也。
人之行运,虽同一宫,而气有进退,所处不异;而命有生死,见其不可不精休旺、穷通变也。
此说得之。)
其为有也,是从无而立有;其为无也,天垂象以示文。
(此正明五行之气,是从无而立有,故借天象五星以明之。
盖播物之初,孰为之有?太极之后,谁为之无,有出于无,无生于有。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其为常也,立仁立义;其为事也,或见或闻。
五行,在天为五星,在地为五岳,在人为五脏,推而行之,则为五常,常有可久之道。
《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
人之道,非仁与义。
则不能立也。
《书》曰: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
五常、五事,皆五行之变化,与人事相通。
人之性情去就,见闻动静,皆不逃乎此数。
或见或闻,如金木水火土则见,而宫商角征羽则闻;貌言视听思则见,而肃又哲谋圣则闻。
五行之用,至不可胜穷,非因机明智之士,孰能精察而默识之哉?)
崇为宝也,奇为贵也。
将星德,天乙加临;
本主休囚,行藏汨没。
(崇者,卑之反。
奇者,偶之对。
物以积而高,高之为崇,在五行,上生下是也。
物以无与耦之为奇;在五行异而乃群是也。
将星,月将也。
德、天、月德也。
天乙,贵神也。
生年为本,生日为主,休囚对生旺言。
人命年、月、日、时,四柱五行,上生下。
三奇,乙丙丁。
更带将星,德贵。
主本生旺得地,所谓吉将交临,而福臻成庆,此为至贵之命。
【赋】先言崇奇为宝贵,后言主本忌休囚,见崇奇为难遇,以主本为切要,而诸方神煞则次而言之。
是知命以五行为先,生旺为上,将星德贵又神煞之最吉者矣。
徐曰:崇以主本言,凡命中掌寿掌财掌灾福之辰,亦谓之崇。
奇以禄马言,凡命中财官印食,亦谓之奇。
德者日支德,辰,即六合也。
壬寅年、庚戌月,癸卯日,乙卯时,九月将在卯,其生日;五行九月金土六合,卯戌合,乙庚合,戊癸合。
如此五行,各不居休败之地、则贵。
似非赋义。)
至若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真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
(此举水土,以例其余。
勾陈为土之将,其于常也为信。
真武乃水之神,其于常也为智。
信也者,足以达于圣;智也者,足以撰其道。
五行之用、独善于兹。
得位者,戊己生七月,母在子乡、当权者,壬癸生七月,子居母家。
二物同源、俱生于申故也。
徐以戊己坐临寅卯、并亥卯未;壬癸坐临午巳,及辰戌丑未,下有官印、禄马、旺相库墓,为得位当权,似与联义有背。
不若只以土生四季,水遇三冬为是。)
不仁不义,庚辛与甲乙交差;或是或非,壬癸与丙丁相畏。
(上言当权得位,则不交差,不相畏也。
若甲见庚,乙见辛,丙见壬,丁见癸,犹二女同居,两男并处,阴阳不合,不成庆也。
庚辛主义,甲乙主仁,以交差,故不仁不义。
丙丁主礼,壬癸主智,以相畏,故或是或非。
若庚合于乙,辛合于甲,则刚柔相乘,仁义兼济,非交差也。
若丙见癸官,丁合壬禄,则阴阳相配,水火既济,非相畏也。
或以甲申乙酉为不仁,庚寅辛卯为不义,缘寅申庚申之交差,卯酉乙辛之暗战;丙遇壬,则丙非壬是;丁逢癸,则癸是丁非、子午同然,巳亥一致。
凡十遇此一辰,始可言之。)
故有先贤谦己,处俗求仙。
崇释则离官修定;归道乃水府求玄。
(仁义在乖于得失,是非常绊于荣枯,于是日用不知,曾无休息,故有先贤谦己,处俗求仙,割爱少私寡欲。
或崇释以灭心之火,或归道以益肾之精,内守精神,外除幻妄,达物我非有,明色空究竟者,莫非是也。)
是知五行通道,取用多门。
理于贤人,乱于不肖。
成于妙用,败于不能。
(道无乎不在,物无乎非道,五行变化,通乎大道,何所不该,其取用不一,故谓多门。
如识者取之以修定,仙者取之则求元。
自非顿悟之士,岂能与此?是故贤者得之,能穷理尽性,达五行之妙用;愚者失之,终亦自昧,而无所得。
能者养之以取福,不能者败之以取祸。
《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见不见之形,无时不有;抽不抽之绪,万古联绵。
(见不见之形,如十干禄寄十二支,有见不见之形存焉。
甲禄寅,寅为显见之禄;不见寅而见戌,以五子元遁至戌见甲戌,成为甲之禄堂,此所谓不见之禄。
甲以辛为官,辛禄酉,甲受金鸡酉,为明见之官;不见酉而见未,以天官遁甲入羊群,未上有辛,此所谓不见之官。
抽不抽之绪,如阳气生子旺卯终午,阴气生午旺酉终子,阳生则阴死,阴变则阳化,子午乃阴阳化生之始,终无极也。
阴极则阳生,阳机则阴生,气自子午中,孚甲抽轧而出,出入无间,往来不穷,如丝绪之联绵,万古不断之义。
《太玄》云:见不见之形,抽不抽之绪,则日迁月变,暑往寒来,代废代兴,更休更旺,一显一晦,一缩一抽,绵绵常存,无时不有。
阴阳五行,有见不见,有抽不抽,其理玄妙,其机发,无物不有,无时不然,自有天地人以来,便如此,要顿悟何如。)
是以河公惧其七煞,宣父畏其元辰
峨眉阐以三生,无全士庶;鬼谷播其九命,约以星观。
今集诸家之要,发其偏见之能,是以未解曲通,妙须神悟。
元辰七煞,煞之最凶。
命禀五行,斯患孰逃?上古圣贤,如河上公,仙之流也;文宣王,圣之至也,犹惧是二者,况其下乎?于是着书济世,吉凶祸福,告在未萌。
峨眉仙阐以三生,非不精也;鬼谷子播其九命,非不通也。
指陈玄言、幽奥难测,故云,约以星观,无全士庶。
三生,禄命身也。
九命、身命两宫,禄马二位,生年胎月、日、时也。
路碌子参集诸家之要旨,略其偏见之能,独发心得之见,着为是文,大解玄义,曲通妙机,在学者神悟而变通之,斯为善矣。)
臣出自兰野,幼慕真风。
入肆无悬壶之妙,游行无化杖之神。
息一气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
(臣者,对君之称。
兰野,地名。
自敍所出。
幼慕真风,则其志大矣。
悬壶化杖,乃壶公费长房故事,称前人之至妙,悔在己之无能。
外绝所欲,内无所思,息一气以凝神,消五行而通道,故着此赋,名《消息》焉。
盖造化有消有息故云。)
乾坤立其牝牡,金木定其刚柔;昼夜互为君臣,青赤时为父子。
(此消息造化之大规模也。
乾属阳,为天道、君道、夫道;坤属阴,为地道、臣道、妇道。
乾以动为体,曰辟户;坤以静为体,曰阖户。
乾坤立阴阳牝牡之合,两者交通,斯五行变化在其中矣。
《易》首乾坤,正此义也。
仁柔义刚,金木性之所司。
一阴一阳,刚柔相推。
独刚而无柔,则不能生变;独柔而无刚,则不能生化。
昼为刚,生变以进,夜为柔,生化以退。
积刚柔而成变化,则昼夜而成进退。
昼为阳以象君;夜为阴以象臣。
昼夜之道,其微有消息;其着有盈虚;其分有幽明;其数有生死。
一泰一否,一损一益。
终始之相因,新故之相代,荣辱之所至,福禄之自来,莫不本诸此也。
五行之神曰帝,东方青帝之父;生南方赤帝之子。
青赤之理,父传子道也。
阴阳五行之中,有君臣、父子、夫妇之道存焉。
是造化之大旨,通乎人伦也欤。)
不可一途而取轨,不可一理而推之。
时有冬逢炎热,夏草遭霜;类有阴鼠栖冰,神龟宿火。
(此言阴阳五行之道,微妙难通,隐奥难测,不可只一途取轨,一理而推之。
如冬寒夏热,此理之常,时之正也。
若冬逢炎热,夏草遭霜,则非其时矣。
非其时而行其令,是可以常理拘乎?鼠火龟冰,此理之有,类之宜也。
阴鼠栖冰,神龟宿火,则非其类矣。
非其类而居其所,是可以一途论乎?常者易究,不常者难穷,造化岂易言哉?邹子吹律,而寒谷回春;孝妇含冤,而六月飞霜,古今纪灾异,此类甚多,不可谓非阴阳五行之变也。
火鼠之毛,绩而为布;冰蚕之脂,登而为俎,此世之所知也。
神异经曰:北方有层冰万里,厚百丈,有鼠重万斤,毛长尺余,在中藏焉。
是阴鼠之栖冰也。
《尔雅》曰:一日神龟,十日火龟。
郭璞赞云:天生神物,十朋之龟。
或游于火。
是神龟之宿火也。
徐子平指冬至一阳生,夏至一阴生,为冬逢炎热,夏草遭霜。
以癸禄在子为人元,丙以癸为官印;戊禄在巳为人元,癸以戊为官印,为阴鼠栖冰、神龟宿火,恐非赋义。)
是以阴阳罕测,志物难穷。
大抵三冬暑少,九夏阳多。
祸福有若祺祥,术士希其八九。
(上文言冬热夏霜,冰鼠火龟,非阴阳常理,物类相感,故云罕测难穷。
此反照破上文,言时有冬逢炎热,大抵三冬天必少也;夏草遭霜,大抵九夏阳必多矣。
寒暑既有其常,阴阳可窥其奥,祸福当以理推,祺祥显以类应。
术士专门论三命、五行,行年岁运,遇旺相得位之运则泰,退休囚失位之运则否。
只道其常,可希冀八九中足矣。
人命行年、岁运,祸福之应,如祺祥之变异,志物之难穷,挟术之士,十分之中,此理亦难希其八九。
盖天地无全功,而况于人乎?亦通。)
或若生逢休败之地,早岁孤穷;老遇建旺之乡,临年偃蹇。
若乃初凶后吉,以源浊而流清;始吉终凶,类根甘而裔苦。
(身虽逐运,必假运以资身,势须及时,亦假时而乘势。
生逢壮岁,运宜处于旺乡;晚遇衰年,运恰宜于困地。
是乃随宜消息,休旺自如。
初生歇灭,而晚岁兴隆者,源浊流清之谓也。
幼年建旺而临老伶仃者,裔苦报甘之谓也。
若乃较量运气,穷究根源,先察根基厚薄,兼明运限始终。
虽未百发百中,亦可希其八九。
大抵人命,立年为尊。
其胎、月、日、时,资以次之。
故曰,作四柱之君父,为吉凶之主宰,而立其年也。
运气之本,推虚实之基,而取其月。
观安危之兆,察苦乐之原,而取其日。
定贵贱之本,决生死之期,而取其时。
辨幼荫之始,究未立之前,而取其胎。
月管初主,日管中主,时管末主,年则总统之。
须要终始兼济,前后相应,则富贵两全,财禄双显。
无初吉终凶、始凶终吉之异矣,然而不易得也。
或只中末兴隆,亦可为成实之命。)
观乎萌兆,察以其原,根在苗先,实从花后。
(谈命之说,以胎为根,以月为苗,以日为花,以时为实。
穷根可以知苗,见花然后知实,是以圣人观乎先兆,见乎未萌,即察其根源,则知其苗裔也。
徐曰;欲知运内吉凶,先看根元胜负。
根元有贵,则运临贵而必贵;根元有财,则运临财而发财;根元有灾,则运临灾而生灾。
其说亦通。)
胎生元命,三兽定其门宗;律吕宫商,五虎论其成败。
(禽分三十六位,支列一十二辰。
次而布之,一辰三兽。
子人鼠蝠莺,丑人牛蟹鼍,寅人虎狸豹,卯人兔狐貉,辰人龙蛟鱼,巳人蛇鳝蚓,午人马鹿麋,未人羊鹰雁,申人猴猿猱,酉人鸡乌雉,戌人狗狼豺,亥人猪豕喩羭。
《凝子云:象神者即天录,主大富贵;不象神者,天云不禄。
具以形神、性气断之。
胎生元命,只如甲子生人,生月癸酉,胎进甲子,元命是同。
又如乙丑金人,月居己卯,胎逢庚午,以土生金。
二说并详,其意不远。
或曰:以年取月,以月取胎,观三处承属,谓之三兽。
有无吞啖伤形,则可以定宗门之出处。
阳六为律,阴六为吕,五音总于律吕。
律吕相合,分支定干,五行合为五音,是故甲己宫土遁起丙寅,乙庚商金遁起戊寅,一千羽水遁起庚寅,丁壬角木遁起壬寅,壬癸征火遁起甲寅
五音自寅起,寅为十二月之初,二六时之首也。
人之成败吉凶,由此而始。)
无合有合,后学难知。
得一分三,前贤不载。
(道立于两,成于三,变于五,而天地之数,具其十也,耦之而已。
无合有合,如甲与己合,柱不见己而得午,缘午中有己禄。
寅与亥合,柱不见亥而得壬,缘亥上有壬禄。
又如,寅午戌合,柱不见寅而得甲,缘寅中有甲禄。
得一分三,如甲得己为一合,得午为二合,得亥为三合,此乃得一禄而分三禄。
与前见不见之形,抽不抽之绪,理相贯穿。
李虚中论支干合全格;年、月、日、时胎五位,能合干支全,言子则丑在,言寅则亥在,言甲则己在,言乙则庚在。
禄干五位,如带甲乙丙丁戊,自然合起己庚辛壬癸。
十二支如带寅卯辰巳午,自然合起未申酉戌亥,或于子丑位有禄马加之,则十干十二支皆合全矣。
徐曰:无合有合即合,丑子遥巳等格,得一者,既见有寅巳、丑破巳,而丙戊被刑破而出,则便分三而行,是三合巳酉丑也。
古用曰:虎生奔巳猪猴走,羊击猪蛇自然荣。
此解亦通。)
年虽逢于冠带,尚有余灾;运初至于衰乡,犹披鲜福。
(年,太岁也。
运,大运也。
年虽逢于冠带,犹被暴败之余灾;运虽至于衰乡,犹带旺官之鲜福。
此行运所以有前后五年之说,二句互文见义。)
大段天元赢弱,宫吉不及以为荣,中下兴隆,卦凶不能成其咎。
天元,十干也。
干以生旺为荣,若衰病死墓绝,则天干赢弱,虽所临宫分之吉。
如得财官将星天乙之类,亦不及以为荣。
中,地支也。
下,纳音也。
中下俱临五行兴旺之地,虽八卦定分为凶,亦不能致灾。
徐曰:凡命,天元临财官之地,而生不得时,本气赢弱,上下五行,休旺又不相辅,虽宫遇禄马之吉,亦不及以为荣。
如庚辛生于春月,别位有火克金,金见寅卯甲乙为财,缘木中旺火害金,而金又不得其令,虽宫属财吉,而反发凶祸之例是也。
中者,人元
下者,支元。
如丁以壬为官印,中下禄马建旺成庆,虽火临绝地,却乘中下之贵。
成鉴曰:禄虽绝而建贵。
陶朱云:绝禄亡财,不为凶兆是也。
或以一吉三生属九宫,五鬼绝命属八卦。
亦通。)
若遇尊凶卑吉,救疗无功;尊吉卑凶,逢灾自愈。
禄有三会,灾有五期。
(立年为尊,其胎、月、日、时资以次之。
大运为尊,其六岁、小运资以次之。
若遇本命与大运德合于建旺之乡,其岁运、日、时凶而不能为咎。
大运与本命争战于死囚之地,其岁运日时,吉而未足为救。
故曰云云。
禄有三会者,长生、帝旺、库也,其为至吉之地。
灾有五期者,衰、病、死、败、绝,其为至凶之地。
盖禄对灾言,非干禄之禄,当以活看。
今之学者,但举三合,而以金逢巳酉丑,木居亥卯未,火得寅午戌,水遇申子辰,便是禄有三会,非也。
徐言:以八字中内外三元,有最得力者为尊,即用神也。
用神不可损伤,若有损伤,则虽别位之吉,不能救。
若年、月、日、时内外三元虽有克战,但不损于尊者,即逢灾自愈也。
更切消息所损之神,主何吉凶,害命则身灾,害妻则妻灾,害官则官失。
其说有理,但尊卑字欠通。)
凶多吉少,类大过之初爻;福浅祸深,喻同人之九五。
(凶多吉少之命,以其休囚无气,故不宜于进用。
有类大过初爻,其爻辞云,初六,藉用白茅,无咎。
六阴柔,无过人之才,初在下,非有为之时,可以遁世而避位,戒人以慎之道也。
夫子曰:慎斯术也,以往,其无所失矣。
正此意也。
福浅祸深之命,以其五行相克而无气,亦非谋望进用之宜,喻如同人卦中九五爻辞云:同人先咷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
可见直道难行,戒人以自克之意也。)
闻喜不喜,是六甲之亏盈;当忧不忧,赖五行之救助。
(闻喜,以盈为言。
盈者,益也。
不喜,以亏为言。
亏者,损也。
损益之道,由六甲而推之,或以空亡为天地虚脱之辰。
六阳命畏于阳宫,六阴命畏于阴位,岁运行年遇禄马贵人,而在空亡,五行之亏盈相制,是闻喜不喜也。
当忧不忧,是五行休废之处逢生,如木得甲申癸巳之例。
假如戊申人得丁酉,暴殴破碎自刑。
丁酉死火,巳化为土,子传母道,甲寅人运至申上,反吟禄马俱绝,为旺金所制,遁见壬申是干救。
神术云:绝处逢父母,变灾为福是也。
余见六甲五行,其说国活,或元命八字有亏、有盈、有救、有助,或行运流年有亏,有盈、有救、有助,不可执定。
亏盈者,或吉或凶之谓也、救助者,制凶吉之谓也。)
八孤临于五墓,戌未东行;六虚下于空亡,自乾南首。
甲子旬中,戌亥为空亡,对为六虚,乃辰巳也。
戌亥是乾金之位,在西极之北隅迤逦,甲戌甲申,自乾南首,故寅申巳亥四孤之地,辰戌丑未五墓之乡,向戌未而东行,顺空亡而逆转。
或以八孤者,除辰戌丑未乃五行之墓,其余八音,孤虚之辰,孤临于墓。
如申酉人,孤辰在亥,而寡宿居未。
五行之墓,寄于四气之中,其气皆随月建而来,行东之戌与未乃火木之墓,木自亥生,火从寅起,火木之气,皆自寅首之东行,而锺藏于戌未之墓。
乙丑生人,以亥为六阴正空亡,亥冲巳为六虚,亥为乾天,巳为巽地。
巳乃南方之首神,故云六虚下于空亡
孤既东行,虚则西回,二者尝相对。
此总论十二支中神煞之名,顺道回圈,孤虚空亡五墓,为人命之最要者欤。)
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支作人元,运商徒而得失。
(以于为禄,故天元清秀,吉将加临,人得之而贵也。
以支为命,故支元纯粹,四柱比和,人得之而富也。
此天地之分,干支之别也。
天元一气,不是一样,如今谈命者所指,以其象天,故云一气。
天禄之所司也。
须禄带天德官印贵食,五行四柱中,兼得生旺气者至贵。
商贾之徒,详以人元
定财物之得失,须观有气、无气,当究进神、退神,故下文云:财命有气。
财绝命衰。
运对定而言,定则决定、运则流转,义各有所取也。)
但看财命有气,逢背禄而不贫;若也财绝命衰,纵建禄而不富。
(人生以财命为主,五行所克者,谓之财。
有气,谓财与命皆得寓于五行生旺之地,虽四柱背禄,使之无官,亦不至贫贱
若命与财俱无气,虽得月建坐禄,使有小官,亦不能致富贵
假如庚寅木克丙戌土为财,土旺在戌,身命二木至东南,戌虽背申之庚禄,以其财命有气,故不贫。
又如甲辰生人,得丙寅火,以金为财,绝在寅,辰土至寅为命鬼,兼通空亡、财绝命衰,虽月建坐禄,以财命无气,故不富。
前云以干为禄,向背定其贫富,盖指财命两宫,各宜旺地。
不但八字,行运皆然。
徐说,以财命有气,如甲乙见巳午等月,建禄不富,如甲乙生寅卯等月。
当并详之。)
若乃身旺鬼绝。
虽破命而长年;鬼旺身衰,逢建命而夭寿。
(破命长年,以其本命旺宫逢绝鬼者是也。
如火在巳宫值水,木居寅地逢金,土向申乡遇木,金归亥中逢火。
逢建命而夭寿,以其本命衰乡逢旺鬼是也。
以土到寅中见木,火归亥地逢水,金在巳乡得火,火居申位逢金,俱以纳音取之。
五行之理受制则夭,制物则寿。
旧云:建命主寿长,破命主夭殇。
故竹轮经云:建命未必延长,破命未必夭寿。
此珞琭子所以消息也。
天元论贵,人元论富,财命论贫富,身鬼论寿夭,各指其重者言之也。)
背禄逐马,守穷途而凄惶;禄马同乡,不三台而八座。
(禄者,爵禄之谓也。
马者,车马之谓也。
人命重禄马,故先言之,禄马皆可以致富贵
若禄背之而去,马逐之而散,二者俱失,所以守穷途而凄惶。
背,如阴阳之相背,非所谓向也。
逐,如逐散之逐。
非所谓追也。
癸亥人得正月甲寅,癸禄在子,寅以背之;禄马在巳,寅以刑之;前因刑而逐去其马,后因背而不能及禄,马在面前,禄在背后,向前趁马,禄又不来,向后待禄,马又渐远,此正与扞禄拦马相反同乡。
用日干遁禄,时干遁马,五子元求之,则可知。
假令庚午人,得壬辰日,丁未时,便以丁壬庚子遁至戊申,缘庚禄午马同在申上,与本命相得尤佳。
又如甲申人,丁丑月,己亥日,丙寅时,其生时于帝座上,会同禄马兼甲申、己亥丙寅皆禀五行清旺生气,故应晚年有非常之遇,所以位至三公,寿逾七十。
徐说,以禄为官、马为财,见伤官为背禄、见比劫为逐马。
如甲人生三春、九夏,天元更带丙丁、甲乙,或亥卯未之例同乡。
壬午癸巳等日,柱有丁己丙戌归逢丑巳之例,并当详之。)
官崇位显,定知夹禄之乡。
小盈大亏,恐是劫财之地。
(夹禄即拱禄,如癸丑癸亥之例。
劫,劫煞,如丁丑丙寅岁,水以克火为财,丙寅乃自生之火,可谓小盈。
丑人以孤劫在寅,丑土受寅木之制,为财化鬼,斯所谓大亏也。
三命以财旺为佳,人以有财为福。
若值劫地,纵禄命有一、二吉处,亦不免大过。
徐论,夹禄,如癸丑癸亥时,不可本禄上为岁首合化相害,更不可克坏天干,冲动地支,夹贵不住,走了贵气,所以福聚之地,不可有伤;祸聚之地,不可无败。
阳干见五阴为劫财,五阴乾见五阳为败财。
劫凶于败,其解尤善。)
生月带禄,入世居赫奕之尊;重犯奇仪,蕴藉抱出群之器。
(王廷光解:生月带禄,以生月为运元,带天禄生旺之气,顺行运者,主平生温厚,为福最多。
举生月而生日、生时可知矣,四柱五行互相带禄,兼乘生旺之气为贵。
莹和尚解:木命禄元与生月同用日子求之。
庚子人,甲申月,但得乙庚日,便用丙丁拒之甲申是也。
徐子平解:甲乙人,秋生;丙丁人,冬生;即正气官星,生月带之,则父子之气近为禄贵,需更生日支内,天元自旺,生时不居休废,行年复在禄乡,为生月带禄。
愚见:以戊日逢乙巳月,壬日遇己亥月,癸日逢戊子月,干支带官禄,或年日时所坐之支,得坐月干,以壬寅日得甲辰月,辛酉日得辛巳月之例,入仕定居赫奕之尊。
重犯奇仪,
王廷光解:乙丙丁为三奇,戊己庚辛壬癸为六仪,十干用九,而遁去其甲者之谓仪。
乙巳人,得辛巳月、日,辛为仪,乙为奇。
乙以辛巳为生成官,又坐官禄、长生,学堂,二巳乃重犯奇仪。
奇仪者,天地阴阳耦合、英秀之气也。
莹和尚则以甲戌庚乙丙丁,法天地二仪。
李仝则以子加寅,顺数到年月见本命。
余观遁甲论三奇六仪,王廷光之解为是。
此以上,论贵命根基;此以后,说运中会遇。
故下文云云。)
阴男阳女,时观出入之年;阴女阳男,更看元辰之岁。
(男女之别,男尊女卑。
阳位本男,阴位本女,今言阴男阳女,失其序矣。
既失其序,则运有逆顺。
大运出入之年,应招不测之咎。
阳男阴女,各得其宜。
大运迁变之年,更看元辰等煞,是故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
行运为三命之最要,徐子平解此最详。
元辰,是当生元有害官印之辰。
前云出入之年,此论元辰之岁,其理无二。
至于论节气之浅深,财官之向背,皆前人所未发也。)
与生地之相逢,宜退身而避位。
凶会吉会、伏吟反吟,阴错阳差,天冲地击。
(此说运中所遇吉凶、祸福,生地相逢。
莹和尚则以本年长生中逢鬼旺,如金逢乙巳火,土遇庚申木,火见甲寅水,木逢辛亥金。
王廷光则以五行有父子相继之道,父壮则子幼,子强则父衰,子又同处,子既来矣、父已成功,自当告退,是知他生我而休,子代父位也。
《易》;震为长男用事,而乾父退居西北。
亦是此理。
徐子平则以庚辛生人,运到申酉,以火为官禄,火至申酉病死;木为财帛,木到申酉死绝;官财俱无,即建禄不富之说也。
恐非赋义。
行年岁运禄马,五处皆在生旺之地,共来我元命,谓之吉会;共克我元命,谓之凶会。
伏吟者,大运与元命相对。
以阴遇阴曰错,以阳遇阳曰差。
人命有阴阳错杂,人运有阴阳交差,元命与运在东南,而遇太岁在西北,谓之天冲。
元命与运在西北,而遇太岁在东南,谓之地击。
吉会凶会,言运遇伏吟反吟,阴错阳差,天冲地击,其间亦有吉会,凶会未必皆凶也。
甲子金命,伏吟庚子土为吉,戊子火为凶。
反吟戊午火为凶,庚午土为吉。
西北冲东南,主动改出入,是内冲外也。
东南冲西北,虽冲而不动,是外冲内也。
遇此者,皆主不宁,其间吉凶两存。
阴阳错差,则纯阴纯阳,不生不成,所作多奇而不耦。
或曰:天冲地击,乃天干地支,大运与元命相冲击,非专指五行阴阳绝灭之地也。
岁运得此,更在反、伏吟上,则其为凶会可知。
四柱寓于其上,纵贵不寿。)
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伤、地网、天罗、
三元九宫,福臻成庆,祸并危疑,兮速速,抑乃迟迟。
(此皆言行运所遇之神然也。
命前四辰曰四煞,乃寅申巳亥四冲之劫煞也。
命前五辰曰五鬼,乃子人见辰,亥人见卯也。
或指辰戌丑未为四煞,五行遇克为五鬼。
六害,寅巳之例。
七伤,亡煞等神。
或以一吉、二宜、三生、四熬、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皆是三元九宫内诸神煞之名,岁运逢之,故多为凶。
若元命三元九宫,五行生旺为福之臻,尚可以成吉庆,以五行为神煞之先也。
若三元九宫、五行四柱,在衰败之地,岁运又值诸凶然,所谓祸并危疑者欤!煞乃速速成灾,福抑乃迟迟为庆。
余以二句并兼祸福言,祸则速,福则迟,抑福则速,抑祸则迟。
徐说,元命犯辰戌丑未。
大运又行到其上,谓之四煞。
大运干为鬼制,财克官印,与太岁同谓之五鬼。
丑未生人,柱中元有丑未,更大运在辰戌丑未,却遇太岁在子午卯酉者,谓之六害
运中逢七煞;谓之七伤,如甲乙人,用庚辛为官,运在南方,或逢寅午戌巳与未,太岁是也。
四煞轻,五鬼重;六害轻,七伤重;运逢之轻,岁遇之重。
地网、天罗,戌人不得见亥,亥人不得见戌,谓之正天罗;辰人不得见巳,巳人不得见辰。
谓之真地网。
中间又分亥见戌,辰见巳,为尤重,遇之者,灾病连绵。
大凡推运,须看生年太岁与运生克生克已定,然后参诸神煞,则吉凶无不验矣。)
历贵地而待时,遇比肩而争竞。
至若人疲马劣,犹托财旺之乡。
(孟子云;虽有嵫基,不如待时。
若运入贵神之地,待时数符合,则有福庆,最忌者比肩也。
比肩并行之运,必有争竞,弱者伏强,在吉凶神煞升降言之;若禄马气衰,但得禄财、命财、旺相,亦可持。
或曰,比肩争竞,如两庚夺一丁,两丙食一戊,分擘其福,如此者交相是非,人疲马劣。
本命支曰:人元驿马,皆在五行衰败无气之地,其所以不为灾者,以财旺。
戊午火命,驿马在申,申中金旺火衰是也。
徐解:历贵地而待时,如壬辰、癸已生人,用土为官禄,用火为财帛,而生月不居九夏,不在四季,虽历贵地,犹待四时基本,元有元无也。
比肩而争竟,如壬辰癸巳,更在九夏、四季,得其官禄之时,大运又在火土分野,却遇太岁是壬癸年。
亥子丑亦同。
或为冲刑,或为破害,主称意中夭横。
人疲者,人元疲乏也。
马劣者,所合之辰马弱也。
甲午生人,运行西方,午为人元属火,火到西方死绝,人疲也。
甲以己为财,午内有己土,己到西方,亦自衰败,马劣也。
午虽疲乏,犹赖西方金旺为财,秋金怀壬癸,亦可与己破鬼生财,此说得之。)
或乃财旺禄衰,建马何避掩冲,岁临尚不为灾,年登故宜获福。
(克者之谓财,寓者之谓禄,乘者之谓马。
马是身之本,禄为养命之源。
禄临贵而迁官,马运财而获福。
禄财驿马兼得之,则富贵两全;偏得之则次。
或天禄虽衰,而身财犹旺,兼遇驿马来乘,纵使掩伏冲击岁运,尚不为灾。
况后岁运,更在五行生旺,会合丰登之处,故宜获福之多矣。
掩者伏吟,冲者反吟也。
假令癸亥生,得乙巳岁,遇禄,水虽绝在巳,而以水人克火为财,火旺在巳,兼巳上乘马,虽巳亥相冲,临于反吟之上,以身旺之财,不为灾咎。
岁运不相冲临,在三合六合,五行生旺之地,又逢对遇马,可谓年岁丰登,故宜获福者取。
徐曰:此即与前意同,而理异也。
丙午人,运至西方,虽财旺而禄衰,下元建马为助,言函中有辛合丙,则不畏掩冲,此与中下与隆不殊。
前说财运掩冲,团不为忌,此论岁临运位,亦未可便言凶咎。
大岁为造化之主,百煞之尊,来临是运,多凶少吉。
若三元内外,五行官印有用,亦可以利见大人而成吉会。
财帛有用,亦可以因方人而发财帛。
且如生日是士午,大运是庚午,岁是戊牛,此言岁运并临,亦为吉会。
次年交辛未,其气不殊,官印时帛有用,其获福宜也。)
大吉生逢小吉,反寿长年;天罡运至天魁,寄生续寿。
(丑为大吉,未为小吉,如癸未日生人,行丑运,或丁丑日生人,行未运,不得谓之反吟,皆谓之生气。
癸受气于巳而成形于未,丁受气于亥而成形于丑,故曰生逢、如六壬发用,丁课在未,癸在丑,亦此意也。
丑未为阴阳之中会,天乙贵神所临,主与本逢之则有长年之寿。
辰为天罡,戌为天魁,如庚戌生人,行辰运,或甲辰生人,行戌运,不得谓之反吟、庚受气于寅,而成形于辰,甲受气于申,而成形于戌,皆是生气。
《鬼谷子》云:罡中有乙,魁里伏辛是也。
前云生逢,后云寄生义,不殊也。
或曰,此后八旬,再明反吟吉凶,无固必之义,假令乙丑阴命男,在六月生,遁见癸未木,虽本命,生月相克,合主夭伤,却为乙丑纳音金克癸未纳音木,反寿长年。
歌云:便将生月用为身,却以纳音回作命。
身衰克命短天年,命往克身长寿命是也。
假令戊辰阳命男,在三月生,计五岁起运。
顺行五十六,运至壬戌纳音水,来生戊辰木,又三月天月德俱在壬,寄在戌上又生木,故曰寄生续寿。
莹和尚曰:以下四节,并用真印,始得其详。
乙丑金印,癸未木印,壬辰水印,甲戌火印,戊辰土印。
长生续寿,唯寄与反,除此五干,未有知其然也。
缘丑中有乙木,未上有癸水癸水生其乙木,增长禄元,反寿长年,莫非是也。
戌中有甲,辰中有壬,壬水生其甲木,续其丙火,故曰天罡运至天魁,寄生续寿。
大要十干为禄,定人寿命也。)
从魁抵苍龙之宿,财自天来;太冲临昂胄之乡,人元有害。
(酉为昂胄之乡,从魁是也。
卯曰苍龙之宿,大冲是也。
支元取财,今言天来者,缘酉上有辛,卯中有乙,辛金制其乙木,故云财自天来。
以其酉金,克其卯木,乙木畏于辛金,禄既被伤,人元受克,若然酉人遇卯为吉,卯人逢酉为凶。
位列尊卑,刚柔断矣。
徐曰:苍龙属辰,酉生人逢辰,是酉中辛金,克辰中乙木为财,用支内天元为财也。
卯人运至酉,金克木而反相刑,支作人元,故曰有害。
害者,是七煞不犯冲刑克制,亦偏阴偏阳也。)
金禄穷于正首,庚重辛轻;木人困于金乡,寅深卯浅。
(阴极生阳,阳极生阴,阴阳自然之理也。
阳金生于巳,而死于子,绝于寅;阴金生于子,而死于巳,绝于卯。
正死正生之谓重,偏生偏死之谓轻。
次以阳木生亥绝申,阴木生午绝酉。
阳木申深而酉浅,阴木申浅而酉深。
盖寅卯指群木之情,庚辛举众金之类,申是水生之地,木曰困;寅是生火之宫,金云穷也。
一云:丙辛有合,故辛轻;乙庚有合,故卯浅。)
妙在识其通变,拙说犹神;巫瞽昧于调弦,难希律吕。
(凡命运吉凶祸福,如上所云,赋特言其大概。
妙在识其通变,赋辞虽拙,而理妙应如神,设若不能通变,譬之巫瞽昧于调弦,希律吕之和难矣。)
庚辛临于甲乙,君子可以求官;北人运在南方,贸易获其厚利。
(金木有相得之理,水火有既济之道,故特举而言之曰:
庚辛临于甲乙,则余八干可知也。
北人运在南方,则余东西可知也。
言君子见小人则不然,言北人须亥子方为是。
甲以辛为官,乙以庚为官,如庚辛之运岁,来临甲乙之人,故曰:君子可以求官,在小人反以为鬼也。
亥子北方之水,巳午南方之火,以水行运至火,我克之为财,所以贸易获其厚利。
或谓壬癸之位,其卦属坎,丙丁之位,其卦属离,水归火地,运至财乡。
不知壬癸是禄,巳午是命,干支不相入,如壬癸得丙丁,止可谓之禄财而已,不可以贸易言也。
谈命者须当分禄命身。)
闻朝欢而夕泣,为盛火之炎阳;观祸福之赊迟,则多因于水土。
(此论五行之性,明祸福之迟速也。
火之性暴而多伤,故钻木而烟飞,击石而光发,朝欢旋泣,今是昨非,由火传薪,莫知其极也。
水土为物,其性柔和,致于祸福之端,得其迟缓之意,盖智与信也。
火木性快,易发易休;水土性迟,难成难败。
金木未能成器,听哀乐以难名,似木盛而花繁,状密云而不雨。
(言金者则尚木,金得用而木乃成,是以刚济柔也。
言木者则尚金,木成器而金得着,仁者必有勇也。
若有金无木,勇而无礼则乱;有木无金,庚辛亏而义寡。
金者,西方之器也,主哀;木者,东方之物也,主乐。
乐而不荫者、木遇金也;哀而不伤者,金得木也。
凡此者皆大人之命也。
若明水火之归中,用乎金木之间隔,由是哀乐不能动其心,乃外方难名之人。
若偏阴偏阳,似木盛花繁,偏阳之谓伏;密云不雨,偏阴之谓见。
人命要阴阳两停,则为应格之命,故下文云云。
又曰:金不能成器,藉火以陶熔;木未能成功,假金以削刻。
故乐必以哀为主,益必以损为先。
木盛花繁,秀而不实;密云不雨,晦而难明。
两在未测之间,拟议生矣。
是故旺而不可无制,衰而不可无生,得处比和,复归纯粹。)
乘轩衣冕,金火何多,位劣班卑,阴阳不定。
(前论水火以相济而成庆,次论金木而为官乡,是知水贵升,火贵降,木要济柔为刚,金要损刚益柔,则互用为庆。
其间独有金刚火强,不可不知也。
金至坚之物,非盛火则不能革化;火至暴之物,非金无以显诸用。
金火两停,方为铸印之象,故赋云,乘轩衣冕,此君子之器也,须金火两停者当之。
若火多金少,金多火轻,皆为凶暴之命。
金旺于西方,火旺于南方,各恃其势,则为自刑之刑,如此之命,虽日时有用,终归于位劣班卑而已,是阴阳不能定分故也。
金,阴也。
火,阳也。
阴阳两偏,则贵贱高卑,无所定着。
况有金而无火,有火而无金,其为凶徒,又可知也。
或曰,人命四柱,五行金火多者不足贵。
以金刚不能顺物,火暴而难益其生,为气不常,故君子之道鲜美。
庚人得丙,辛人得丁,纯阴纯阳,为克为鬼,是为阴阳不定,虽有出身,亦位劣班卑,不能大显。
亦通。)
所以龙吟虎啸,风雨助其休祥;火势将兴,故先烟而后焰。
(此为上文五行相克,或未成器,合贵不贵,此又言相克相生之性,因以龙虎烟焰为喻。
若五行各得其所,则如龙行雨降,虎啸风生。
又如火旺,先有其烟,后有其焰。
或以龙吟虎啸二句,喻人年吉而岁运又吉。
若初凶后吉者必不然。
譬若火之始然,先烟而后焰也。
盖烟生于火而能郁火。
烟以有气未通为义,岂非火外景而内晦,烟达而后生,不犹人之始凶终吉者哉。
徐解:龙吟虎啸,当以戊辰、甲寅,其义甚详,不然,但遇寅与辰相得亦是,先烟后焰,明阴阳气顺,有次序,与其为气也不殊。
终非赋义。)
每见凶中有吉、吉乃先凶;吉中有凶。
凶为吉兆。
《此本上文,言吉凶相为倚伏。
如前论,从魁抵苍龙之宿,财自天来,吉也。
是酉中辛克辰中乙木为财,辰乃水乡,复能夺辛金之官,论财却不缺,而失官为凶。
大冲临昂胄之乡,人元有害,凶也。
却木用金为官,酉则不背官禄,凶中反吉。
赋意始于说运,次议五行,之后再详言之。
又如火人,行水运,则是七煞,凶也。
或用水为官、吉也。
水行巳午运南方,获利为财,吉也。
却下有戊己七煞,凶也。
如此极多,要学人深造变通,以根本取最重者言之。
昙莹曰:吉凶之相,仍祸福之相因,阴阳之常理也。
世固有吉人凶于吉,凶人吉于凶者,君子所不道也,亦道其常而已。
凶若胜吉,吉蕴凶中;吉若胜凶,凶藏吉内。
驳杂生于纯粹,比和出于战争,故四吉中有凶,凶为吉兆。)
祸旬向末,言福可以迎推;才入衰乡,论灾宜其逆课。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阴阳二气,逆顺折除。
此言灾祸吉凶,由于行运。
祸旬向末:如见凶运十年,终满前交吉运,若当生年月气深,或行年太岁助,向禄临财,更不须待交运,只在此向末,便可迎详而推之。
才入衰乡:人命久历福地,方交背禄财绝之运,然未可便以凶言,是论灾于逆课也。
男迎女送,阳男阴女,运顺行也。
一运十年,更分前后各五年,凡入吉运,得节气深,男迎者,前五年发福女送者,后五年发福。
或曰:男详大运,初入之年,迎何灾福,故云迎。
女详大运,将出之年,送何灾福,故云送。
男迎女送,否泰交居,作一义看。
迎吉送凶,迎凶送吉,是否泰交居也。
阴男阳女,阳男阴女,依逆顺行运折除,即前折除三岁为年也,看新旧运上有何吉凶,以运数言。
昙莹曰:此论行运,各指长生,次于衰地,如金生于巳而衰于戌,戌上男顺行于死囚休废,女逆行于帝旺、临官;
巳上男顺旺于申酉之乡,女逆困于寅卯之地,故云祸旬云云。
阴阳二气,盖言小运,乃年之气也。
大运是月之气也。
日干为运,月支为气。
小运则从生日后交;大运则论其气而过,二气运行,由我命者也。
故曰阴阳二气云云。)
占其金木之内,显于方所分野;标其南北之间,恐不利于往来。
一旬之内,于年中而问干。
一岁之中,求月中而问日。
向三避五,指方面以穷通;审吉量凶,述岁中之否泰。
(此言运行东西南北、金木水火之乡,有利、不利,兼岁中否泰言也。
王氏曰:木火金水乃四方专一之气,各擅方所分野。
如春之辛卯、夏之戊午,秋之癸酉,冬之丙子,四方各抱自旺之气,而不可相犯。
故五行旺气,取仲一辰,谓之白虎煞。
如东方之木,往西方逢金:南方之火,来北地遇水,所谓煞忌四仲,物禁失道,曰君曰父,不可两亡;以其相克,往必不利。
若五行衰绝无气,逢相冲往来,则反互相为福。
乙亥火得癸巳水,火至巳而旺,水至亥而旺,互换逢旺,往来何伤?壬寅之金,为臣不强;庚申之木,事君不暴,独占一隅,奚有造化?盖禄旺贵其自享,患难欲得相救故也。
一旬之内,于年中而问干,以年之干,则有以知甲之所寓,于是同旬之生也。
一岁之中,求月中而问日,谓一岁之中则有异者,阴阳男女之命也。
求于月而问日者,欲知节气日数,以定几岁为行大运之法也。
运之行也,宜向三元生气,避五鬼绝路。
指陈方面,穷通阴阳,观禄马之向背,大运之盛衰,由此以审吉凶。
不出指顾间,能述岁中之否泰。
或以生气、福德、天医为向三;绝体、游魂、五鬼、绝命、本宫为避五。
徐曰:占,读作去声,看当生岁月所占。
如木用金为官,在阳命男运,出未入申;阴命男运,出亥入戌,是向禄临财,于金木分野之际。
如金用木为财,阳命男运,出丑入寅;阴命男运,出巳入辰,是向禄临财,在木火方所之中。
更加太岁、月令、气候同言之。
标对本言,又有标准之义。
则是命基本也。
南者向明而往也。
北者向北而来也。
此言运气出入动静,或吉、或凶,不可驳杂。
或遇交运之年,不可轻举。
一旬之内,于年中问干,是月中求日也。
一岁之中,求月中问日,是年中求月也。
向三、避五,是岁中求吉利方所也。
凡坐作进退,向吉避凶,莫大于此矣。
一旬,十日也;年中,生日也。
凡在一月之中,一旬之内,将生日天元配合而言,则知其日中休祥,定立生日为主也。
一岁之中,取月令生克配合而言,则知其月中休咎也。
且如人生得地,须太岁为尊,是一岁之中求生月带禄、或官印,原有原无,是月而问日,乃看命总法也。)
壬癸乃秋生而冬旺,亥子同途;甲乙乃夏死而春荣,寅卯一揆。
(此言人命有生旺、死绝,而行运所值,有宜与不宜,通指五行言也。
庚为众金之主,故居申而生水,水归亥子,冬天而旺。
壬为聚水之源,故居亥而生木,木归寅卯,春天而旺。
甲为群木之首,故居寅而生火,火归巳午,夏天而旺。
戊为众土之一,故居巳而生金,金归申酉,秋天而旺。
壬癸、亥子一类水也,水生于申而旺于子;
甲乙、寅卯一类木也,木旺于卯而死于午,
故壬癸秋生而冬旺,甲乙夏死而春荣。)
丙寅丁卯,秋天宜以保持;己巳戊辰,度乾宫而脱厄。
(此指纳音言也。
丙寅丁卯,炉中火,火之旺也。
至秋宜以保持,以火至秋而死,况他火乎?己巳戊辰,大林木,木之盛也。
度乾宫而脱厄,以木至亥而生也,况别木乎?
丙寅丁卯,举火之类,火既克金,秋天保持者,何也?言水生于秋故也。
己巳戊辰,举木之类,水既生亥,乾宫脱厄者,何也?言亥有乾金故也。
明五行休旺之道,造化自然之理,或元命、或行运,或流岁,皆宜慎之。)
值病忧病,逢生得生。
旺相峥嵘,休囚灭绝。
论其眷属,忧其死绝。
(值病忧病,以休囚灭绝为言。
逢生得生,以旺相峥嵘为义。
值病忧病者,五行病中逢鬼是也。
木值辛巳金,火值甲申水,土遇庚寅木,金逢乙亥火,如此之类,休囚灭绝。
逢生得生者,五行生处逢生是也,木临癸亥水,火得庚寅木,水值壬申金,金逢丁巳土,如此之类,旺相峥嵘。
或值之于当生,或逢之于岁运,更看始终,随宜消息。
五行生我者父母,我生者子孙;克我者官鬼,我克者妻财,比和者兄弟,忌在空亡死绝之地,忧居休囚衰败之乡,随眷属所得言之。
此总论正行,生乎天地之间,寓于十二支内,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内有四吉、四凶、四平也。)
墓在鬼中,危疑者甚;足下临丧,面前可见。
(墓在鬼中,乃正行墓中途鬼,如金畏己丑火,木防乙未金,水愁丙辰土。
土忌戊辰木,火怕壬戌水,如此之格,或行乎岁运,主危疑之甚。
足下临丧,以命前二辰为丧门,如辛亥人见己丑,既入墓又临丧,乃足下同为祸。
面前可见,言其凶速也。
若太岁、诸煞、大小运临之,忧其不测之灾,防有外服之象。)
凭阴察其阳祸,岁星莫犯于孤辰;
恃阳鉴以阴灾,天年忌逢于寡宿。
(寅卯辰人,巳为孤辰,丑为寡宿。
其寅辰为阳之位,丑巳为阴之位,故曰凭阴察其阳祸。
岁星莫犯于孤辰,巳午未人,以申为孤辰,辰为寡宿,未巳为阴之位,申辰为阳之位,故曰恃阳鉴以阴灾。
天年忌逢于寡宿,天年,犹小运也。
岁星、犹太岁也。
阳以孤辰为重,阴以寡宿为重。
徐曰:阴以阳为对,阳以阴为耦,言阳则未尝无阴,言阴则未尝无阳,故凭阴可以察阳,恃阳可以鉴阴。
岁星者,太岁也,不可在孤辰之上。
假令寅卯辰人,遇太岁在巳,寅人勾绞,卯人丧吊,辰人谓之控神煞,又谓之邀神然,主阻碍抑塞。
天年亦太岁,不可在寡宿之上,如寅卯辰人,遇太岁在丑,辰人勾绞,卯人丧吊,寅人谓之窥神煞,又谓之迫神煞,主人窥窃、逼迫、陷害。
其或三元克我,岁运不和,是五行禄马为害之年,则为凶尤甚。)
先论二气,次课延生。
父病推其子禄,妻灾课以夫年。
(五行相生为父子,其为传受之气,青赤等类是也。
阴阳相制为夫妻,其为交合之辰,支干等类是也。
假令金病,无疑畏火,急求水以救之,以金生水为子,能克火故也。
又如金之灾者,恐值火也,且看火之休旺何如,此乃救解二法,最为详要。
徐曰:二气者,阴阳也。
延生者,命运也。
先别阴阳,次分命运
父病二句,是明阴阳进退之象也。
假令庚辰人。
十月生,庚金病于亥,是父病也。
庚生壬为子,壬禄在亥,是子有禄也。
庚以乙为妻,大运到巳,乙木病于巳,是妻灾也。
如壬癸日生人,以庚辛为父,行亥子运,金病死亥子,主父母灾,或丁忧。
丙丁日生人,以庚辛为妻,行寅卯运,金绝寅卯,主妻灾或丧偶。
又如丙寅人,大运至戊申,火虽病,而丙寅戊申之父,土至申长生,子禄既生,父承子禄之荫,虽病亦不至死。
丁卯人,行运至甲午,火克金为妻,金至午而败,可谓妻灾。
丁卯火旺于午,又逢天禄,金火相得,阴阳相合,虽五行妻灾,以夫年旺而不为凶。
盖父子一体相关,夫妻二体同居,是人之至亲骨肉也。
故观其夫子之命,遇凶神恶煞,当刑伤父母妻子,则父病必深,妻灾必重。)
三宫元吉,祸逢可以延推;始末皆凶,灾忽来而迅速。
(三宫,乃禄、命、身三元长生之宫。
四柱寓居是宫,逢禄马贵人,五行生旺,谓之元吉。
虽行年岁运凶神恶煞,欲为之祸,亦迟延而不至于夭折。
三元五行无气,加以岁运凶神恶煞来临。
是始末皆凶,其祸之至,迅速而不可救。
徐曰:前论阴阳始终,此说人命吉凶。
如命内天元、人元、支元,内外岁月时中,值贵禄不居休败,是根基主本,三元元吉。
若值行年太岁运命乖危之地,然亦可以推祸至迟延也。
若三元内外,虽有禄马贵气,却八字中冲刑破害,不唯有贵而不贵,又终为凶人之命。
如遇吉运,则防因福生祸;遇凶运,则灾忽来而迅速。
二解同一义也。)
宅墓受煞,落梁尘以呻吟;丧吊临人,变宫商为薤露。
(命前五辰为宅,命后五辰为墓。
煞,劫煞,灾煞,岁煞也。
命前二辰为丧门。
命后二辰为吊客。
人,人元也。
古之善歌者,有绕梁之声;善唱者,合宫商之曲。
今易以呻吟愁叹,变为薤露挽歌,则丧吊临门,宅墓受煞故也。
其或太岁、凶煞临并,大、小运限刑冲,必致凶祸,切宜预备。
或宅墓二位,若遇逐年六岁、丧门、吊客、黄旛、豹尾、太阴、大耗、将军诸恶煞入宅,一主呻吟,二主忍痛,三主分离,四主哭泣,此为四声入宅。
或云,移居避舍可免。
此言流岁所遇之凶煞也,人命原有,尤重。)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支折三轻,慎祸于股肱之内;
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
(干推两重者,干为天元,以象元首。
遇德见贵者,吉;逢煞值鬼者,凶。
天元两值受克,如甲子生,得庚午月,加以庚午日,谓之重者,干不胜重克故也,防灾于头目胸背之间。
支折三轻,支犹人之肢节,主之于命,带三合六合者吉;逢四冲、三刑者凶。
支辰三刑逢伤,如辛酉人,得庚寅月,丁巳日,戊申时,谓之轻者,刑不至于本命故也;慎祸于腹脏、股肱之内,或以三合逢伤,亦通。
下元一气,纳音是也。
其主宰五行,逐干支迁变而成否泰,其灾祸不拘元首股肱,故云周居去住之期。
夫干推两重,况三乎?支折三轻,况两乎?此于支轻重之别也。
或曰,此论十干,逢大运在本年上值干,反克太岁,干克名为鬼临头,患头面之疾。
十二支辰,若身命逢生死,旺五鬼,须有四肢腰脚之疾,比于干为轻也。
复言气运《陶隐居歌》曰:甲己五年乙庚四,丙辛三岁丁壬二,戊癸须从一岁推。
又有纳音行运气,相生福德相克凶,五行恭顺皆如意。
金人遇金犯凶祸,木人见木营求遂,水人值水主动摇,运气顺逆须还记。
假令癸酉男命,三月生,三月建丙辰,便从丙辰起三岁,丁巳土二岁,此五年纳音是土,别无刑克。
戊午住一年,己未住五年,此六年纳音是火,金遇火凶。
庚申上四年,辛酉三年,此七年纳音是木,自十二至十八,主营求称遂。
余仿此回圈数之。
或一宫住五年,或住一年,故云去住之期。
大运住在旺乡,设使气有相制,则不能为害。
仁而不仁,虑伤伐于戊己,至于寝食侍卫。
物有鬼物,人有鬼人,逢之为灾,去之为福。
(甲乙木五常为仁,今反言不仁,以其克戊己凶也。
如甲见戊,乙见己,用阴偏阳,为克为伐,为孤为背,则五行为不仁也。
若甲见己,乙见戊,刚柔相乘,两得其所,未可以不仁言也。
赋中举甲乙戊己为例,其余五行可以例求。
五行变化,与人事相通。
至于寝食侍卫,皆不外于仁而已。
五行,我克之谓财,克我之谓鬼。
譬之辛卯人,遇丁酉,辛禄在酉,逢丁为辛之鬼,是之谓禄头逢鬼,物有鬼物。
命支属木,酉支属金,金来克木,是之谓人元受克,人有鬼人。
格局中类此者,运逢之则为灾,去之则为福。
或曰:君子晨兴暮寝,常宜摄卫护持,其或食息弗调,动过生灾,于是合中逢鬼,吉内藏凶。
虽或人情所为,亦被阴阳所宰然也。
寝食,言调养之至切也。
侍卫,言左右之至近也。
此二者,甚不可轻忽。
以物中有鬼物,人中有鬼人,吉凶之变,自近及远,为速之甚也。
且如戊见甲为不仁,或岁月时中见庚辛则为仁。
谓戊食庚,庚来制甲,或见己亦为仁,谓己合甲,能侍卫甲也。
戊逢甲木不仁为灾,有庚己寝食侍卫,是用去之为福。)
就中裸形侠煞,魄往酆都;所犯有伤,魂归岱岭。
(就中,是本上文鬼物鬼人言。
就中所遇极重者,五行沐浴之地,谓之裸形,如本音沐浴,大运逢之者灾。
水土人运在酉;木人运在子;火人运在卯;金人运在午,鬼谷子谓之波浪限。
侠煞者,元辰七煞也、如人运在沐浴之上,与太岁并者,灾。
或当生岁时原有所犯之神,则魂归岱岭,魄往酆都,此至凶之名也。
或云:侠煞,拱七煞也。
裸形见煞,尤为不吉。
午乃辛煞,酉乃乙煞,子乃丁煞,卯乃己煞。
假如辛巳日,乙未时,是裸形侠煞。
余仿此。
或以甲子金人,得戊午岁,金裸形在午,加以戊午旺火,夹带自刑,反吟灾煞,破甲子之命。
如此,则所犯有伤。)
或乃行来出入,抵犯凶方,嫁娶修营,路登黄黑。
(行来出入,动作施为也。
嫁娶修营,乃动作施为中之大者。
吉凶悔吝生乎动,故君子慎焉。
珞琭子既谈三命五行,又述出入方所,当避四魔、五鬼、六害、七伤、八难、九厄为凶方。
一德二生为吉方。
取逐年太岁神煞看之,行黄道为吉,黑道为凶也。
或曰:此论人运气,自运元而行来出入吉凶之地,遇五行相克相生,有嫁娶修营之理。
五行,我克之谓妻,妻在五行生旺之地则可娶,娶之则为助。
克我之谓夫,夫在五行生旺之地,则可嫁,嫁之则为福。
言出于夫妇,可以成嫁娶之义也。
修营者,言五行虽有正性,两间有不常之变,是以君子修德、营生,以待时而已。
路登黄黑,指运元月建上,行黑道十年;顺行至除满,上行黄道。
如运到黄道,凡事皆利;运至黑道,凡事皆塞。
凡人修为动作,进退向背,莫不本乎阴阳,体合运气,吉凶俱不能逃。)
灾福在岁年之位内,发觉由日时之击扬。
五神相克,三生定命。
每见贵人食禄,无非禄马之乡;源浊伏吟,惆怅歇宫之地。
(凡说岁中休祥,专看日时与太岁生克、刑冲言之。
生日为妻,生时为子。
日时与太岁和合,及财物有用无诸坏者,依事物而言之。
如太岁与日时相克刑,或六合三合中有元辰、七煞者,凶。
亦看类而言之,故下文云云。
或曰:岁年,指太岁行年言。
凡人命遇流年岁君,凶则为灾,吉则为福,皆由五行中日时之激扬、回应于岁位。
五神者,五行也。
三生者,三元也。
凡观人命,须究根基,用三元定宫,以五行相配。
此法以日时、禄马五子元求之,或相生于本命建旺之乡,或驳克于当生灭绝之地。
至若运限加临,必有吉凶之兆。
凡遇五行而造化灭绝、空亡,更逢运限、刑冲,恶星交并,主多忧少乐,必招夭殒,惆怅呻吟,故号歇宫之地。
或指惆怅为煞名,子人见亥,卯人见寅,午人见巳,酉人见申。
指五神为绝体、游魂、五鬼、绝命、本宫。
三生为生气,天医福德。
此以上谓出入、嫁娶、修营之法,非三命之说。
谓用太岁五行之位内,看其灾福,亦须择吉日吉时,乃可用事。
其说亦通。)
狂横起于勾绞,祸败发于元亡。
宅墓同处,恐少乐而多忧;万里回还,乃是三归之地。
神煞者,天地五行精气也,各有所主吉凶。
谈命者先推五行休旺格局,然后参以神煞,观其事类。
阳命以前三辰为勾,后三辰为绞;阴命以前三辰为绞,后三辰为勾。
或交临运限,乃招狂横之灾。
元辰亡神,二煞名。
更值当生凶煞岁运刑星,多因官事勾连,无端荣绊;加以宅墓同处于勾绞、元亡之上,尤凶。
癸亥生,前五辰见戊,乃水之墓,流年岁运若带煞来,同处其中,是宅墓同处也。
三归者,乃辰戌丑未,此云三丘,亦云五墓。
万物归根复命,反本还元。
凡此四辰,以应回环之象,或以三元、五行归宿之地为三归。
甲子人,得亥年,为木禄之一归;得申月,是水命之二归;巳运,是身金之三归,皆指三元本音长生之位而言。
虽身客万里长途,将有回还之理也。
徐曰:勾绞不可在元命、日时二运之上,更或与元辰、七煞并者,尤凶。
宅墓,如戊子生、遇辛未太岁,亦须未子日上有日时或大运同宫者则重,主不利阴人,小口家宅。
此言大运在十二辰之间,顺逆回环,在三元本禄本财终宿之地,遇此者,优安享福。)
四煞之父,多生五鬼之男;六害之徒,命有七伤之事。
(此专论骨肉。
四煞,指劫灾天地言。
或以辰戌丑未为四阴煞。
五鬼,乃子人见辰,丑见卯,寅见寅,卯见丑,辰见子,巳见亥,午见戌,未见酉,申见申,酉见未,戌见午,亥见巳是也。
三元受伤于年,养子乃是五鬼之男,反制受克,不和顺也。
六害,子穿未等例。
十二支不顺,命值一两重六害
或辗转凶煞并冲,如此之人,命有七伤之事决矣。
七伤,乃害六亲及本身也。
或以四煞,专指四劫。
五行生于四孟
生者,万物之父,五行克我者为鬼,人所遇生败旺死绝五变者是也。
譬之甲申自生之水,为木人劫煞之父,而生庚申木为子,甲乃庚之父,至申而绝,逢庚为鬼,加以丁亥,因为甲申之六害,如此,则命有七伤之事矣。
七伤,亦神煞名。
观赋前云或逢四煞、五鬼、六害、七伤可见。)
眷属情同水火,相逢于沐浴之乡。
骨肉中道分离,孤宿尤嫌于隔角。
(此合上文言也。
沐浴然,长生第二位,子午卯酉是也。
孤辰、寡宿,已论于前。
隔角,寅申巳亥是也。
有人命逢沐浴相克,又孤辰、寡宿临于隔角之位,如卯日丑时,丑日卯时之例。
丑者,北方之气;卯者,东方之神,其趣不同,眷属情同水火,言不相合也。
分离则又甚矣。)
须要明其神煞,轻重较量。
身克煞而尚轻,煞克身而尤重。
(五行所司者,命也。
论命,必先之以五行四柱格局,次论神煞吉凶,可以较量祸福之轻重而已。
先论五行,见根基之厚薄,分格局之高下,二者相参,庶不差误。
神煞上文勾绞、元亡、孤辰、寡宿、隔角、沐浴、宅墓、丧吊、伏吟反吟、三归、四煞、五鬼、六害、七伤等名是也。
禄马财官印绶食神,乃五行生克正理,不可以神煞名之。
身,指岁干言,或以岁于支纳音言。
凶神煞,或得于日时之间,或逢于岁运之内;但以煞克身而重,身克煞而轻。
更要随五行、四柱格局,详审消息。)
至于回圈八卦,因河洛之遗文。
略之定为一端,究之翻成万绪。
(《珞琭子》言:三命五行,不外九宫八卦,回圈推究,便有许多道理出焉。
此非臆说,乃因《河洛》遗文而为之也。
始出一端,《易》有太极是也。
终成万绪,变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吉凶悔吝,不啻万绪而已。
一端万绪,在学者略之究之。
或曰:略之定为一端,即元一气兮先天也;究之翻成万绪,即赋中所说五行、三元、运气、行年、禄马、贵德诸吉凶神煞是也。
若值攀鞍践禄,逢之则佩印乘轩;马劣财微,遇之则流而不返。
(数起于一而终于九。
九者也。
究穷数之终,而极于九。
九者,九阳太过,穷极生化之数也。
人贵贱成败之理,莫不由之于数而已。
癸酉生,壬戌月、丁亥日,庚子时,坐天禄,月、日、时中纳音水土,得三阳生旺之成数;阴生,命三辰会禄马攀鞍之上,斯命也,必致身于贵显,故曰若值云云。
乙酉生,丁亥月、己卯日,丁亥时命,亥月虽乘水马,遇丁亥土克之为鬼,卯日虽坐天禄,以水土俱死于卯,而遇身鬼冲破本命,所谓禄马,返以为鬼灾矣。
禄马既失,必藉身财为资,而水以火财自绝于亥,生月日时,皆临三财死绝之地,此五行之穷数也。
虽有禄马身财,尽为鬼物所夺,纵使得运,以数之终穷休败,飘荡无归,故曰马劣云云。
或曰:马前一辰为攀鞍,马后一辰为鞭策。
攀鞍有位,与天元带合者,人得之贵也。
须要加临吉将,岁运资身,更于旺相之宫,始可言福。
驿马微劣,财命休囚,则涂炭辛勤,终无成立。
此以四柱临之,定主飘蓬。)
占除望拜,甲午以四八为期;口舌文书,己亥慎三十有二。
善恶相伴,摇动迁移;夹煞持丘,亲姻哭送。
(此论行年大小运,由之于数,数有奇偶之变,吉凶自此以生也。
甲午生人,三十二,小运丁酉,金家旺乡,乙丑太岁,本音正库,又逢驿马入宅,天乙加临,故占除望拜之喜。
己亥生人,三十二,小运丁酉在吊客,太岁庚午在死乡,仍为六厄之宫,三元受克,故有口舌文书之患。
岁运交宫,当须意会;吉凶相伴,祸福交攻,未有不因迁变而兴,故云善恶相伴。
摇动迁移,则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
辰戌丑未,谓之四煞,亦云三丘之地,各以五行、五墓。
假令己巳木命,得乙未日生,此是本家三丘,又加以羊刃,故曰夹煞持丘,危疑者甚。
自行来出入,止夹煞持丘。
此一节文,亦备阴阳地理、三元九宫之例。
流年太岁,决其灾福,并尽三命之理兹不尽述。)
兼须详其操执,观其秉持。
厚薄论其骨状,成器藉于心源。
木气盛而仁昌,庚辛亏而义寡。
(此言虽用五行定命,见其贵贱灾福,虑有特杰非常之人,似冰鼠火龟,难穷罕测之资,则三元五行,不足以尽之也。
兼须详其操执秉持,骨状心源,则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心术制行,两得之矣;相貌德行,互见之矣。
人焉瘦哉?人焉瘦哉!此珞琭子观人之法,而有合于吾儒之论也。
麻衣有心无相,相逐心生;有相无心,心随相灭,亦是此义。
乙木主仁,丙丁火主礼,戊己土主信,庚辛金主义,壬癸水主智。
木盛则仁昌,金亏则义寡,余皆象事知器,占事知来,此以五行配五常,定人之器量也。)
恶曜加而有喜,拟其大器;福星临而祸发,以表凶人。
(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故曰,忠孝仁义,德之顺也。
虽临诸煞,反为权星;富贵而骄,自贻厥咎。
故曰,悖傲无礼,德之逆也。
善不失善报,为恶自招殃。
此珞琭子深戒之也。
拟、表二字最有味。
恶曜宜加祸,而反有喜,非大器之君子不能也。
盖器识远大之人,忠孝仁义,慎礼守法,祸焉能干?故曰拟。
其福星临宜喜而反有祸,乃小人恃命而妄作也。
不忠不孝,不仁不义、悖逆无礼,祸焉能逃?故曰以表。
《语》曰:凶人凶其吉,吉人吉其凶。
此之谓也。
此承上文操执秉持、骨状心源而言,君子、小人见矣。)
处定求动,克未尽而难迁;居安问危,可凶中而卜吉。
(此珞琭子教人求名谋动,趋吉避凶之道也。
天命在德,亦当论克我、克彼。
我克彼则为权,被克此则为鬼。
是克是财,不克不食。
所谓处定求动,克未尽而难迁,行年岁运五行,来克本命为官,不能迁动,宜宁静以待之。
又如士人问功名,不冲不克,则难以发越。
居安问危,可凶中而卜吉者。
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词,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以自天佑之吉无不利。
且吉凶祸福之兴也,非圣人,孰能察于未萌之前哉?若能趋吉避凶,居安虑危,亦庶乎其无咎矣。)
贵而忘贱,灾自奢生;迷而不返,祸从惑起。
(君子见天命,而不敢求福于天;小人慢天命,而不知正福于己。
贵而忘贱,迷而不返,不能居安问危,而转处定求动,是以灾自奢生,祸从惑起,至于亡身败家而不悔,不亦深可哀哉?奢是穷极纷华,惑是耽荒酒色。)
殊常易旧,变处为萌;福善祸荫,吉凶异兆。
(动静为利害之枢机,智虑乃祸福之门户。
术不可不慎,机不可不察。
小人不知天命,不守常道,轻生易物,则祸荫由此而始也。
君子得时而动,失时而守,体天行道,畏于轻动,则福善由此而生也。
《易》曰:吉凶悔吝,生乎动者也。
又曰:吉凶者,得失之象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又曰:知进退存亡之道者,其唯圣人乎?此珞琭子篇终之大戒也。)
至于公明、季主、尚无识变之文;景纯、仲舒,不载比形之妙。
(管公明,司马季主,郭景纯,董仲舒,此四贤者,探天人之奥,原性命之理,穷阴阳象数,知未来吉凶,尚无识变之文,不载比形之妙,言造化深隐,不易度量。
珞琭子不言姓氏,不知何时人。
观其赋,自云出自兰野,又称及于郭景纯,疑六朝时人,梁昭明其近之。
昭明所居,乃兰陵之野也。
或以为周灵王太子子晋,则诬。)
详其往圣,鉴以前贤,或指事以陈谋,或约文而切理,多或少剩,二义难精。
今者参详得失,补缀遗踪,规为心鉴,永挂清台,引列终绢,千希得一。
(凡论五行,离道者非也,离世事者非也,离人物者亦非也。
或约文而切理,或指事以陈谋,于中神煞交参,吉凶互体,是知五行通道,志物难穷,流布其间,岂云小补?珞琭终于此谈,言是赋之作,详往圣之遗文,鉴前贤之得失,文博而言约,道妙而义深,显仁藏用,乃五行三命之指南也。
后学者继此而发明之,使聩者聪,瞽者明,历百世而无穷,统一性之常在。
观其始末,通神合变,纵横之论,皆不溺于他术;戒谕之言,多有合于至道。
若珞琭者,岂非圆机之士,高尚之流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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