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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一
五行相生相克,其理昭然。
十干十二支、五运六气、岁月日时皆自此立,更相爲用。
在天则爲气:寒、暑、燥、湿、风;
在地则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
此造化生成之大纪也。原其妙用,可谓无穷矣。
木主于东;应春。木之爲言触也,阳气触动,冒地而生也。
水流趋东以生木也;木上发而覆下,乃自然之质也。
火主于南,应夏。火之爲言化也,毁也,阳在上,阴在下;
毁然盛而变化万物也。钻木取火,木所生也。
然火无正体,体本木焉。出以应物,尽而复入,乃自然之气也。
金主于西,应秋。金之爲言禁也,阴气始禁止万物而收敛,
披沙拣金,土所生也。生于土而别于土,乃自然之形也。
水主于北,应冬。水之爲言润也。阴气濡润,任养万物也。
水西而东,金所生也。水流曲折,顺下而达,乃自然之性也。
土主于中央,兼位西南,应于长夏。土之爲言吐也,含吐万物,将生者出,将死者归,爲万物家。故长于夏末,火所生也。
土或胜水,水乃反土,自然之义也。
五行相克,子皆能爲母,复仇也。
木克土,土之子金反克木;
金克木,木之子火反克金;
火克金,金之子水反克火;
水克火,火之子土反克水;
土克水,水之子木反克土。
互能相生,乃其始也;互能相克,乃其终也。皆出乎天之性也。
★★★ 王家荣命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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