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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一

 

释六十甲子性质吉凶-前言2

 

甲子,从革之金。

其气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则吉。戊申乃金临官之地,土者更旺于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于巳,水旺于子,纳音各有所归。又爲朝元禄,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乙丑,自库之金。

火不能克。盖已藏之金自无克害冲破,未有不显荣者,独忌己丑、己未之火。阎东叟云:“乙丑爲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贵寿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则建功享福,带煞类爲凶会。”《玉霄宝鉴》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见火则成,多见则吉。”

 

丙寅,赫曦之火。

无水制之则有燔灼炎热之患,水不可过,独爱甲寅之水,就位济之。又名朝元禄。《五行要论》云:“丙寅火含灵明冲粹之气,四时生生之德,入贵格则文采发应,主魁甲之贵。”

 

丁卯,伏明之火。

气弱,宜木生之,遇水则凶,乙卯、乙酉水最毒。戊辰,两土下木。衆金不能克,盖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爲佳。《五行要论》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刚德清健之数,生于春夏,能特立独奋,随变成功;更逢旺气,则有淩霄耸壑之志。惟忌秋生,虽怀志节,屈而不伸。”

 

己巳,爲近火之木。

金自此生,于我无伤;忌见生旺之金。阎东叟云:“己巳在巽,爲风动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运规东南,方成材用,虽外阳内阴,别无辅助,则其气虚散,更爲金鬼所克,乃不材之木也。”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

木不能克,惟忌水多,反伤其气。木多却有归,盖木归未也。阎东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镇静,和气融洽,福禄优裕,入格则多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爱之功。”

 

壬申,临官之金,

利见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则爲灾害。《玉宵宝鉴》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复旺,旺则伤物;不可见火,见火则自伤。”

 

甲戌,自库之火。

不嫌衆水,只忌壬戌。所谓墓中受克,其患难逃。《五行要论》云:“甲戌火爲印爲库,含至阳藏伏之气,贵格逢之,富贵光大。惟忌复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

其气湮郁而不发,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发,未木生之则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则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

不忌衆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论》云:“丙子自旺之水,阳上阴下,精神俱全,禀之者天资旷达,识量渊深;春夏爲济物之气,多建利泽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

最爱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论》云:“丁丑、乙酉,在数爲涣弱之水,阴盛阳弱,禀之者器识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气,则阴阳均协,爲贵达崇显之气。”

 

戊寅,受伤之土。

最爲无力,要生旺火,以资其气。忌己亥、庚寅、辛卯诸色木克,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论》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气,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谓阳灵袭中,福庆之辰;贵格得之,道德盖世,贵极人臣,惟亲王、贵公子多于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寿遐远,始终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

抑又甚焉。贵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来,以致其福。《五行要论》云:己卯,自死土,建于震位,风行雷动,散爲和气,德自冲虚。禀之者类有道行,随变而适,有养生自在之福寿,惟不利死绝,则爲久假不归之徒。”

 

庚辰,气聚之金。

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丧其器,病绝火无害。若甲辰、乙巳火,恶不可言;亦不能克衆木,盖我气亦聚耳。阎东叟云:“庚辰之金具刚健沈厚之德,禀聪明疏通之性。春夏福祸倚伏,秋冬秀颖充实;入格则兼资文武,带煞则好弄兵权。”

 

辛巳,自生之金。

精神具足,体气完备,炎烈炽化而不亡。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盖金生于巳,而不能生败于午,绝于寅而气散,复见生旺之火,乌可当之?《五行要论》云:“辛巳金爲自生学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之吉;入贵格则主学行英伟,致身清贵,常怀济物之心。”

 

壬午,柔和之木。

枝干微弱,木能生火,却忌见火多,多则烬矣。虽生旺之金,亦不能伤。盖金就我败,得金反贵。水土盛者亦贵。惟忌甲午金伤之。《五行要论》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绝则魂游而神气灵秀,禀之者挺静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谓静而有勇,延年益寿。”

 

癸未,自库之木。

生旺则佳,虽乙丑金不能冲破,各归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玉宵宝鉴》云:“壬午、癸未谓之杨柳木者,盖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叶稠,得其时则富寿,非其时则贫夭。”

 

甲申,自生之水。

其气流衍,宜有所规。亦借金生,不忌衆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论》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学堂,得之入局主智识聪慧,妙用无穷。”

 

乙酉,自败之水。

假衆金以相之,盖我气既弱,借母以育。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则夭折穷贱。

 

丙戌,福壮禄厚之土。

木不能克。忌见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则贵不可言。

 

丁亥,临官之土。

木不能克。嫌金多,须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论》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数,内刚外和。禀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济之以水火旺气,能建功立事,敢爲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

又曰神龙之火。遇水方贵,爲六气之君火也。《五行要论》云:“戊子含精神辉光全实之气,作四时保生之福,入贵格则爲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贵终吉。”

 

己丑,爲天将之火,

又爲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气,发越峻猛,贵局乘之,爲将德,爲魁名而建功。《烛神经》云:“丑,胎养之火,其气渐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济物之功。”

 

庚寅、辛卯,岁寒之木。

雪霜无以改其操,况金能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阎东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则气节挺拔,建功立事;生于秋则狂狷折挫,劲气不伸。”

 

壬辰,自库之水。

若池沼水积之地,忌金来决破。若再见壬辰,是谓自刑,别辰无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过,汗漫无归。《五行要论》云:壬辰水爲正印,含清明润沃之德。禀之者含容弘大,心识如镜。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类奸诈无德。”

 

癸巳,爲自绝之水,

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壮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则源泉混混,盈科而进也。《五行要论》云:“癸巳、乙卯,自绝自死之水,乃至阴退,藏真精啬,养凝成贵气。贵局乘之,类是妙道,君之夙体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败之金,

亦曰强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论》云:“甲午金爲进神魁气,具刚明之德。秋冬则吉,春夏或凶;入贵格主科场建统衆之功,非时带煞,则暴戾克忍,寡恩少义。”

 

乙未,偏库之金。

亦火制,而土生之则福壮气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论》云:“乙未金在数爲木库,又爲天将。具纯仁厚义之德,无往不吉。贵格得之,是不世之英杰,魁镇士伦;常格得之,带煞冲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寿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

丁酉,自死之火。

其气极微,假木相助,其气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阎东叟云:“丙申,病火。以木爲文明之德,以水爲旷达之性,以土爲福慧之基;惟金爲暴疟,纵有吉辰,革爲不和之气。”

 

戊戌,土中之木。

忌重见土,若纳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克,盖金气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见水多木盛而爲贵格。阎东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独立,和之以水火旺气则有英明秀实之德,入格则文章进达,福禄始终,然乘天将之气,主备历艰险,节操不移,方见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

根本繁盛,不忌衆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见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贵。阎东叟云:“己亥之木,得时则清贵,非时则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

能克衆水,不忌他木,盖木至子无气;若遇壬申之金,谓之明位禄,其贵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

衆木不能克,盖丑爲金库,丑中有金,见木何伤?《玉宵宝鉴》云:“庚子、辛丑土爱木而恶水,见木爲官,见水不相宜。”

 

壬寅,自绝之金,

癸卯,气散之金。

若见衆火则丧气,惟水、土朝之则吉。《五行要论》云:“壬寅、癸卯爲虚薄之金,具仁柔义刚之德。科冬刚健无凶,凶爲吉兆;春夏则内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贵格则志节英明,带煞则凶暴不能终也。”

 

甲辰,偏库之火。

多火助之,吉,所谓同气之求,以资其不足。若见戊辰、戊戌木生之,爲贵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论》云:“甲辰爲天将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气,入贵格则爲特达,爲文魁,利秋冬,不利于夏。”

 

乙巳,临官之火。

水不能克,盖水绝于巳;得水济之,则爲纯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论》云:“乙巳火含纯阳巽发之气,光辉充实,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银汉之水。

土不能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过,反伤于万物;死绝太多,又不能生万物。《五行要论》云:“丙午,至崇之水,体南方温厚之气。禀之者类有道气虚变,颖异有爲,魁衆出伦;丁未具足三才金数,得冲正之气。禀之者主精神气全,性根高妙尽变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

木绝于申,不能克。若见金水多助,则富贵尊荣之格也。

 

己酉,自败之土。

其气不足,借火以相助之。见丁卯、丁酉火则吉,切忌死绝。畏辛卯、辛酉木,灾蹇夭折。

 

庚戌、辛亥,渐成之金。

不可见火,恐有所伤。若得水、土相之爲贵。阎东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刚烈自恃之暴。秋动庶几沈厚,春夏动生悔吝;君子执兵刑之权,小人恣犷悍

之性。

 

辛亥金禀乾健、纯明、中正之气,春、秋、冬三时吉,夏七吉三凶。贵格乘之,体仁守义;若带刑杀,肆暴贪功。”

 

壬子,专位之木,

癸丑,偏库之木。

遇死绝则富贵、生旺则贫贱;水多则夭折;金多土盛爲佳。《五行要论》云:“壬子,幽阴之木,阳弱阴盛,柔而无立,类仁水德。用事惟对以丙午水,则爲水、木冲粹之德,类入神仙异士标格,非常流也。”

 

甲寅,自病之水,

乙卯,自死之水。

虽然死病,土不能克,盖支干二木可以制土。若见壬寅、癸卯之金,则爲优裕。《五行要论》云:“甲寅、壬戌二水爲伏逆,阴胜于阳,主奸邪害物,惟济之以火土损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库之土。

厚且壮,喜甲辰火,恶戊辰木。此土凡木不能伤,盖丙,火也,辰爲火偏库,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论》云:“丙辰土爲正印,建五福吉会之德。禀之者类皆亨大有爲,不富即贵,惟犯冲者多爲僧道。”

 

丁巳,自绝之土。

又不爲绝,盖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乡,乘天属之恩,故不爲绝。木不能克,火多益佳。《玉宵宝鉴》云:“丁巳含东南火德旺,数得之者,含容福寿。”

 

戊午,自旺之火,

己未,偏库之火。

居离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气极盛,他水无伤。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五行要论》云:“己未,衰火,含余藏宝之气,春夏之月,运入沈潜之乡,则明达峻敏,福庆深远,夏得之,非和气也,秋得之,则先吉后凶。”

 

庚申、辛酉二木,

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见金,致毁其器。若见甲申、乙酉水则入格。《玉宵宝鉴》云:“庚申,自绝木,爲魂游神变,遇此日生者,类非凡器,常格主赋性颖异,家族不羁,入贵格则是英杰之才,立不世之功;

 

辛酉,失位之木,

木困金乡,乘之者涉世多艰,惟对癸卯金则刚柔相济,挺拔出群,决取巍科。”

 

壬戌,偏库之水,

癸亥,临官之水,

名曰大海水。盖支干、纳音皆水,忌见群水,虽壬辰水库亦不能当。不忌他土,死绝则吉,生旺则泛滥无所归也。《玉宵宝鉴》云:“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气伏而不顺,唯此水、土损益之,乃成大器。

 

癸亥具纯阳之数,内体至仁,禀之者天资夷旷,志气浩然,发爲功案,利泽日时,带煞则凶狡之流。”

 

又曰:丙戌之土爲福隆厚,火锺于此故也。

己未、庚辰、戊辰、丁丑与此同义。

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

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

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

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气,各有所养。

 

此五者福壮厚以上,有鬼所伤,不爲害,气成故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发,旋即归燥竟焚,和而爲咎。乙巳,临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气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爲温燠之气,爲济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复得阳位则作凶,生仲夏,爲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虽死绝,却清明而妙佳。火死绝而内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绝而湛然清澈,可烛须眉,故却清明而妙佳。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爲臣不强。五行属五音,宫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过则臣强,角太过则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以杀商角。

 

庚申者,角木自绝也,壬寅者,商金自绝也,性情得忠顺之道,故事君不逆,爲臣不强。

 

所以自紫微、鸾台、凤阁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爲之,爲之亦不能久,独台谏则可。若金木生旺而克破则不然。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还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还不死。

 

土生申而不生于庚申,水生申而不生于戊申,火生寅而不生于甲寅,金生巳而不生于乙巳,木生亥而不生于辛亥,盖生处而反受制也,得之者夭寿;

 

木死卯而不死于癸卯,土死卯而不死于丁卯,木死午而不死于丙午,金死子而不死于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盖死处得生也,若得之者长寿。

 

戊子,支干旺于北方,乃水之位,纳音属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龙不能有之;

丙午,支干旺于南方,乃火之位,纳音属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

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无不贵。盖火中生水,水中藏火,水火既济,精神运动,必灵异于人矣。

 

辛丑之土不嫌于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辩之?丑中金库,木不爲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内,尚未萌芽,不见其形,是土盛木弱。余皆仿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宫,虽爲鬼而金绝在寅,故不爲鬼;木至巳宫,而巳有生金克木,故不爲鬼。若庚寅木逢壬申金,相冲受克。余皆仿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养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土自盈,不忌木鬼。盖木至午死,申绝子败,又自强之土何伤?余皆仿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气壮,不嫌于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雳之火,神龙有之,盖有水则雷方鸣,若逢丙午、己未天上水、则有所忌;有相战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伤,则主六根不足,有始无终,如丁巳见癸亥、壬子见戊午。余皆仿此。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异。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盖火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时,戊午乃旺极之火,喜于申,见天马相资也。其神头禄者,即十干专位禄,乃阴阳专位,

天地神会也。

 

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败,刚柔相推,有无合化。故壬子之水应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实南宫之离,所以丙午得壬子不爲破,丁巳得癸亥不爲冲,是水火相济之源,有夫妇配合之理,坎离爲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则先后火水,有未济之象,不如丁巳见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庚申、辛酉之金应西方之兑,甲寅、乙卯之木象东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爲刑,乙卯得辛酉不爲鬼,是木女金夫之正体,明左右之神化也。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间不合,若能金合,则神之化生以无间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不爲元辰,变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爲魁罡相会,乾坤厚得,覆载含生,不得以爲反吟。戊辰、戊戌不爲冲,土得正位,干守元会也。己丑、己未是贵神守忠贞,此四真土有万物始终之道,非大人君子,熟能备此德?况神头禄各有神主之,左右运动于六合之中,盈缩于吉凶之变也。

 

己丑土爲天乙贵人,己未土爲太常福神,解百煞之凶,若得之,当用爲横财之喜。戊辰爲勾陈,戊戌爲天空,土之神多迁改,居帅外藩,出镇边防,有不常矣;丁巳爲蛇之神,凶以凶用,吉以吉承,多荧惑之忧,有滑稽之性;丙午爲朱雀之神,应阳明之体,文词藻丽;甲寅爲青龙之神,博施济衆,得四方之利;乙卯爲六合之神,主发生荣华,和弱顺党;

 

壬子爲天后之神,主阴骘天德,容美多权;癸亥爲玄武之神,乃阴阳终极,有潜伏之气,从下如流,虽有大智,非轩昂超远之士,顺则安平,逆则奸宄;庚申爲白虎之神,利于武而不利于文,有抱道孤骞之性,善中严外,色厉内荏,有仁义,好幽僻;辛酉爲太阴之神,怀肃杀之气,有清白之风,爲文章利口,不世之才,然更各以亲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祸福。

 

★★★ 王家荣命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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