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十一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
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正官佩印,不如乘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
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 之理也。
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乃有一说:
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绶,则日主愈强,而官愈弱矣。
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 所以喜财旺之地。
生官克印,表里方得中和,于此足以发福。
七煞用财 岂宜得禄。
此言煞旺太过,日主无依。
又如用财生煞,则日愈弱,而煞愈旺矣。
当之不能,远之不可,只得弃命相从,以免侵凌之患。
运行财煞旺地,不易始从之心。
一遇岁运归禄,日主特强,乃与煞战。
以寡敌众,其能胜乎凶?可知矣。
印逢财而罢职,财逢印以迁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见财不能保其名位。
且如原用印绶,不以官煞为倚者,运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财乡,克了印绶,柱无比肩为救,不免罢职投闲。
伤重者,必死于异乡水火。
身旺用财荣华可知,再行财旺之地,主不能胜。
却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进爵迁官。
不为财坏印之论也。
命当夭折,食神孓立逢枭。
七煞伤身,原无正印为解,独以食神一位制煞。
壮年运道,喜行制煞之乡。
若遇枭神有力,克我食神,柱无偏财遇敌。
不免纵杀伤身,为祸滋烈。
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专言用财无煞者,大忌羊刃为祸。
若岁运重逢羊刃劫财破局者,必有丧家囚狱之苦。
伤妻克子之悲,木火兵刃,悉有之矣。
争正官不可无伤。
官者禄也,无人不欲。
若柱中多见比刃,又有一位官星。必然争夺,立见有福?
不如运至伤官,伤尽官星,则比肩无争夺,始可安矣。
归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谓也。
盖四柱多见比肩,必然争禄争财,且夺岁运之物为祸。
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势必归之。
岁运一遇食神制煞,则柱无张主之神,使比肩复乱如初。
则散财破业,横死于苟食之下,端有征矣。
官居煞地,难守其官。煞在官乡,岂能变煞。
官为纯雅之贵人,煞乃奸邪之恶客。
如官居煞党,其势不能独立,必混化而为煞。
虽官有纯雅之风,安能守乎?
煞乃刚暴之人,虽在官星礼义之乡,终不由礼义而化。
故不能变煞为官也。
贪财坏印擢高科,印分轻重。
凡命印重煞轻,终不为贵。
要行财旺之运,克太过之印,生不及之煞。
煞印相停,必能超越。
若印轻逢财,乃为大害,宜消息详之。
遇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扶。
财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
柱中有一七煞专权,日主被制,则无暇用财。
若得比劫透露,或岁运生扶。
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敌煞,而财始为我用矣。
运到旺乡身反弱。
此言从财、从煞未成之象。
日主衰弱,未肯弃命而从财煞。
若大运行遇资扶之地,必与财煞争敌。
敌之不胜,反遭财煞之害,愈见弱矣。
定必因财构祸,灾病累身。
财逢劫处祸犹轻。
身弱财多,当之不能。
行遇比劫,分财助气,而祸反轻。
财不有伤,还忌阴谋之贼。
柱中用财,无比刃劫夺者,则无所伤。
尤忌支库中有比刃暗藏,或被冲刑,则私窃之害不免矣。
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煞者顽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为用。
如柱中明无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神。
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冲,或就三合亦可为伏敌之兵。
大运行制煞乡,必主成名进禄。
贵人头上戴财官,门充驷马。
此专言岁日互换贵人,不遇空亡劫害,煞刃同宫者。
上戴财官,又居正位,带合有根,得时进气。
乃为富贵,权掌兵刑,非常之命。
玉井云:登金步玉,贵人头上戴官星,是官视财为尤要也。
生旺宫中藏亡劫,勇夺三军。
八字中,如带亡神劫煞,得遇真正长生,及年支纳音。
或得长生临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举鼎拔山之勇也。
为跨马以亡身,因得禄而避位。
柱中原多比劫无财用,岁运逢财,日主乃食其用。
比刃必然劫夺,重则损命丧家,轻则休官罢职。
原用官星,带财为贵,运行归禄之乡,乃比肩旺地。
必然争夺官,正谓遇比肩而争竞,于此反失俸禄,故避位也。
印解两贤之厄,财勾六国之争。
两贤者,二煞也。印者仁也。
凡用日主不弱,两煞透出天干,并虐日主。
无食为救,纵有亦被枭神所得者最凶。
若能用印化煞,使降于我。
如此不独富贵出人,且能享福。
一云两贤,官与煞也。
若止作煞言,重下句众煞混行意。
财者,人所共欲之物,因兹而构祸者多矣。
若局有刃伏于柱中,不遇其财,则无争劫。
倘有财为用,或岁见财,惹起比肩混劫为祸。
刑耗伤妻,在所不免。
众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猖乱,独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则必致叛。
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为妙。
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已甚,乱也。独煞猖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齐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申为煞,克我无制,其凶可知。
殊不知水印长生于申,自能化煞,不使凶暴。
若干支多财,乃成下格。比旺财轻者,用之更美。
如乙木用辛金为煞,遇子栽根,特强克我。
虽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宫。
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主,干无食神为救者。?
得旺午冲子,去生杀之宫,则辛无所倚,庶免克身之患。?
兄弟破财,财得用。煞官欺主,主须从。
一局比肩,日干专禄,柱中不见财官,则无所用。
却比肩成党,望空冲破财旺之宫,而财力为我所用。
大怕填实冲宫,留合比肩。
假如辛酉日,遇酉多冲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
官煞太多,日主无力,四柱更不拖根,运途又行财煞。
不如弃命从煞,通煞旺之乡,必能发福,大忌身旺食神之运。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一马在野人共逐之。
马,财也。乃比肩必争之物。
若财明透,四柱中特立无遮拦者。
譬如马之在厩,其分素定,比肩不敢争逐。
大怕背财运道,三合六合之乡,比肩乘机暗窃,致祸不轻。
若用财不见明露,隐于支库之间,乃人所不知之地。
比肩竞图窃取,虽深藏固闭,难保无患。
财临生库破生宫,兼奉两家宗嗣。
凡命以印为母,以财为父。
财固以印为家,印必以财为主。
然财贵而印自荣,夫败斯妻无倚。
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财为先。
若财有长生之宫,又见墓库局。
却有神破所生之宫,无犯于墓库者。
则为螟蛉过继之儿,弃父随母之子也。
盖生乃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
弃始由终,故知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然用财为妻。
妻所属之宫,日下一位是也。
却被比肩占了又见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财必夺。
柱若无财,岁运见亦为患,克妾伤妻,岂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绶临财。
柱中财印,乃为父母之神,所处不许同宫。
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克剥之意,岂能免离间之恨哉。
若印与财相连一宫,而财印皆有着脚。
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成家而无间矣。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
凡论财为妻室,财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一妻。
若财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夺之机。
一遇其财,又见食神制煞。则纵志夺财,妻难久处。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宫妻守,贤齐孟光。
子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时也。时上要财,及用官煞生旺之气。不逢刑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则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伤官神食神为妒,径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
妻者,财也,妻宫者,日支也,本宫若见其妻,乃得立矣。
不逢比刃,不遇刑冲,不有桃花恶煞。得天月二德贵人同处者。不惟遇道韫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
入库伤官,阴生阳死。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伤官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
凡伤官归库,岁运逢之,多见丧亡横祸。
殊不知五阴伤官,于此返魂无咎。
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煞,与刃作合,化为权星。
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煞。
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耳。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亡身。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
权,煞也。刃,兵也。
身旺用此两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
煞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
若原煞旺,复行煞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刃多再逢羊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食之间。
数使然也。
财,俸也,官禄也。
身强遇此两端,乃名利出群之士。
凡官弱喜行旺乡,财旺行印地,皆发福成立之时也。
若有印逢官,则禄过矣。财旺逢财,则俸余矣。
君子禄过俸余,必见贪污罢职。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
马行帝旺旧无伤,宦途进爵。
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称印绶之荣。若官遇长生,便见清奇特立,且有顾印之情。印乃扶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于此必然进爵。原用偏正之财,虽得位而失其时,居官亦未显要。
必待帝旺临官岁运,财已足用,焉必健驰。
若无比刃伤劫,于此加官进爵,立业余财,可征矣。
财旺身衰 逢生即死。
财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若与之相忘,反见所守安然。
一遇长生之地,即便倚强苟图财未得,而祸随至矣。
刃强财薄 见煞生官。
兹言用官微眇,而财又浅薄。
盖因羊刃劫财,不能生官,则官无倚矣。
如见一位七煞,合刃弃财,以苏财病。
足以生官,官自旺矣。
学者于此,又不可有,见煞混官之嫌也。
兹法玄玄之妙,今颇习而成章,少助愚里,开明万一。
★★★ 王家荣命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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