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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十一

 

六神篇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

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正官佩印,不如乘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

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 之理也。

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乃有一说:

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绶,则日主愈强,而官愈弱矣。

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 所以喜财旺之地。

生官克印,表里方得中和,于此足以发福。

 

七煞用财 岂宜得禄。

此言煞旺太过,日主无依。

又如用财生煞,则日愈弱,而煞愈旺矣。

当之不能,远之不可,只得弃命相从,以免侵凌之患。

运行财煞旺地,不易始从之心。

一遇岁运归禄,日主特强,乃与煞战。

以寡敌众,其能胜乎凶?可知矣。

 

印逢财而罢职,财逢印以迁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见财不能保其名位。

且如原用印绶,不以官煞为倚者,运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一遇财乡,克了印绶,柱无比肩为救,不免罢职投闲。

伤重者,必死于异乡水火。

身旺用财荣华可知,再行财旺之地,主不能胜。

却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进爵迁官。

不为财坏印之论也。

 

命当夭折,食神孓立逢枭。

七煞伤身,原无正印为解,独以食神一位制煞。

壮年运道,喜行制煞之乡。

若遇枭神有力,克我食神,柱无偏财遇敌。

不免纵杀伤身,为祸滋烈。

 

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专言用财无煞者,大忌羊刃为祸。

若岁运重逢羊刃劫财破局者,必有丧家囚狱之苦。

伤妻克子之悲,木火兵刃,悉有之矣。

 

争正官不可无伤。

官者禄也,无人不欲。

若柱中多见比刃,又有一位官星。必然争夺,立见有福?

不如运至伤官,伤尽官星,则比肩无争夺,始可安矣。

 

归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谓也。

盖四柱多见比肩,必然争禄争财,且夺岁运之物为祸。

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势必归之。

岁运一遇食神制煞,则柱无张主之神,使比肩复乱如初。

则散财破业,横死于苟食之下,端有征矣。

 

官居煞地,难守其官。煞在官乡,岂能变煞。

官为纯雅之贵人,煞乃奸邪之恶客。

如官居煞党,其势不能独立,必混化而为煞。

虽官有纯雅之风,安能守乎?

煞乃刚暴之人,虽在官星礼义之乡,终不由礼义而化。

故不能变煞为官也。

 

贪财坏印擢高科,印分轻重。

凡命印重煞轻,终不为贵。

要行财旺之运,克太过之印,生不及之煞。

煞印相停,必能超越。

若印轻逢财,乃为大害,宜消息详之。

 

遇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扶。

财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

柱中有一七煞专权,日主被制,则无暇用财。

若得比劫透露,或岁运生扶。

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敌煞,而财始为我用矣。

 

运到旺乡身反弱。

此言从财、从煞未成之象。

日主衰弱,未肯弃命而从财煞。

若大运行遇资扶之地,必与财煞争敌。

敌之不胜,反遭财煞之害,愈见弱矣。

定必因财构祸,灾病累身。

 

财逢劫处祸犹轻。

身弱财多,当之不能。

行遇比劫,分财助气,而祸反轻。

 

财不有伤,还忌阴谋之贼。

柱中用财,无比刃劫夺者,则无所伤。

尤忌支库中有比刃暗藏,或被冲刑,则私窃之害不免矣。

 

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煞者顽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为用。

如柱中明无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神。

如有食神暗伏,或遇刑冲,或就三合亦可为伏敌之兵。

大运行制煞乡,必主成名进禄。

 

贵人头上戴财官,门充驷马。

此专言岁日互换贵人,不遇空亡劫害,煞刃同宫者。

上戴财官,又居正位,带合有根,得时进气。

乃为富贵,权掌兵刑,非常之命。

玉井云:登金步玉,贵人头上戴官星,是官视财为尤要也。

 

生旺宫中藏亡劫,勇夺三军。

八字中,如带亡神劫煞,得遇真正长生,及年支纳音。

或得长生临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举鼎拔山之勇也。

 

为跨马以亡身,因得禄而避位。

柱中原多比劫无财用,岁运逢财,日主乃食其用。

比刃必然劫夺,重则损命丧家,轻则休官罢职。

原用官星,带财为贵,运行归禄之乡,乃比肩旺地。

必然争夺官,正谓遇比肩而争竞,于此反失俸禄,故避位也。

 

印解两贤之厄,财勾六国之争。

两贤者,二煞也。印者仁也。

凡用日主不弱,两煞透出天干,并虐日主。

无食为救,纵有亦被枭神所得者最凶。

若能用印化煞,使降于我。

如此不独富贵出人,且能享福。

一云两贤,官与煞也。

若止作煞言,重下句众煞混行意。

财者,人所共欲之物,因兹而构祸者多矣。

若局有刃伏于柱中,不遇其财,则无争劫。

倘有财为用,或岁见财,惹起比肩混劫为祸。

刑耗伤妻,在所不免。

 

众煞混行,一仁可化。一煞猖乱,独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则必致叛。

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为妙。

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已甚,乱也。独煞猖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煞居印地,齐之以刑。

如甲日主,用申为煞,克我无制,其凶可知。

殊不知水印长生于申,自能化煞,不使凶暴。

若干支多财,乃成下格。比旺财轻者,用之更美。

如乙木用辛金为煞,遇子栽根,特强克我。

虽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宫。

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主,干无食神为救者。

得旺午冲子,去生杀之宫,则辛无所倚,庶免克身之患。

 

兄弟破财,财得用。煞官欺主,主须从。

一局比肩,日干专禄,柱中不见财官,则无所用。

却比肩成党,望空冲破财旺之宫,而财力为我所用。

大怕填实冲宫,留合比肩。

假如辛酉日,遇酉多冲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

官煞太多,日主无力,四柱更不拖根,运途又行财煞。

不如弃命从煞,通煞旺之乡,必能发福,大忌身旺食神之运。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一马在野人共逐之。

马,财也。乃比肩必争之物。

若财明透,四柱中特立无遮拦者。

譬如马之在厩,其分素定,比肩不敢争逐。

大怕背财运道,三合六合之乡,比肩乘机暗窃,致祸不轻。

若用财不见明露,隐于支库之间,乃人所不知之地。

比肩竞图窃取,虽深藏固闭,难保无患。

 

财临生库破生宫,兼奉两家宗嗣。

凡命以印为母,以财为父。

财固以印为家,印必以财为主。

然财贵而印自荣,夫败斯妻无倚。

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财为先。

若财有长生之宫,又见墓库局。

却有神破所生之宫,无犯于墓库者。

则为螟蛉过继之儿,弃父随母之子也。

盖生乃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

弃始由终,故知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然用财为妻。

妻所属之宫,日下一位是也。

却被比肩占了又见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财必夺。

柱若无财,岁运见亦为患,克妾伤妻,岂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绶临财。

柱中财印,乃为父母之神,所处不许同宫。

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克剥之意,岂能免离间之恨哉。

若印与财相连一宫,而财印皆有着脚。

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成家而无间矣。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

凡论财为妻室,财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一妻。

若财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夺之机。

一遇其财,又见食神制煞。则纵志夺财,妻难久处。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宫妻守,贤齐孟光。

子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时也。时上要财,及用官煞生旺之气。不逢刑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则有子矣。若官失其令,更有伤官神食神为妒,径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

妻者,财也,妻宫者,日支也,本宫若见其妻,乃得立矣。

不逢比刃,不遇刑冲,不有桃花恶煞。得天月二德贵人同处者。不惟遇道韫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

入库伤官,阴生阳死。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伤官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

凡伤官归库,岁运逢之,多见丧亡横祸。

殊不知五阴伤官,于此返魂无咎。

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煞,与刃作合,化为权星。

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煞。

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耳。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亡身。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

权,煞也。刃,兵也。

身旺用此两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

煞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

若原煞旺,复行煞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刃多再逢羊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食之间。

数使然也。

财,俸也,官禄也。

身强遇此两端,乃名利出群之士。

凡官弱喜行旺乡,财旺行印地,皆发福成立之时也。

若有印逢官,则禄过矣。财旺逢财,则俸余矣。

君子禄过俸余,必见贪污罢职。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

马行帝旺旧无伤,宦途进爵。

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称印绶之荣。若官遇长生,便见清奇特立,且有顾印之情。印乃扶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于此必然进爵。原用偏正之财,虽得位而失其时,居官亦未显要。

必待帝旺临官岁运,财已足用,焉必健驰。

若无比刃伤劫,于此加官进爵,立业余财,可征矣。

 

财旺身衰 逢生即死。

财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若与之相忘,反见所守安然。

一遇长生之地,即便倚强苟图财未得,而祸随至矣。

 

刃强财薄 见煞生官。

兹言用官微眇,而财又浅薄。

盖因羊刃劫财,不能生官,则官无倚矣。

如见一位七煞,合刃弃财,以苏财病。

足以生官,官自旺矣。

学者于此,又不可有,见煞混官之嫌也。

 

兹法玄玄之妙,今颇习而成章,少助愚里,开明万一。

 

★★★ 王家荣命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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