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论金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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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金杀
金神大杀者,至凶之神,古人云:寅、申、巳、亥,鸡头粉粹,四支生人,金神在酉。
子、午、卯、酉,蛇头开口。
四支生人,金神在巳。
辰、戍、丑、未,牛头大忌。
四支生人,金神在丑。
与人为灾,而不为福。
又主丧服哭泣之事。
丑人金杀在本命,若生月生日时又在丑上,带鬼克身,则有不测之祸。
以巳酉丑金之位,故金神居于上,所值金神,下更带金火,则为灾,又大而迟。
(三命提要)
金杀者,为五行中唯金为杀之物也。
一杀而有三名,一曰吟呻杀,二曰破碎杀,三曰白衣杀。
其神常居巳、酉、丑三位。
盖是金之体也。
寅、申、巳、亥,在酉。
子、午、卯、酉,在巳。
辰、戍、丑、未,在丑。
是金之生旺库也。
在巳曰吟呻,巳中临官之火,火者,金之官也。
金气临克,主官府杖楚、狱呻吟之灾。
故曰吟呻。
在酉曰破碎,酉者金旺之地,杀物当时,又有辛金相助,万物当之,无不破碎,主支离破碎,流血之灾。
故曰破碎。
在丑曰白衣,乃金库墓也,居四季而临鬼门,主妨害,丧服,哭泣之事。
故曰白衣。
其神生旺,主人宽量大器,决断有能,形容清峻,若不夭丧、伤。
则须有癞病、瘫痪。
死绝则惨害克毒,形容红白,巧言令色,笑里藏刀,其神常主横事。
与官符并,则横来官灾;与劫杀并,则横来死丧;与白虎羊刃并,则流血伤残,与贵人建禄并,则稍慢,五行旺相不须用也。
(烛神经)
夫吟呻者,金杀之精,子午卯酉人见巳金生处,主大风瘫缓之疾。
寅申巳亥人见酉金旺处,主水痼毒药之病。
辰戌丑未人见丑金墓处,主克妻害子,恶死之忧。
若带三刑德贵,主有高官握兵权。
(金书命诀)
金杀夹贵兮,有兵有权。
(指迷赋)
男逢金杀,累累官,女犯金神,重重产厄。
(隐迷赋)
血蛊
血蛊最厌于交重。
血蛊者,本金杀也,亦名血蛊,犯之则有血光之厄,重得之者,尤为不吉。
(壶中子)
金杀者伤害之辰,男子犯之,多有伤,兵刃之灾。
妇人有产厄,行年至此亦然。
(三命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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