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命稿》——六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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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神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
但不设名目,不便推详,五行阴阳生克之代名词也。
自有此代名词立,执五行生克以衡量人命。
弥觉如应斯响。
盖比喻适当。
莫此六神若也。
五行生克比和,有伤官七杀正官食神偏财正财枭神正印比肩劫财等名目,共有十类。
而神止取六者,何也。
比肩劫财,不能成格,而偏正财
正印,又称曰财印既舍比劫而再合并财印,是以神共有六耳。
伤官
伤官之构成
我所生,而与我异性者,是也。
例如:
甲木元神,见丁火,木能生火,丁火甲木所生。
而甲为阳性,丁为阴性,阴阳相异,故丁即甲之伤官
按甲见丁见午,乙见丙见巳,丙见己见丑未,丁见戊,见辰戊,戊见辛见酉,已见庚见申,庚见癸见子,辛见壬见亥,壬见乙见卯,癸见甲见寅,皆为伤官
伤官浅解
甲木丁火伤官
丁火者,甲木所生,乃父子一家之人。
丁仗甲势,以发越甲木之秀气,故人多聪明干练。
然而独以伤官名者,何也?盖甲木辛金正官
正官者,如一县之有邑宰。
人民居其治下,方喜得有规范,不敢肆意妄为,为非作恶。
丁火辛金正官,乃仗势以克伤之,故曰伤官
如人不服官管,必欲尽解除其一身之束缚,见官星而必欲克伤这。
伤官格大都好傲好潜,然亦必其人本能自治而大有才者。
力克胜任,否则人无拘否,尽蔑法越规,咨意妄为,无恶不作矣。
信如是,使一理复居治下,则严峻法。
亦安得不身先受之耶。
伤官者,必有大过人之才遇,而亦复有大惨酷之奇祸也。
伤官之能力
身,生财,敌杀,损官
天下事,有利必有弊。
利弊之区别,即在当与不当耳。
六神既有能力,匹配上既有当与不当,则必有利弊。
既有利弊,又有喜忌,缘各述利弊喜忌如后。
伤官之利
身:元神强。
财官无气,即以强为患,遂爱伤官
伤官能发越元神之强气,使尽行外露也。
例如:
癸丑 乙卯乙亥丙子
乙木春生,又多水木之生,自喜时上内火伤官身,吐秀,否则直一顽木耳。
生财:身强财弱,尤爱伤官
伤官能流通元神之气。
生起财来。
俾为己用,例如:
戊寅甲寅乙亥丙子
旺木成林,戊土之财,受克太深,幸喜丙火伤官木生土,流通元神之旺气而又救护财星之不足,厥功伟矣。
敌杀:杀重身轻,举动尽为牵制,亦爱伤官
伤官能敌杀存身,使一身得以自由。
例如:
戊子辛西乙酉丙子
秋本凋零,最畏辛金七杀之克伐。
幸有丙火伤官制敌杀,稍解日元之危。
损官:官重身轻,举动尽为束缚。
亦爱伤官伤官能损官存身,使一身得以舒适。
例如:
庚申甲申乙卯丙戌
初秋乙木,叠见阳金之克,最即官重身轻。
丙火伤官,可以制金抑官。
虽无弱之能,却有锄强之功,亦足取焉。
伤官之弊
身:元神弱,遂怕伤官
一身自顾不暇,何堪再见伤官
例如:
辛丑丁酉乙卯丙戊
乙木日元,见金之克伐,火之耗,土之磨折,又当仲秋死令,衰弱可知,然则丙火伤官之身,自亦忌神耳。
生财:财太旺,尤怕伤官。
身且不能任财,何堪再见伤官生财。
例如:
丙申戊戌乙旺乙卯
土重木折,财旺身轻。
丙火伤官之生才正如虎添翼,助桀为虐,可畏哉,可畏哉。
敌杀:身强杀浅,即怕伤官。
身方假杀为权,何堪再见伤官敌去。
例如:
丙寅辛卯乙亥癸未
春木方旺,地支成木局。
月上辛金七杀,斧斤以时入山林。
材木不可胜用。
乃又为丙火伤官所敌,减色非轻。
损官:身重官轻,亦怕伤官。
身方以官为尊,何堪再见伤官损害。
例如:
甲寅丙寅乙卯庚辰
八字中木居其五。
林林总总,全恃时上庚金正官,伐木成材,不幸火伤官克庚,与上例同一贻憾。
伤官所喜
生身:元神强,受伤官,既见伤。
喜见财以流通之。
元神弱。
怕伤官。
既见伤,喜印绶以制伏之。
生财:身强则弱,爱伤官,既见伤,喜财多以生发之。
身弱财多,所伤官,既见伤,喜印绶以制之。
敌杀:杀重身轻,爱伤官,既见伤,喜比劫食伤以生助之。
身强杀浅,怕伤官,即见伤,喜见财以和解之。
损官:官重身轻,爱伤官,既见伤,喜比劫食神
以生助之。
身强官弱,怕伤官,既见伤,喜见财以和解之。
伤官所忌
身:元神强,爱伤官。
既见伤,忌见印以克去之。
元神弱,怕伤官,既见伤习再生财,转辗弱。
生财:身强财弱克伤官,既见伤,忌见印以克去之。
身弱财多,怕伤官。
既见伤,忌再生财。
转辗弱。
敌杀:杀重身轻,爱伤官,既见伤,忌财旺生杀。
身强杀浅,怕伤官,既见伤,忌比劫食伤以生助之。
损官:官多身弱,爱伤官,既见伤,忌财旺生官。
身重官轻,怕伤官,既见伤,忌比劫食伤以生助之。
七杀七杀一名偏官
七杀之构成
克我而与我同性者是也。
例如:
甲木元神,见庚金
金能克木,甲木庚金所克。
而甲为阳性,庚亦为阳性。
阴阳同类,故庚即甲之七杀
按甲见庚见申,乙见辛见酉丙见壬见亥,丁见癸见子,戊见甲见寅,己见乙见卯。
庚见丙见巳,辛见壬见午壬见戊见辰戌,癸见己见丑未皆为七杀
七杀浅解
七杀者,又名偏官
二阳相克,二阴相克,犹二男不同处,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谓之偏官
又以其隔七位,而相战克,故曰七杀
七杀者惨覆无恩,专以攻身为尚。
譬小人多凶暴,无忌惮。
若无礼法制裁之,不惩不戒,必伤其主。
故有制,谓之偏官
无制,谓之七杀
必须制合生化,无太过不及,是借小人势力,卫护君了,以成威权,造就大富大贵之命者。
设使生化不及,元神衰弱,七杀重逢,其祸不胜俱述。
七杀祇一,制伏重重,倘运再行制伏,则尽法无民。
虽猛如虎,亦无所施其技矣。
七杀之能力
耗财,生印,攻身,制劫
七杀之利
耗财:身弱印轻财重,遂爱七杀,以杀能耗财,并能助印也。
例如:
丁卯甲辰辛卯戊子
辛金囚于春,群木旺于春,一望而知其为财重身轻。
戊虽生辛乃被克于甲,则唯丁火七杀,耗甲木之旺财,生戊土之衰印独建其功矣。
生印:身印并衰,最爱七杀,杀能生印,使印再生身也。
例如:
戊寅甲寅辛卯丁酉
春日之金无力。
虽有酉金戊土,乃戊为。
甲克,卯为酉而又旺木成林以财多身弱为患,所幸丁火七杀甲木之旺财,生戊土之衰印,使印再生身。
极尽补偏救弊之妙矣。
攻身:目干旺甚,过旺则身无所依,即爱七杀
七杀虽攻身,身力能任,可以假作权威也。
例如:
辛酉丁酉辛酉甲午
秋月辛金,再见三酉一辛,强旺达于极点,妙有丁火七杀
炼金而成器,攻身以作威,从此为有价值之命局矣。
制劫:身强财弱,复见劫财,克财之极,亦爱七杀
七杀能制伏劫财,使不败也。
例如:
丁酉庚戌辛酉甲午
一重甲木正财,为当令之庚金劫财,掠夺殆尽,幸有丁火七杀劫财,论其功用,制劫为第一,救财为第二,换之制劫即所以救财也。
七杀之弊
耗财:日强印重财轻,即怕七杀,杀既耗财,又助印也。
例如:
丁丑庚戌辛丑乙未
辛见重土,幸有月上庚金这协助,未遭埋没,而称身印两强。
乙木偏财,以丁火七杀之耗。
致未遂疏土之功,八字仍属偏枯。
则七杀耗财之咎,在所难辞焉。
生印:日弱印强,尤怕七杀,印多则身寡,而成母多子病。
堪再见七杀,生印克身。
例如:
戊戌己未辛未丁酉
土旺而多,有如山崩。
日元之辛,母旺子虚,为埋金无疑矣。
丁火七杀,生土印以助虐,克弱日而欺主,其滋蔓祸患,为何如哉。
攻身:元神衰弱,即怕七杀,日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见七杀之攻。
例如:
丁卯乙巳辛卯乙未
辛生已月,已患失令。
群木旺火,争相摧残。
又少帮之字,其弱可知或以丁火七杀攻身之弊,与众财挫主之患,较量轻重,则正如五十步与百步耳。
制劫:日弱赖劫,亦怕七杀。
身方恃劫维持,何堪再见七杀制去。
例如:
甲辰丁卯辛未庚庚
以失令之辛金敌得时之众木,岂其可乎庚金劫财,能帮辛金,亦能克木。
正喜不乏拨助,距料丁火七杀,制住庚金
总臂扼喉,抱憾甚矣。
七杀所喜
耗财:身弱印轻财重,爱七杀,既见杀,喜印比之帮身。
身强印重财轻,怕七杀,既见杀,喜伤食以制煞生财。
生印:身印并衰,爱七杀,既见杀,喜杀重生印。
日弱印强性七杀,既见杀,喜食财以两制之。
攻身:元神强。
爱七杀,既见杀,喜财旺以生之。
元神弱,怕七杀,既见杀,喜印旺以解之。
制劫:身强有劫,爱七杀,既见杀,喜财旺以生之。
身弱赖劫,怕七杀,既见杀,喜食伤以制之。
七杀所忌
耗财:身弱印轻财重,爱七杀,既见杀,忌伤食生财制杀。
强印重财轻,怕七杀,既见杀,忌杀再加强。
生印:身印并衰爱七杀,既见杀,忌食伤制去。
日弱印强怕七杀,既见杀忌杀再加强。
攻身:元神强,爱七杀,既见杀,忌食伤再制去。
元神弱,怕七杀,既见杀忌财复生之。
制劫:日强有劫,爱七杀,既见杀,忌食伤再制去。
日弱赖劫怕七杀,既见杀,忌财旺再生之。
正官
正官之构成
克我而与我异性者,是也。
例如:
甲木元神,见辛金,金能克木,甲木辛金所克,而甲为阳性,辛为阴性,阴阳相异故辛即甲之正官
按甲见辛见酉,乙见庚见申,丙见癸见子,丁见壬见亥,戊见乙见印,已见甲见寅,庚见丁见午,辛见丙见己,壬见己见丑未,癸见戊见辰戌。
皆为正官
正官杂谈
正官者,六格之正气,忠信之尊名,治国齐家之有道。
盖阳见阴克,阴见阳克,如人之有一夫一妇。
阴阳调和,刚柔配合,以成道也,父官者管也。
一县有官人居治下,均须受其管束,虽有狡者,亦必循规蹈矩。
居仁由义,不敢放逸为非。
苟无官管,则将放于礼法之外,故以制我身者为正官,万不可遭损破也。
月令提纲之官,如本府太守,本县令尹,管制最重。
年上之官,其上最尊。
第亦须视其强弱如何,而斟衡也。
正官之能力
引财,生印,拘身,制劫
正官之利
重财:身强财弱,遂喜正官
正官能引财拘身,以存财也。
例如:
乙巳辛巳丙子癸巳
初夏丙火,三见巳禄可谓旺矣。
辛金之财,不免火多焦熔,还赖金水正官克火救金,是即所谓引财也。
生印:身强印弱。
尤爱正官
正官能拘束元神、滋生印绶也。
例如:
辛巳癸巳丙子乙未
退气之乙木,远不如当旺之丙火
何况丙得两禄,岂不患子多母弱哉。
月头癸水正官,敛火之威,助木之势,生印之功,厥亦伟矣。
拘身:元神旺甚,过旺则身无所依,即爱正官
正官能拘束元神,不敢为非作恶也。
例如:
辛卯癸巳丙午丙申
丙日旺甚。
幸喜癸水正官之克火稍杀其炎,拘身有功,或憾乎杯水车薪。
然有辛申两金之生,癸水强弱,尚有源源,仍可取焉。
制劫:元神既旺,复垒见劫财,劫盛即助身为虐,亦爱正官。
正官能制去劫财,使元神洁身自好也。
例如:
癸巳丁已丙子丁酉
元神既旺,益以两比两劫,酉金之财星危矣。
癸水正官,克制已火比肩,固较欠强。
然得禄于子,受生于酉,亦足以去两丁之劫财,不可与扬汤止沸同论也。
正官之弊
引财:身弱财强,遂怕正官,财强已恐身不能任,何堪再见正官,引财拘身。
例如:
癸丑辛酉丙子丙申
金多火少,时在深秋,日元为丙,自属财强身弱,再见癸水正官,引旺财。
克衰主,是更危如垒卵,固以财为病之原,亦以官为病之表耳。
生印:身弱印强,尤怕正官。
印多则身寡,母多子病,何堪再见正官拘身生印。
例如:
癸卯乙卯丙子乙未
丙火生于春令,又见四木,印多而旺,即不免母多子病。
癸水正官克身固非喜,然其生印不啻助桀为虐,尤可憎也。
拘身:元神衰弱,即怕正官。
身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见正官拘身。
例如:
庚辰庚辰丙子丙申
丙火生于春令,又见四木,印多而旺,即不免母子多病。
水正官克身固非喜,然其生印不啻助桀为虐,尤可憎也。
拘身:元神衰弱,即怕正官。
身弱既主萎靡,何堪再见正官拘身。
例如:
庚辰庚辰丙子丙申
丙火日元,除时上一重比肩,为帮身外,余皆泄克之神,弱而不堪任财任子辰会局,官星结党,其拘身之祸最为猖獗,啻洪水猛兽耶。
制却:身弱用动。
亦怕正官。
身方赖动维持。
何堪再见正官制去。
例如:
丁酉癸丑丙子丁西
丙虽失令于冬,幸有丁火劫财,两透干头,而可倚以为帮身,距料癸水正官,制去劫财,精华尽失,正如病犯绝症,其势殆矣。
正官所喜
引财:身强财弱爱正官,既见官,喜财旺以生之。
财多身弱怕正官,既见官,喜印旺以泄之。
生印:身强印弱爱正官,既见官,喜官旺生印身弱印强怕正官,既见官,喜食财以两制之。
拘身:元神强,爱正官,既见官,喜财旺以生之。
元神弱,怕正官,既见官,喜印旺以解之。
制劫:身强有劫,爱正官,即见官,喜财旺以生之。
身弱赖劫,怕正官,既见官,喜印以生身。
正官所忌
引财:身强财弱爱正官,既见官,忌偏印以泄弱之。
身弱财强怕正官,既见官,忌财官再加重。
生印:身强印弱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
身印强,怕正官,既见官,忌官印再加重。
拘身:元神强,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
目干弱,怕正官,既见官,忌财旺发生之。
制劫:身强有劫,爱正官,既见官,忌食伤以合制之。
身弱赖劫,怕正官,既见官,忌财官再加重。
食神
食神之构成
我所生,而与我同性者是也。
例如:
甲木元神,见丙火,木能生火。
丙火甲木所生,而为阳性,丙亦为阴性,两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见丙见巳。
乙见丁见午,丙见辰见戌,丁见己见丑未,戊见庚见申,己见辛见酉,庚见壬见亥,辛见癸见子,壬见甲见寅,癸见乙见卯,皆为食神。
食神杂谈
食神者,一名爵星,又名寿星。
盖阳生阳,阴生阴,虽为泄气,而食神之所生者则为财。
乃养命之源,身与食神,有如父子,子旺则生起财来,以奉父母,岂不即是爵星乎。
又身之最畏者,当为七杀来克。
寿即不永,食神乃能制伏七杀,使不敢来克。
俾一身得以优游裕余者,食神之力也,岂不即是寿星乎。
财被食生,宽裕不竭,然后人之爵禄丰,杀被食制,不敢为祸。
然后人之寿元长,此食神之所以大有造于人命也。
食神之能力。
泄身,生财,制杀,损害
食神之利
泄身:元神强,财官无气,即以强顽为患,遂爱食神。
食神能吐元神秀气也。
例如:
癸丑乙卯甲子丙寅
甲乙寅卯东方全,况在莺啼蝶舞之候。
春木正旺,身强可知,益以癸子两水之生木更嫌太过,全局了无精彩,唯喜丙火食神,发泄秀气,尚不致为顽木耳。
生财:强财弱,尤爱食神,食神能吐秀气生财也。
例如
己卯丙寅甲子乙亥
干甲乙,支寅卯。
劫比如林,己土正财,剥夺殆尽。
若无丙火食神之生财,势将身旺无所寄为下命决矣。
制杀:杀重身轻,举动尽为牵制。
即爱食神,食神能制伏七杀。
一将当关群邪自服。
而身得以自由矣。
例如:
庚申甲申甲戌丙寅
三木三金,以质量论,无分轩轾。
然而秋金当旺,秋木凋零,以势力论。
木自不敌于金,杀乃强过于身。
而需乎丙火食之制杀矣。
损官:官强身弱,举动尽为束缚,亦爱食神。
食神能合官存身,使身渐得舒适,例如:
辛酉丙申甲戌丙寅
秋月甲木,见申酉戌辛,官旺可畏。
丙火食神,克合辛金,使金势稍抑,元神稍扬,则损官即所以救主也。
食神之弊
泄身:元神弱,遂怕食神。
已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见食神泄气。
例如:
乙酉丙戌甲戌乙丑
天干甲乙丙,地支丑戌酉,时在九秋。
土金占优势,甲日仍患财官之旺,则丙火食神,既生财,又泄身,洵非弱主所喜也。
生财:财官身弱,尤怕食神。
身既不能旺财,何堪再见食神泄身生财。
制杀:身强杀浅,即怕食神。
身方假杀为权,何堪再见食神制去。
例如:
庚寅丙戌甲寅乙亥
甲虽失时于秋,乃两见寅禄,时得长生
形与气既不为弱,且嫌繁芜,正庚金七之克伐,何期丙火食神,制住庚金
未竟斧凿之功,岂成栋梁之材。
损官:身旺官弱,亦怕食神。
身方以官为尊,何堪再见食神合去。
例如:
丙戌辛卯甲子乙亥
春木而又多邦,既旺且强去抚存菁,端赖辛金正官,然有丙火食神之克合,辛乃用武无地,一官受损,以致八字平凡,减色为何如哉。
食神所喜
泄身:元神强,爱食神,既见食,喜财以流通之。
元神弱,怕食神,既见食,喜印以合制之。
生财:身强财弱,爱食神,既见食,喜财多生发。
身弱财强,怕食神,既见食,喜印助身旺
制杀:杀重身轻,爱食神,既见食,喜比劫食伤生助。
身强杀浅,怕食神,既见食,喜见财以和解之。
损官:官多身弱,爱食神,既见食,喜比劫食伤生助。
身重官轻,怕食神,既见食,喜见财以和解之。
食神所忌
泄身:元神强,爱食神,既见食,忌枭印夺去了。
元神弱,怕食神,既见食,怕再生财。
转辗泄弱。
生财:身强财弱,爱食神,既见食,忌枭印夺去之。
身弱财强,怕食神,既见食,忌财多转辗泄弱。
制杀:杀重身轻,爱食神,既见食,忌财星党杀。
身强杀浅,怕食神,既见食,忌比劫食伤再助食。
损官:官多身弱,爱食神,既见食,忌财重泄食生官。
身重官轻,怕食神,既见食,忌比劫食伤再助食。
正印偏印一名枭神
正印之构成
生我而与我同性者,为偏印
生我而与我异性者,为正印
例如:
甲木元神见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为壬癸水所生。
甲为阳性,壬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
甲为阳性,癸为阴性,阴阳相异,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见壬见亥,乙见癸见子,丙见甲是寅,丁见乙见卯,戊见丙见已,己见丁见午,庚见戊见辰戌,辛见己见丑未,壬见庚见申,癸见辛见酉,皆为偏印
甲见癸见子,乙见壬见亥,丙见乙见卯,丁见甲见寅。
戊见丁见午,己见丙见己,庚见己见丑未,辛见戊见辰戌,壬见辛见酉,癸见庚见申,皆为正印
正印杂谈
印绶者,乃五行生我之名。
乃我气之源,为生气,为父母,又能护我官星,使无伤克,具此格者,主聪明,多智慧。
性慈惠,语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凶横。
若为官则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正印之能力
生身,泄官杀,御伤,挫食
正印之利
生身:元神弱,当赖印绶身旺
例如:
丁卯辛亥戊子丙辰
亥卯半木局,子辰半水局,时在初冬水令,则偏重于水木才官,而戊土轻矣。
妙有丁火正印,丙火偏印,协力生身,使元神可以任财任官。
其功益岂浅鲜哉。
泄官杀:元神弱。
官杀力强。
身不能任。
当赖印绶泄官杀而助身。
例如:
癸卯乙卯戊子丁巳
官重身轻,以乙木正官之得令,戊土日元之时,设非丁火正印,泄旺官,生助弱主,几成危局。
此所以印绶之大有造于斯命民。
御伤:元神弱伤官力重。
全赖印绶驾御伤官。
例如:
戊戌辛酉戊申丁巳
金多而又在金令其耗戊土,猛烈非常,虽有年头两比,可以帮身。
然而丁巳两印之御制伤官,其功尤伟。
谚谓扬汤止沸,不如斧底抽薪,即此意也。
挫食:元神弱。
食神太重。
当赖印之挫食滋身。
例如:
丙申丙申戊戌庚申
戊见一庚三申。
泄气可憎,自喜丙火偏印之滋身挫食,而以情势权衡,挫食之事。
更杀滋身为重要,若拘于食神不宜枭夺之说,则忌矣。
偏正印之弊
生身:元神强,财官力薄,更怕印绶助身。
例如:
丙辰戊戌戊午壬戌
重土重火,元神强极,而官藏无力。
财露被劫,自属下命。
然则何需乎丙午两印之生身耶,印之为害既甚。
当先谋去之之道,为上策矣。
泄官杀:元神强。
官杀力薄。
更怕印绶泄之。
例如:
乙未丙戌戊午己未
八字中土土其五,比劫既多,元神自强,幸有乙木正官之疏土拘身。
乃又有丙火午火,印绶泄官。
致官不能直接克日,岂非全功尽弃乎。
御伤:元神强。
伤官力薄。
更怕印绶御去伤官。
例如:
丙戌辛旺戊戌戊午
土旺身强,所赖辛金伤官,发泄秀气,然丙火枭印,御去辛金致元神旺无所依。
命局之不可收拾,即为此一印耳。
挫食:元神强。
食神力薄。
更怕印之挫食。
例如:
庚子丙戌戊戌戊午
此命与上例相仿,旺土赖庚金食神以吐秀,所憾丙火枭印,挫制食神,亦病重药轻之造。
土重为病,丙火为病中之病也。
偏正印之喜
生身:元神弱,有印绶生身,最喜官星生印。
元神强,又有印绶生身,即喜财以制之。
泄官杀:元神弱,官杀强,有印绶泄官杀。
喜印身两旺。
元神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杀,喜堸官杀。
御伤:元神弱,伤官强,有印绶驾御伤官。
喜印旺御伤助身。
元神强,伤官弱,又有印绶驾御伤官。
喜财旺克印以制之。
挫食:元神弱,食神强,有印绶合食,喜印旺助身去食。
元神强,食神弱,又有印之挫食,喜财旺克印以制之。
偏正印之忌
生身:元神弱,喜有印绶助身。
忌贪财坏印。
目干强,又有印绶助身。
忌再印身旺
泄官杀:元神弱,官杀强,幸有印绶泄官。
杀忌贪财坏印。
元神强,官杀弱,又有印绶泄官。
杀再忌印身旺
御伤:元神弱,伤官强,幸有印绶御伤。
忌贪财坏印。
元神强,伤官弱,又有印绶御伤。
忌印身旺
挫食:元神弱,食神强,幸有印之挫食,忌贪财坏印。
元神强食神弱,又有偏印夺食,忌印身旺
正财
正财之构成
我所克,而与我异性者。
正财
我所克。
而与我同性者,为偏财
例如:
甲木元神,见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为甲木所克。
甲为阳性,戊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财,甲为阳性,已为阴性,阴阳相异故已是甲之正财
按甲见戊辰戊,已见已见丑未,丙见庚见申,,丁见幸见酉,戊见壬见亥,已见见子,庚见甲见寅,幸见已见儿卯,壬见丙见巳,癸见丁见午,皆为偏财
甲见已见丑未,已见戊见辰戊,丙见幸见酉,丁见庚见申,戊见 见子,已见壬见亥,庚见乙见卯,幸见甲见寅,壬见丁见午,癸见丙见巳。
皆为正财
正财杂谈
人何由而觅利,非用精神心力,不可得也,我所克者,何以名之曰财,盖即分劳我力,而后得者也。
有精力然后可以图财,可以享用,八字亦然。
首须身强,方堪任财,身弱财旺,则如人之衰微不振。
虽有偶得之财,不堪享用。
且或因财滋祸,故衡命论财,亦须先顾身主,并非财多定为美也,俗以正财为妻财,偏财为众人之财,亦有以正财为汗血应得之财,偏财为意外幸得之财,皆非通理,不可拘泥
正财之能力
生官杀,泄伤食,制枭,坏印
正财之利
生官杀:元神强,官杀力轻,尚不全美,当赖正偏财生起官杀方能成为大用。
例如:;
乙亥甲申庚甲丁丑
丁火如豆不能制大块之金,身太重而官太轻。
甲乙双财并透,生助正官,足补此憾矣。
故八-字堪成大用,及赖于财之生官非仅官之克身也。
泄伤食:元神强,伤食力亦强,虽元神之透气。
已泄于伤食,而伤食则遏抑未舒,当赖正偏财泄之,藉以疏通。
例如:
癸卯庚申庚子庚辰
初秋三庚,支全申子辰,年上透癸,金水并行,母强子健,庚因生水,而秀气发越,癸水伤官,以卯木正财之泄,而亦有所寄托,生生不息矣。
制枭:元神强,偏印力亦强,身旺何劳印绶。
当赖偏财制去枭神。
使不横来生身,例如:
甲辰戊辰庚申甲申
庚金两得申禄,不愁孱弱,一戊二辰之枭印生身,反为骈枝。
,不如借甲木偏财以去之清净也。
坏印:元神强,正印力亦强,身旺不须正印。
当赖正财破坏之,使身不过旺。
例如:
乙亥已丑庚申乙酉
庚日得禄于申,乘旺于酉,投库于丑,根基极深,固不喜再见帮
然则,乙木正财,破坏己土正印,正所以去繁就简也,何憾之有耶。
偏正财之弊
生官杀:元神弱,最怕财旺生官杀,来克元神。
例如:
甲寅丁卯庚午乙酉
木旺金衰,财多身弱,最憾财再生官,使官来克身,形势尤危,乃木火财官,狼狈为奸,欲递祸患,更不易矣。
泄伤食:日千弱,最怕伤食泄财。
以分日千之力。
例如:
癸未乙卯庚子庚辰
庚金失令,援助又少,固畏群水之泄气。
然若单见水星,耗尚有,限制岂可又见木来泄水,转辗分力。
则财之泄伤食而挫日。
与夫生官杀而克身,其为害乃异途而同归也。
制枭:元神弱,最怕财星制去枭神,以绝元神之生。
例如:
戊辰甲子庚寅甲申
水木成群,庚金走泄无止。
戊土枭印虽生庚,奈生受制于甲财。
财神非仅患身,且能害母,产除根本。
为祸更甚于泄伤食,生官杀也。
坏印:元神弱,最怕财星,破坏正印,绝其滋助,例如:
乙未己卯庚子甲申
庚金闲于水木之包围,已土正印,因乙财之破坏。
似有若无。
势大适为我敌,势小难为我助,与上述之命,同一抱撼耳。
偏正财之喜
生官杀:元神强,有财生官杀,喜官杀旺则成功。
元神弱,有财生官杀,喜印生比劫以制之。
泄伤食:元神强,伤食重,有财泄伤食,喜财旺生发。
元神弱,伤食轻,有财泄伤食,喜比劫以制财。
制枭:元神强,不须枭神生身,喜财来制枭。
元神弱,有财星制枭,喜比劫以解之。
坏印:元神强,不劳印绶再助身,喜伤食生财。
助财破印。
元神弱,有财坏印,喜比劫克去财星以存印。
偏天财之忌
生官杀:元神强,幸有财来生官杀,忌伤食克官杀。
元神弱,又有财去生官杀,忌官杀再旺而克身。
泄伤食:元神强,幸有财来泄伤食,忌比劫夺财。
元神弱,又有财去泄伤食,忌财旺分力。
制枭:元神强,幸有偏财制枭,忌比劫再夺财。
元神弱,又有偏财制枭,忌伤食生财。
坏印:元神强,幸有正财坏印,忌比劫再夺财。
元神弱,又有正财坏印,忌伤食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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