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论财
财为我克,使用之物也,以能生官,所以为美。
为财帛,为妻妾,为才能,为驿马,皆财类也。
财为我克,必须身强,万能克制。
身弱,虽有财不能任,则财反为祸矣。
财为入生不可少物,然必须有才能势力,方能保守运用,可以护福,否则小入怀壁,徒获罪戾耳。
格局之中,单用财者甚少,如身强露官,用财生官;
身强煞弱,用财滋煞;
身强印旺,用财损印。
身强露食伤者,用食伤生财;
财旺身弱,用比劫分财为美。
皆非单用财也。
财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不为之露。
即非月令用神,若寅透乙、卯透甲之类,一亦不为过,太多则露矣。
然而财旺生官,露亦不忌,盖露不忌,盖露以防劫,生官则劫退,譬如府库钱粮,有官守护,即使露白,谁敢劫之。
如葛参政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岂非财露?
唯其生官,所以不忌也。
根深,谓藏于支中也。
天干之财,地支无根,是为浮财,不足为用。
用之为财不可劫,若单以财为用,不可见比劫
葛造子申会局,壬水通根得气,时透乙卯官星身旺坐印,以才生官为用,有官护财,自不忌比劫
子平之术,以提纲为重,月垣财星秉令,故归入财类,实非以财为用也,特财为喜神耳。
用食伤生财者,亦不忌比劫,盖有食伤化劫也。
财格之贵局不一,有财旺生官者,身强而不透伤官,不混七煞,贵格也。
财旺生官者,用神在官,故以不透伤官、不混七煞为美。
如以财为用,当喜伤官之生起财星矣。
己巳癸酉丙寅庚寅,财旺生官,用神在财,虽透己土伤官,而巳酉拱合,己土之气于金,伤官生财,财生官,更喜官临财也,不忌己土之伤,为名利两全也。
有财用食生者,身强而不露官,略带一位比劫,益觉有情,如壬寅壬寅庚辰辛巳,杨待郎之命是也。
透官身弱,则格坏矣。
食神生财者,用在食神,故不以露官星为贵。
比劫生起食伤,益觉有情。
若用财岂宜比劫哉?
杨造庚金坐印,秀于壬;
春木初萌,赖水培养,秀气流通;
寅巳藏火,气象和煦,木得滋养。
丙火透则当用官,不能以食神生财为用矣。
有财格佩印者,盖孤财不贵,佩印帮身,即印取贵。
乙未甲申丙申庚寅,曾参政之命是也,然财印宜相并,如乙未己卯庚寅辛巳,乙与己两不相能,即有好处,小富而已。
财印并用,最不易取,不比正官格之财印并用,并用神在官也,盖需要佩印,必是身弱,而四柱又别无可取,财印相战,不得己而用之。
然财印双清,隔离不相碍,往往富贵,非谓佩印即为贵征,盖无印则财多身弱,再露官煞,则弃命相从耳。
身弱得印,用神即在于印,以行官煞运为佳,既可泄财之气,又可生印,亦和解之法也。
曾造甲乙通根于寅,财印双清,期为佳耳。
近见一造,癸巳壬戌乙巳戊寅、亦财印双清,中隔乙木,两不相碍。
壬癸虽不通根而进气,伤官暗藏而旺,土燥木枯,非用印不可。
为入绝顶聪明,早年享荫兹,出仕为全省公路局长;
逝于戌运亥年亥月申日申时,财破印,又值四也。
又一造,癸酉癸亥戊子丁巳、财印双清,两不相碍,时逢归禄。
比劫运发财数百万,为江浙之巨贾,盖以劫护印分为财用也。
有用食而兼用印者,食与印两不相碍,或有暗官而去食护官,皆贵格也。
如吴榜眼命,庚戌戊子戊子丙辰,庚与丙隔两戊而不相克,是食与印不相碍也。
如平江伯命,壬辰乙巳癸巳辛酉,虽食印相克,而欲存巳戊官,是去食护官也。
反是则减福矣。
此节殊足以淆乱阅者耳目,以吴造论,子月正财秉令,辰中乙木余气,财旺自生官,所谓暗官也。
年以庚金闲神,财己旺不须食生,食亦不能伤暗官,得时上丙火去之,乃附带耳之作用耳。
仲冬水寒土冻,焉能生木。
丙火照暖,水得活动,木有生机,是以调侯为急,而用丙火,即无食神,亦当用印,岂以不相碍而用印哉。
平江伯造,癸水日元,年有壬申,时逢辛酉,虽四月水临绝地,而印旺身强乙木无根,枭印夺食,自当以巳中之财破印为生官为用。
乙木生才,并不碍官,何用枭印去食护官乎。
有财用伤官者,财不甚旺而比强,辂露一位伤官以化之,如甲子辛未辛酉壬辰,甲透未库,逢辛为劫,壬以化劫生财,汪学士命是也,财旺无劫而透伤,反为不利,盖伤官本非美物,财轻透劫,不得己而用之。
旺而露伤,何苦用彼?
徒使财遇伤而死生官之具,安望富贵乎。
此节议论亦有未当。
比劫旺而财轻,自当以食伤生财为美,盖财官印食,不过五行生克之代名词,克官者名为伤官耳。
伤官者,不乏富贵之造,岂以名词之恶而憎之。
汪造比劫诚旺,生于六月,土燥金脆,需要水以润之,亦调侯之意;
更泄金之艉,化劫生财,当以伤官为用也。
财旺无劫而透伤,则须佩印;
若无劫又无印,则财多身弱,安望富贵
所谓死生官之具云者,不免故作迂曲之词耳。
有财带七煞者,或合煞存财,或制煞生财,皆贵格也,如毛状元命,乙酉庚辰甲午戊辰,合煞存财也;
李御史命,庚辰戊子戊寅甲寅,制煞生财也。
毛状元造,乙庚合而煞仍留,辰酉合而财化煞,所谓合煞存财,义殊未当。
甲木生三月,木余气,火进气,而金休囚时也。
丁火扬威,制煞为用,而行运己卯戊寅丁丑丙子,制煞帮身,所以贵也,岂合煞存财之意乎?
李御史造,身煞两旺,食神制煞为用,更喜土金水木相生相制,一气流通,制煞生财,确为贵征,特非财为用耳。
有财用煞印者,党煞为忌,印以化之,格成富局,若冬土逢之亦贵格。
如赵待郎命,乙丑丁亥乙亥,化煞而即以解冻,又不露财以杂其印,所以贵也。
若财用煞印而印独,财煞并透,非特不贵,亦不富也。
赵侍郎造,财藏而不破印,丁火化煞解冻,诚当富贵之造也。
特其枢纽在印,用神为印而非财,若财透则党煞破印,岂能望富贵乎。
至于壬生午月,癸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又月令有暗官也。
丙寅癸巳癸未壬戌,林尚书命是也。
又壬生巳月,单透财而亦贵,以其透丙藏戊,弃煞就财,美者存在赠者弃也。
丙辰癸巳壬戌壬寅,王太仆命是也。
林王两造,诚单用财者矣。
巳月透丙火,真神得用,宜其贵也。
但壬癸根轻,运喜帮身,中年之后,运程西北(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辛丑),体用合宜。
早年甲午乙未俱不美,两入所同。
若谓因暗官而贵,则运宜财官
谓弃煞而贵,则煞固未当弃。
理论似欠圆满也。
至于劫刃太重,弃财就煞,如一尚书命,丙辰丙申丙午壬辰,此变之又变者也。
此造日元坐刃,煞露刃藏,身强敌煞,虽秋水通源,而身更旺,若非劫刃重叠帮,固不能用煞也;
加以中年运程西北,化煞为权,才从煞化,当归入偏官格中。
今于财格中论之,诚变之变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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