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乙与神后休囚,阴谋争讼。

087.太乙神后休囚,阴谋争讼。
子平注云:
太乙者,巳也。
神后者,子也。
子主阴婬,巳主争讼,谓人命有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阴谋争谋讼事。
按理推之其实有准。
梁湘润注:
太乙是"巳",神后为"子",丙子辛巳,多是非。
张顒注云:
太乙者巳也。
神后者子也。
子主阴婬,巳主争讼,见之时元神此耳。
假令:
子日已时,六月生,六月水死,已火休。
其余仿此。
六月土旺(同类为旺)、金相(我生者为相)、火休(生我者为休)木囚(克我为囚)、水死(我克者死)。
太乙(已)神后(子)以时令来说乘休、囚气,而日时又为子已,此人阴谋争讼之人。
谓人命有巳子全犯休囚者,主阴谋争谋讼事。
按理推之其实有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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