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五 论阳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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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五
论阳刃
(前论羊刃煞与此参看)
阳者,阴阳之阳,刃者,刀刃之刃,即禄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险。
窃详甲人见卯,卯中有乙木,乙为甲弟,能劫其兄之财,冲去酉中辛官,合其庚妻,庚乃甲之七煞,劫财冲官合熬,所以至凶。
唯甲丙戊庚壬五阳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阴干无刃,故曰阳刃。
唯见伤官与阳刃同祸,故乙见丙亦谓之刃,以丙伤其庚官,合辛煞,克其乙木,阴金克阴木至毒,所以凶与阳刃同。
阳刃有三,
有劫财刃,甲见乙是也,不利财官格,
有护禄刃;甲见卯是也,大利归禄格;
有背禄刃,乙丙是也,大利去官留煞局。
《喜忌篇》云:劫财阳刃,切忌时逢,岁运并临,灾殃立至,独阳刃以时言,重于年月日也。
假令甲日生人,时上见乙卯,此是真刃,命中既逢阳刃,伤妻破财,灾殃已胚胎矣,流年岁运再遇羊刃,是谓并临,见巳酉是冲岁君,见亥未戌是合岁君,
阳刃,凶煞也,太岁,凶神也,太岁得吉神相扶,合则吉,若阳刃凶煞来冲合岁君,是谓攒凶聚煞,其祸难免。
经云:阳刃冲合岁君,勃然祸至,此之谓也。
中间亦要详辨,命元浅薄,遇此诚然,若命旺秉气深厚,或有天月德及赦文解救,止有浮实,亦无大咎。
或日柱原有刃,见冲或合,岁运再临冲合,大凶,若岁冲合而运不冲合,运冲合而岁不冲合,其祸减半论。
又曰:日干无气,时逢阳刃不为凶。
言生日天元临死绝衰病暴败之地,不通月气,不能胜任财官,若逢阳刃,能劫财化煞,譬如兄力弱财重,得弟分任,则可胜其财而为我用,所以不作凶论。
夫身弱见财官,固喜阳刃分财合煞,若见食伤,身弱脱气,亦喜阳刃扶持,若见印绶,则非日干无气矣。
先言忌阳刃者,身强力能任财,故不喜劫夺,后言喜阳刃者,身弱力不住财,故不忌劫夺,义各有取。
此格与伤官相似,凡命值之,主眼大须黄,性刚心高,无恻隐慈惠之心,有刻剥不恤之意,多带宿疾,贪暴不足,进退抓疑,偏生庶出,离祖过房,克父伤妻,或见三刑,或自刑魁罡,全发迹边疆,如更无情或临财旺,主凶,若刑害俱全,类皆得地,又有救神,贵不可言。
又曰:阳刃格,大概不宜财乡,怕冲起,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财运;壬日刃在子,忌行午正财运;庚日刃在酉,忌行卯正财运;独甲日刃在卯,行巳午并辰戌丑未财运不妨,忌酉运;丙在刃在午,行申酉庚辛丑财运不妨,忌子运。
是阳刃所忌之财,戊刃午见子财,壬刃子见午财,庚刃酉见卯财,皆冲之财,故忌之,至甲刃卯不忌戊己巳午之财,且忌酉官矣,丙刃午不忌庚辛申酉之财,且忌子官矣,可概谓忌财乎?若天干生官之财,正为用神,方且喜之,岂可为忌。
《心境》云:阳刃重重又见财,富贵饶金帛,此之谓也。
或曰甲戊庚见刃逢冲,发祸多验,壬丙逢刃见子午冲,多无祸,以丙见子、壬见午俱为正官,反作贵气论也。
又曰:甲以己为妻财,四柱却有卯乙,己土受伤,不能扶甲,故主剥丧妻子,岁运复临,劫刃旺相,诚所不免,如别位逢庚辛酉申,庚能邀乙为妻,即成眷属,不为甲之七煞,辛辅甲为贵,能克破乙煞,反凶为吉。
经云:“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是也。
余干例此。
又曰:六甲日逢乙卯凶,辛卯吉,甲申丁卯不为刃,申中有庚合卯中乙木为财,若有财露,亦凶,丁火伤官,乙木夺财,岁运并临,灾祸不免。
乙酉日见庚辰时,非刃,乙坐庚下酉中辛金,制辰中乙木。
丙子日见甲午时,非刃,子中癸水克午中丁火。
丁亥日见丁未时,非刃,亥中壬水合丁。
庚午日见乙酉时,非刃,午中丁火制辛。
壬午日见庚子时,非刃,午中己土制癸。
辛巳日见戊戌时,非刃,巳中丙火合辛。
癸巳日见癸丑时,非刃,巳中戊土合癸。
以上诸日,遇者不宜见刑冲破害,无则以好命断之。
又曰:阳刃者,天上之凶星,人间之恶煞,喜偏官、印绶,忌反吟、伏吟、魁罡、三合,大率与七煞相似,故阳刃喜见七煞,七煞喜见阳刃,两凶互相制伏,犹正官喜正印,善类合善类为福。
经云:煞无刃不显,刃无煞不威,煞刃俱全,常人无有,更身旺不见伤官为妙,若命元有煞刃,岁运又逢,或有刃无煞,岁运逢煞运之乡,俱发大福。
如命有刃有印无煞,岁运逢煞,反转成厚福。
若柱无刃煞,命合财官,岁运复遇刃煞,主一岁蹇滞,因财争竞,兄弟分居,离妻去妾,若元无刃,行刃运虽不妨,亦主有克妻之事,元有刃,岁运切不宜再见及伤官财地,原带伤官财星,岁运再逢,祸害极重,身弱尤凶。
又曰:日刃止有三日,戊午、丙午、壬子,与阳刃同法。
经曰:赤黄马独卧,黑鼠守空房,男妨妻,女妨夫,指此三日也。
不喜刑冲破害三会六合,要有七煞相制,再行官印乡,便为好命。
赋云:日刃大忌冲合,喜官煞相制,合刑者凶,遇印者吉,有煞无刃,施为有勇无威,有刃无煞,作事浊而不显,无煞遇煞,窃恐祸患相侵,有刃遇刃,须忌灾危相犯,刃生身死,其年难作吉推,财旺官伤,此岁不作凶断。
又曰:戊午日,岁月见火多,则以印绶论;壬子日,月时见子多,则以飞天禄马论;丙午见午多,亦以倒冲禄马论。
又自刃有三日:癸丑、丁丑、丁未、己未,因坐下比肩阳刃;飞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因作下冲出阳刃,与前日刃喜忌大同。
年上阳刃与时上阳刃最重,年上主破败祖基,不受父母产业,平生施恩反怨;时上主克妻子,晚无结果,四柱再逢,手足灾疾;月上稍轻,日上又轻。
人命月日干支带财多,日干衰弱,时带阳刃,无害;月带七煞,时带阳刃,日主有气,大贵;如月带阳刃,时上微带官时,力不能制,亦凶。
又曰:男命见败劫,又见伤官,必克妻子,女命克夫。
赋云:败财者比肩之曜,劫夺之神,财多身弱,遇之为奇,财弱身旺,见之为祸,有财遇劫,运入财乡,自可成家,无财遇劫,纵非财年,亦须见破,元劫又遇劫运,守穷途而凄惶,身旺又加印助,必荣华而发福。
《相心赋》云:“劫财羊刃,离祖成家,外象谦和尚义,内心狠毒无知,有刻剥之意,无慈惠之心。”
《心境》云:“阳刃重重又见煞,大贵,登甲科。”
《千里马》云:“阳刃偏官有制,膺职掌于兵权。”
又云:“男逢阳刃,身弱遇之为奇。”
又云:“羊刃七煞,出仕驰名。”
又云:“羊刃入官煞,威镇边疆。”
《玉匣赋》云:“火金阳刃,绿珠坠死于高楼”。
又云:“阳刃重重三四,必须患疾盲聋。”
《惊神赋》云:“满盘阳刃,必定分屍。”
《定真篇》云:“阳刃若逢印绶,纵富而残疾在身。”
《造微论》云:“阳刃逢于五息,定要重犯徒流。”
余见犯羊刃煞者多瞽,如癸酉、戊午、戊寅、癸丑; 丙寅、庚寅、丙午、乙未; 丁卯、癸卯、甲子、乙亥,三命皆无目。
古歌曰:时逢阳刃喜偏官,若见财星祸百端,岁运相冲并相合,勃然兴祸至门阑。
又:阳刃重逢合有伤,主人心性气高强,刑冲太重多凶厄,有制方能保吉昌。
又:刃逢七煞慕官乡,唯怕刑冲禄不昌,会合更逢财旺运,预防灾祸致身殃。
又:比肩阳刃格非常,要见官星与煞乡,元辰若无官煞制,再行比劫祸难当。
又:财星轻弱刃刚强,身旺之乡大不祥,凤寡鸾孤清夜怨,等闻妻克两三双。
又:刃逢七煞运官乡,破害刑冲贵异常,切忌合逢财旺地,必遭灾祸反刑伤。
又:日刃还如羊刃同,官星七煞喜支逢,岁君若也无伤刃,支上冲刑立武功。
又:羊刃常居在禄前,性刚果毅少慈怜,不宜会合防灾至,若见财星祸必缠;有官有煞名显达,无冲无破禄荣迁,更加刑害魁罡并,发迹边疆掌重权。
如一命:壬申、壬子、戊午、乙卯,自坐阳刃,二壬申子,财旺且多,子午虽冲,申子会午不能冲,时官制伏阳刃,只作财官格看,所以大贵。
又一命:丙戌、癸巳、戊午、丁巳,戊归禄巳,午虽羊刃,所以获禄,又印绶化刃,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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