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十一 六神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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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会卷十一
六神
五行妙用,难逃一理之中。
进退存亡,要识变通之道。
正官佩印,不如乘马。
夫用官之法,大要健旺清高,最忌浅薄。
官旺宜印,弱则宜财,此不易 之理也。
今言用印,不如用财者。
乃有一说:
假如身旺官轻,多见印绶,则日主愈强,而官愈弱矣。
壶中子云:官轻不若煞轻 所以喜财旺之地。
生官克印,表里方得中和,于此足以发福。
七煞用财 岂宜得禄。
此言煞旺太过,日主无依。
又如用财生煞,则日愈弱,而煞愈旺矣。
当之不能,远之不可,只得弃命相从,以免侵凌之患。
运行财煞旺地,不易始从之心。
一遇岁运归禄,日主特强,乃与煞战。
以寡敌众,其能胜乎凶?可知矣。
印逢财而罢职,财逢印以迁官。
印乃清高正大之物,见财不能保其名位。
且如原用印绶,不以官煞为倚者,运行印官之地,仕路清高。
一遇财乡,克了印绶,柱无比肩为救,不免罢职投闲。
伤重者,必死于异乡水火。
身旺用财荣华可知,再行财旺之地,主不能胜。
却要印旺流年,助我根本,反能进爵迁官。
不为财坏印之论也。
命当夭折,食神孓立逢枭。
七煞伤身,原无正印为解,独以食神一位制煞。
壮年运道,喜行制煞之乡。
若遇枭神有力,克我食神,柱无偏财遇敌。
不免纵杀伤身,为祸滋烈。
运至凶危,羊刃重逢破局。
专言用财无煞者,大忌羊刃为祸。
岁运重逢羊刃劫财破局者,必有丧家囚狱之苦。
伤妻克子之悲,木火兵刃,悉有之矣。
正官不可无伤。
官者禄也,无人不欲。
若柱中多见比刃,又有一位官星
必然争夺,立见有福?
不如运至伤官,伤尽官星,则比肩无争夺,始可安矣。
七煞最嫌有制。
此亦因比肩之谓也。
四柱多见比肩,必然争禄争财,且夺岁运之物为祸。
如年月透出一位七煞比肩知畏,势必归之。
岁运一遇食神制煞,则柱无张主之神,使比肩复乱如初。
则散财破业,横死于苟食之下,端有征矣。
官居煞地,难守其官。
煞在官乡,岂能变煞。
官为纯雅之贵人,煞乃奸邪之恶客。
如官居煞党,其势不能独立,必混化而为煞。
虽官有纯雅之风,安能守乎?
煞乃刚暴之人,虽在官星礼义之乡,终不由礼义而化。
故不能变煞为官也。
贪财坏印擢高科,印分轻重。
凡命印重煞轻,终不为贵。
要行财旺之运,克太过之印,生不及之煞。
煞印相停,必能超越。
若印轻逢财,乃为大害,宜消息详之。
遇比用财缠万贯,比得资
财乃我用之物,得之乃佳。
柱中有一七煞专权,日主被制,则无暇用财。
若得比劫透露,或岁运
日主不致衰弱,可以敌煞,而财始为我用矣。
运到旺乡身反弱。
此言从财、从煞未成之象。
日主衰弱,未肯弃命而从财煞。
大运行遇资之地,必与财煞争敌。
敌之不胜,反遭财煞之害,愈见弱矣。
定必因财构祸,灾病累身。
财逢劫处祸犹轻。
身弱财多,当之不能。
行遇比劫,分财助气,而祸反轻。
财不有伤,还忌阴谋之贼。
柱中用财,无比刃劫夺者,则无所伤。
尤忌支库中有比刃暗藏,或被,则私窃之害不免矣。
煞无明制,当寻伏敌之兵。
煞者顽暴之人也,必欲食神明制,方可为用。
如柱中明无制伏之人,不可便以凶言,要深求四柱支神。
如有食神暗伏,或遇,或就三合亦可为伏敌之兵。
大运行制煞乡,必主成名进禄。
贵人头上戴财官,门充驷马。
此专言岁日互换贵人,不遇空亡劫害,煞刃同宫者。
上戴财官,又居正位,带合有根,得时进气。
乃为富贵,权掌兵,非常之命。
玉井云:登金步玉,贵人头上戴官星,是官视财为尤要也。
生旺宫中藏亡劫,勇夺三军。
八字中,如带亡神劫煞,得遇真正长生,及年支纳音
或得长生临官帝旺者,主武略出群,有举鼎拔山之勇也。
为跨马以亡身,因得禄而避位。
柱中原多比劫无财用,岁运逢财,日主乃食其用。
比刃必然劫夺,重则损命丧家,轻则休官罢职。
原用官星,带财为贵,运行归禄之乡,乃比肩旺地。
必然争夺官,正谓遇比肩而争竞,于此反失俸禄,故避位也。
印解两贤之厄,财勾六国之争。
两贤者,二煞也。
印者仁也。
凡用日主不弱,两煞透出天干,并虐日主。
无食为救,纵有亦被枭神所得者最凶。
若能用印化煞,使降于我。
如此不独富贵出人,且能享福。
一云两贤,官与煞也。
若止作煞言,重下句众煞混行意。
财者,人所共欲之物,因兹而构祸者多矣。
若局有刃伏于柱中,不遇其财,则无争劫。
倘有财为用,或岁见财,惹起比肩混劫为祸。
耗伤妻,在所不免。
众煞混行,一仁可化。
一煞猖乱,独力可擒。
煞本待制而后服从,若见煞多,力不能制,制之则必致叛。
故不若用印,印者仁也,以仁化煞,使煞自降为妙。
喜印旺乡,乃益其化,不宜再见制伏,所谓疾之已甚,乱也。
独煞猖乱,势力有限,一食制之,自可以服,况食神多制者乎。
印居煞地,化之以德。
煞居印地,齐之以
如甲日主,用申为煞,克我无制,其凶可知。
殊不知水印长生于申,自能化煞,不使凶暴。
干支多财,乃成下格。
比旺财轻者,用之更美。
乙木辛金为煞,遇子栽根,特强克我。
虽为我之印,乃煞所生之宫。
若更辛金透出,侵凌日主,干无食神为救者。

得旺午子,去生杀之宫,则辛无所倚,庶免克身之患。

兄弟破财,财得用。
煞官欺主,主须从。
一局比肩,日干专禄,柱中不见财官,则无所用。
比肩成党,望空冲破财旺之宫,而财力为我所用。
大怕填实宫,留合比肩。
假如辛酉日,遇酉多卯,遇卯多破午,乃合正用。
官煞太多,日主无力,四柱更不拖根,运途又行财煞。
不如弃命从煞,通煞旺之乡,必能发福,大忌身旺食神之运。
一马在厩,人不敢逐,一马在野人共逐之。
马,财也。
乃比肩必争之物。
若财明透,四柱中特立无遮拦者。
譬如马之在厩,其分素定,比肩不敢争逐。
大怕背财运道,三合六合之乡,比肩乘机暗窃,致祸不轻。
若用财不见明露,隐于支库之间,乃人所不知之地。
比肩竞图窃取,虽深藏固闭,难保无患。
财临生库破生宫,兼奉两家宗嗣。
凡命以印为母,以财为父。
财固以印为家,印必以财为主。
然财贵而印自荣,夫败斯妻无倚。
所以论人根基父母,必以看财为先。
若财有长生之宫,又见墓库局。
却有神破所生之宫,无犯于墓库者。
则为螟蛉过继之儿,弃父随母之子也。
盖生乃发蒙之初,库在收敛之际。
弃始由终,故知此也。
身坐比肩成比局,当为几度新郎。
凡命无伤官食神者,必然用财为妻。
妻所属之宫,日下一位是也。
却被比肩占了又见三合成局,岁月时中,见财必夺。
柱若无财,岁运见亦为患,克妾伤妻,岂止一二而已。
父母一离一合,须知印绶临财。
柱中财印,乃为父母之神,所处不许同宫。
虽为父母之名,实有克剥之意,岂能免离间之恨哉。
若印与财相连一宫,而财印皆有着脚。
生禄同乡者,终得聚合成家而无间矣。
夫妻随娶随伤,盖为比肩伏马。
凡论财为妻室,财逢旺用之年,或有生助进气,当得一妻。
若财下原伏比肩,因被煞神制伏,不遂可夺之机。
一遇其财,又见食神制煞。
则纵志夺财,妻难久处。
子位子填,孤嗟伯道,妻宫妻守,贤齐孟光。
子者官煞也,子位者生时也。
时上要财,及用官煞生旺之气。
不逢害孤虚,不失用神时候,则有子矣。
若官失其令,更有伤官神食神为妒,径来时上填实,反有伯道之叹。
妻者,财也,妻宫者,日支也,本宫若见其妻,乃得立矣。
不逢比刃,不遇,不有桃花恶煞。
天月二德贵人同处者。
不唯遇道韫之才,且有孟光之德也。
入库伤官,阴生阳死。
帮身羊刃,喜合嫌
伤官本有阴阳,生死当较其是否。
伤官归库,岁运逢之,多见丧亡横祸。
殊不知五阴伤官,于此返魂无咎。
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
得一重煞,与刃作合,化为权星。
若见官与刃战,乃成恶煞。
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耳。
权刃复行权刃,刀药亡身。
财官再遇财官,贪污罢职。
权,煞也。
刃,兵也。
身旺用此两端,乃兵首出之人也。
煞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煞地。
若原煞旺,复行煞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
刃多再逢羊刃之地,进禄得财处,必然终于药食之间。
数使然也。
财,俸也,官禄也。
身强遇此两端,乃名利出群之士。
凡官弱喜行旺乡,财旺行印地,皆发福成立之时也。
若有印逢官,则禄过矣。
财旺逢财,则俸余矣。
君子禄过俸余,必见贪污罢职。
禄到长生原有印,清任加官。
马行帝旺旧无伤,宦途进爵。
原用官星衰弱,不能称印绶之荣。
若官遇长生,便见清奇特立,且有顾印之情。
印乃身之本,三者之用既周,于此必然进爵。
原用偏正之财,虽得位而失其时,居官亦未显要。
必待帝旺临官岁运,财已足用,焉必健驰。
若无比刃伤劫,于此加官进爵,立业余财,可征矣。
财旺身衰 逢生即死。
财旺身衰,力不能任,意若与之相忘,反见所守安然。
一遇长生之地,即便倚强苟图财未得,而祸随至矣。
刃强财薄 见煞生官。
兹言用官微眇,而财又浅薄。
盖因羊刃劫财,不能生官,则官无倚矣。
如见一位七煞,合刃弃财,以苏财病。
足以生官,官自旺矣。
学者于此,又不可有,见煞混官之嫌也。
兹法玄玄之妙,今颇习而成章,少助愚里,开明万一。
★★★ 王家荣命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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