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犯月胎,祖宗尤祸。
008.三犯月胎,祖宗尤祸。
徐子平注云:
若四柱内犯月台再三见者,则祖宗尤祸矣。
其年月干支乃为祖宗、父母之基,如干支重见刑剋有三者,是为此断。
梁湘润注:
唐代称年柱为"胎"。
胎字不是指清代所谓之"胎元、胎息"。
三犯月胎,即是"月日、时"三柱之地支,冲年柱地支。
如:
甲寅、壬申、戊申、庚申。
此例虽为"六戊日遇庚申时"为"食神明旺"好格,以三申冲寅,也作祸延长亲。
张顒注云:
二三犯纳音月胎者,言祖上尊人久祸患耳。
假令:
甲辰火为胎月,在日时有丁丑水、丙午水者,定破祖,尊人早亡败之兆也。
四柱纳音有二柱或三柱纳音克犯胎元纳音,主尊人早年丧亡破败,本人幼年孤贫。
玉照定真经原文导航-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