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卷九 论五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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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论五行
1.
凡命五行
{下生上}曰「助气」,主一生享福,凡事容易、受人福力;
{上生下}曰「气」,主一生为人谋,多庇荫他人,供他人之福。
凡命五行
{下克上}主沈滞难发;
{上克下}主有威势,害物,不利妻妾子孤,大抵皆孤独,
生旺则差慢。
(《广信集》)
2.
假如年月日时胎,纳音皆是木,看如何旺?
若时上木败尤好,以其太旺则刚暴,须有柔弱以御之,
运行金乡无害,取其不嫌于克制故也。
又云:
假如命得金为福,但有一金又无气,而为火木所战,皆不得力。
水火土皆然。
(《林开五命》)
3.五行返制
五行之数最难详,闲位须防胜位亡,
火多金少浑闲事,火少金多大不祥。
阴阳偏出,造化不成,
五行大抵要克制,有理稍出意外,则有过与不及之患。
且如火多金少,聚散不得成形,虽有制抑,亦苦不害;
若火少金多,既不成销铄,火则反有灰飞烟灭之厄,
造化之功当曲尽。
(《太乙统纪》)
4.五行太过不及
一水生三木,枯槁;
三水一木,飘溢;
贵于阴阳相等也,此不入格。
一土生三金,蹇滞;
三土生一金,福盛;
唯土生金,土多金少,无碍,转为福寿。
一水命得三金,太过不均,早发早亡,是乘父母之福;
一金生三水,虚弱。
一木得三金,必克伐;
一金得三木,自钝;
然金以木为财,木多者、不可克也。
一金三火,是贵,金人不畏火,若在土位,得火者为上。
一火人得三金,亦不名财,然火克金,火轻故也。
两金两木、粗得,
两木两水、粗得,
两金两土、造化,
两土两金、粗得,
两火两木、粗得,
两木两火、闲弱,
两水两金、清秀,
两金两火、最上,
两火两金、足财,
两土两木、造化,
两水两土、造化,
其余仿此消息,更看天干交涉。(《天元变化书》)
6. (鬼谷遗文)
轻得地,而可敌重衰;
重无地,而制之轻败。
如土制水,
则【丙辰】【丁巳】之土,能制【丙子】【癸亥】之水。
壬申】【癸酉】之金虽重,
却遇【戊子】【己丑】【丙寅】【丁卯】之火,
虽金重、亦受制于火,盖火向旺、而金向绝也。
各衰如旺,轻重自然。

辛酉】(石榴胎木)见【癸酉】(剑锋旺金),
戊午】(天上旺火)见【丙子】(涧下旺水),
乃旺处相敌,支气不比,却有相敌,为变化发扬也。
甲寅】(大溪病)水见【庚午】【辛未】(路傍)土,
力气各衰,水土和柔,则有化育之道。余仿此。
至若
体轻用重、不免漂沈,
本重末轻、广谋自胜,
主客相容、优游享福。
如【庚午】【辛未】,土体轻也,
见【壬戌】【癸亥】【丙子】之水,是体轻用重,反散流也。
如【庚子】【辛丑】土,
见【癸巳】【乙卯】水,是本重末轻,广谋自胜之人也。
五行主客轻重相等、制用有法,水土和柔、金火相得,则康宁。
五行相敌,一凶一吉。
五行相敌、轻重相等,遇鬼二则凶,一重鬼、凶中反吉。
(《鬼谷遗文》)
7.(广信集)
{官星乘旺}{财多害身}
凡命
纳音鬼多,主本当时,名曰「官星乘旺」;
纳音财多,主本无气,名曰「财多害身」,主富而多恶疾。
{御鬼}
如{木命人、得火月金日时}之类是也,
主立身于艰难之中,凡事必就他人之力。
{助鬼}
如{水命人,四柱有土火}之类是也。
主小胆,凡百举事、欲为不为。
又云:
如{水命人、得土月火日时}之类,又谓之「子母鬼」,
主平生多被骨肉破斗,干支通用、纳音最紧,又名「助官」。
{鬼中有鬼}
如{土命人、生木月,金日时}之类是也,
主有官势、威权根基,若劣弱大凶。
经云:
五行切忌下贼上,平生不足事相萦。
{损气}
如{水命人、四柱有土木}{土人、四柱有木金}之类是也,
主平生歇灭,劳而无功,难至远大。
{争擘}
如{金人、三金一木}之类是也,
主平生财物不足,争擘之事。
{煎熬}
如{金人、一金三火}之类是也,
主平生煎熬,不得安闲。
(《广信集》)
8.生者畏死
丙寅】火畏【乙卯】水,
辛巳】金畏【丁酉】火,
甲申】水畏【己卯】土,
戊申】土畏【壬午】木,
己亥】木畏【甲子】金。
(《广录》)
9.鬼论
〈窠中鬼〉者,如
丙子】见【庚子】、
丁丑】见【辛丑】之类是也。
〈隔壁鬼〉者,
庚子】见【癸丑】之类是也。
〈墓中鬼〉者,如
水人见【丙辰】、
土人见【戊辰】之类是也。
空亡鬼〉者,如
甲戌】见【甲申】【乙酉】之类是也。
(《天元变化书》)
10.(烛神经)
以小凌大,自遗其害,
以若胜刚,自掇其殃。
以一水克三火,以小凌大,反为灼绝,自遗其害也。
如【癸巳】绝水克【丙寅】旺火,
以弱胜强也、乃自掇其殃矣。
以阴胜阳,虽殃不章;
以阳胜阴,为害不深。
二阴相敌,两阳相拒;
凶祸旋至,不安其处。
如【乙巳】阴火,克【壬申】阳金,
此以阴胜阳也,设使为祸,不至彰扬。
如【壬申】金克【己巳】木,
以阳胜阴也,虽有为害,亦不深也。
夫何故?盖阴阳有情而然也。
如【丁卯】【癸酉】二阴相敌也,
丙阳相蹈:【戊午】见【甲子】是也,
阳刚锐,阴柔侫,必胜而后已,故凶祸旋至,不安其处,
所至多心倩、胡越之挠。
(《烛神经》)
太乙统纪》云:
天地阴阳变化之机,未尝不以阴召阳、阳召阴,
则天地合正、五行气融,
若乃阳从乎阳,阴从乎阴,则阴阳偏出,动静失序,所以祸福两途也。
11.辨五音诀
舌音为征,齿为商,牙角,喉宫,唇羽,
方能于五姓类中,用见图达者尽规章。
(《神白经》)
五音贵旺者,盖取本音五行,各至相旺处也。
商音属金,旺在申酉,德在辰巳,
角音属木,旺在寅卯,德在戌亥,
征音属火,旺在巳午,德在丑寅,
宫羽音属水土,旺在亥子,德在未申。
若人遇之,如三命有气、不遇恶杀临之,主平生贵盛;
虽在杀,亦宜有禄,
假令征姓人四月五月生为旺月,十二月正月生为德月,余准此。
(《三命钤》)
五音姓氏(《郡望附))
(略)
12.论三元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
日、天道也,自甲至癸十日迭运,而阴阳之义明。
立地之道,曰柔与刚,
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刚柔之义显。
然单出为声,而已杂比、然后为音,
故以日辰错宗,纳甲以成音,于是三才备,而五行无余蕴矣。
(《五行要诀》)
[干]为〈禄〉,定贵贱;
[支]为〈命〉,定修短;
纳音]为〈身〉,察盛衰。
夫人生处
得〈禄、命、身〉居旺相宫,三才有气,则为快乐长寿之命;
若〈禄、命、身〉值死绝,三才无气,则为尘埃、困窘之命矣。
凡命先看
[干神]有无克制?
[支神]有无
干支纳音]有无战斗降伏?

甲以寅为禄,而寅上有何干?
甲以辛为官,而辛得何支?
干不侵支,则天乃能高;
支不犯干,则地乃能卑;
五行不相贼,则人乃能顺;
四孟不相害,则马乃能驰。
李淳风曰:
五行生旺,观福气之往还;
五行死绝,在吉神之救助。
13.五行得地
{干神得地},谓
甲乙得亥卯,
丙丁得寅午,
庚辛得巳酉,
壬癸得亥子,
戊己得辰戌丑未。
{支神得地},谓
禄马贵神官印食神学堂,及禄马贵神相合、暗合、互换见也。
{纳音得地},谓五行如在生旺库、而无犯也。
大抵
五行得地、纳音相宜,吉神无助亦荣;
五行无气、纳音相妨,纵有吉神、不用也。
14.三元得一字之名
自下生上者,上也:年水、月木、日水、时木。
自上生下者,次之。
年火月金、日火时金者(上克下),又次之。
俱全者为上,纳音次支,支干又次之,
禄马相乘,贵德相助,
更资之以生成充实之气,而无空亡之类者,好。
(《閰东叟书》)
又林开云:
其「类」有数等,
{纳音相类}最为第一,是至贵、两府两省命有之,
然须得纯粹不杂者,方可也,如杂、则减落断之。
{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纯粹者、方可。
{五行兄弟相类}第二,
然纯粹者、亦可作两府,有杂者、减为断之。
{干神兄弟相类}又其次也,
纯粹者、只可为两制之命,有杂则减落断之。
{支神相类}为最下,纯粹者只可作正郎之命,有杂从减落断之。
此等格局,便有驳杂官禄,虽然以减落论,亦须作好差遣,
有声誉,亦常调之格也。
15.(珞琭子)
大假
天元羸弱,宫吉不及以为荣,
中下兴隆,卦凶能不成其咎。
王氏注云:
天元者、干也,以干为禄,
人之生也,以得禄为荣,失禄为辱,必以天元为主,
在五行生旺之处,而遇天禄者,官易于荣显也,
或大假天元五行无气之谓羸弱,虽所临宫分之吉,亦不及为荣也。
譬如【甲申】水人,得【庚申】【甲子】,
甲禄至【子】以败,逢【庚】为鬼,
申子是【甲申】水生旺之宫,以其天元无气,虽宫吉亦不及荣也。
中下兴隆者,
中元曰支、主命,
下元曰纳音、主身,
身命俱临五行兴隆之地,虽八卦定分为凶,亦不能致害也。
如【甲寅】水人,得【乙亥】月水木,
得【亥】以逢相旺之气,可谓中下兴隆,
虽【亥】中有干卦属金,金伤甲木,为鬼卦之伤禄,
以其身命五行生旺,故曰卦凶而不能成其咎也。
干推两重,防灾于元首之间,
支折三轻,畏祸于股肱之内。
下元一气,周居去住之期。
莹和尚注云:
天元两值受克,防灾于头目胸背之间,
支辰三次逢伤,畏祸于腹脏股肱之内。
下元一气、纳音是也,其主宰也,
五行逐干支迁变,故曰周居去住之期,而成否泰。
王氏注云:
纳音之谓下元,为刚为柔、相继相治,循环于命、周而复始,
得之以为福,失之以为祸,故周居去住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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