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论行运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
看命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
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运,命如植物之种子,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
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武地,反之,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亦可乘时崛起。
此所以有“命好不如运好”之说也。
看命取用之法,不外乎扶抑、去病、通关、调候、助旺诸法(详论用神节)。
取运配合,不过助我喜用,补其不足,成败变化,大致相同,原文甚明不赘。
特运以方为重,如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是也。
庚申辛酉甲寅乙卯干支相同,无论矣。
甲午乙未丙寅丁卯,木火同气,庚子辛丑壬申癸酉,金水同气,为喜为忌,大致相同。
丙子丙申,火不通根,庚寅辛卯,金不通根,则干之力微,而方之力重。
干为喜则为福不足,为忌则为祸亦不足。
故看运须十年并论,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
何为喜。
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
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
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
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
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重而运助食;
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
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
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
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命中喜神用神,行运助之,即为吉运。
官格见伤,忌也,用印制伤,可以去病。
行运助印者,如以木为印,而行东方甲乙是也。
如印露伤藏,官煞运亦美。
伤露印藏,忌见官煞,而财运破印,则大忌矣。
身弱用印,带财为忌,运行劫财,则去其病。
身强印旺,喜财损印,则以财乡为美,而忌劫财矣。
食神带煞,身弱则克交加,运逢印绶,制伤化煞滋身,三得其美,若身强煞旺,以食制煞为用,则喜行食伤运矣。
伤官佩印者,月令伤官日元持印,印露通根,运行官煞,生起印绶为美,若印藏伤露,则官煞忌见矣。
更有伤官太旺,运喜财乡,伤之气,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
阳刃用官煞,而原局刃旺,则喜行财乡,生起官煞,若刃轻而官煞重,则宜助其刃。
月劫用财,则惟有食伤为美,若行财运,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即通关之意也。
此其大概,更于八格取运详之。
何谓忌。
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
正官无印,而运行伤;
财不透食,而运行煞;
印绶用官,而运合官;
食神带煞,而运行财;
七煞食制,而运逢枭;
伤官佩印,而运行财;
阳刃用煞,而运逢食;
建禄用官,而运逢伤。
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命中用神喜神,宜其生旺者,而行运抑之,即逆运也。
正官为用,以财生官为喜,而运行食伤,若原局有印,尚可回克食伤以护官星,无印则用神被伤矣。
财不透食者,柱有食神而不透支也。
运行七煞,若透食伤,尚可回克以护财,不透则食生财而不制煞,煞财之气以攻身。
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而透官星,以官生印也。
运合官者,如甲生子月,透辛为用,而运行丙火
丙生卯月,透癸为用,而运行戊土
合去官星,为破格也。
食神带煞,谓月令食神而干带煞也。
运行财地,则财化食以生煞。
七煞食制者,月令七煞,取食制煞为用也。
运行枭地,则枭夺食以护煞,同为破格矣。
月令伤官,身强用财,身弱佩印。
用财而行劫财之乡,佩印而行财破印之地,是为破用。
阳刃用煞,建禄用官,同以日元太旺,取官煞裁制禄刃为用,运逢食伤,去其官煞,则禄刃太旺而伤身。
总之取运与看命无二法,日元为主,合我之需要为用神,助我之需要为喜神,行运助我喜用为吉运,逆我喜用为劣运。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
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凡取运必兼顾四柱之神,方能定其喜忌,所谓“运行一字,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是也。
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者,如甲木日元辛酉月,戊辰年,行癸浮水印运,则戊癸合,反伤官星也。
官星者以才印为辅,如用才生官者,亦忌印运,官之气,不必定有合也。
用印逢官,本为吉运,然原命为煞重身轻,用印化煞之局,则以印劫身为美,再行官煞,均非所宜,非指官煞混杂论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
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官星以伤官为忌,若原局透食神,则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运。
财星者,以七煞为忌,若原局透食神,则可以生财制煞,不畏官煞之地。
虽非佳运,而有解神,所谓逢凶化吉是也。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
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是也。
丙生子月亥年,壬癸水秉令乘旺,行丙丁运则为比劫帮身,行巳午运则为衰神旺,反增水势,是行干而不行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
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此须分别官星之旺弱。
官星弱,运至西方申酉,为官星得地,逢庚辛为混煞重官,嫌其夹杂。
官星旺,则申酉庚辛同忌矣。
又须辨其透与不同,若官星弱,藏支而不透支,运逢辛为官星透清,非重官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
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合煞为喜,合官为忌。
如丙生亥月,透壬为煞,逢丙帮身,逢丁合煞,虽同为吉运而不同,盖丙仅助身,而丁合煞为权也。
丁生亥月,透壬为官,逢丙帮身,逢丁合官为忌也。
丁生亥月,透壬又透戊,为官星遇伤,逢壬为伤官见官,逢癸则化伤为劫,不但帮身,且解官星之厄。
若此之类,不胜备举,为喜为忌,须体察原局干支日主喜忌而定之。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
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支之变化,较之天干尤为复杂。
如上例戊生卯月,生于子年,逢申则会水生官,逢酉则伤克官星
丁生酉月逢午为禄堂劫财,逢巳则会成财局;
丁生酉月辰年,辰酉本可合金,而又生财,运逢子,子辰会起水局,反财之气。
若此之类,亦不胜备举也。
又有同是相而分缓急者,何也。
年月则急,日时则缓也。
此说未可拘定。
提纲月令为重,余支为轻;
喜用所在地为重,非重用所有地为轻。
又有就支神性质分别者,盖寅申巳亥四生之地为重,气尚微弱,逢则坏也。
子午卯酉气专而旺,或成或败,随局而定,而辰戌丑未为兄弟朋,无关紧要。
《滴天髓》所谓“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仔细推”是也。
又有同是相而分轻重者,何也。
运本美而逢则轻,运既忌面又则重也。
克须看喜忌,运喜而忌则轻,运忌而喜则重。
更须推看流年,或运虽为喜而流年,亦不为吉。
又有逢而不冲,何也。
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
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逢冲不冲者,因有会合解冲也。
甲用酉官,原局有巳丑,则官星会局,卯冲无力;
原局有亥或未,运至卯则三合会局而不冲。
参阅冲会合解法。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
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两申不冲一寅之说,未可尽信。
冲者,克也,寅即甲,庚即申,甲遇两庚,岂不克乎?
特两申一寅,气不专注,譬如两庚一乙,妨合不专,运再逢乙,则两庚各合一乙而情专。
冲亦如是,运再逢寅,以一冲而引起两冲也(参阅冲会合解法)。
此皆取之要法,其备细则于各格取运章详之。

提供专业的命理咨询

服务内容 联络微信:wangjiar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