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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禅师天元
三才既定,五气混同。
分之顺逆,贤者皆通。
三才者,乃天干地支人元,分为三。
五气即金木水火土之气,混同于中,当以阴顺阴逆分之,然后可以论命。
甲得癸而滋荣,衣食自然丰足。
甲乃阳木无根,若无水则枯朽矣,不可雕琢也。
癸水,乃阴水也,犹石泉地中之脉,不泛不浮。
甲木赖之以滋身,方得荣茂,而可以活生。
癸为甲之母,母子相顾,则衣食自然丰矣。
且甲生于春,自然承旺,生于冬则癸旺,癸能滋之,可以言福。
乙伴壬而获福,天赐禄位高崇。
乙木乃阴木有根之物,如根之屈曲,有未伸之象。
及至发生成林,藉壬水以养。
壬水,阳水也。
若江海之水,不能损有根之木,虽多只为淹没,不能飘流,犹树木得雨露之恩,故曰天赐禄位高崇,理必然矣。
丙乙友会,平生福寿超群,出世深茂才举。
丙乃阳火也,乙乃阴木也。
阴木生阳火,此为相生之义。
且乙为丙之母,丙为太阳之象。
在天为日,在人道为君为父为夫,主刚毅不屈,有文明之体,又得乙木生之,是为交会,逞其光辉,故得超群之象,且安寿考焉。
戊印丁兮,似虎居山谷之威。
戊为阳土,赖丁火生之,丁即戊之母。
母为印绶,且土无正位,寄生于火,乘旺于四季,辰戌丑未之方。
故以土为山谷,若虎居山谷之间,自然有威,以命理论之,亦颇为福矣。
己交丙兮,象龙得风云之势。
阳火生阴土,阳生阴之义,犹父生女之象,丙为己父是也。
此言人身得父母之庇,如龙得风云之势,任其自如也,岂不为富贵也哉。
庚逢己丑,官禄有余
庚金以己为母,此言金生人,若逢火地,则败其身矣,要有土以生之,则为福矣。
若运至土亦可。
若土太多,则埋金质,亦无福矣。
只以中和取之为上。
辛到戊乡,衣食自足。
辛金戊土之乡,是为父母之邦,岂不为得所哉?
且金赖土生,土盛而金埋没,如辛日四柱有土,不宜又行土运,原无印绶,忽遇印乡,如逢父母,则快何如也。
壬辛得会,福寿无疆。
壬水赖辛金为母,得生生不绝之义,如壬水生于夏,则无根矣。
若逢辛运之方,谓之福寿无疆。
癸庚相逢,偏饶仆马。
癸水庚金为母,如以癸元神四柱庚金为印,如无丙伤之,则主人多仆马富厚。
柱中无庚印,或运至印绶之方,亦可为荣矣。
清高符印,须知冠冕以乘轩。
符印,官印之星也。
此等星辰,为唐符国印之星。
人命遇之,盖有冠冕轩舆之贵,非为人君,则为王候之贵也。
唐符国印之星,唯张果老通玄先生命理,专用此二星取贵。
冲破禄星,应显威权而解绶。
禄星者,官星也。
子平云:用之为官不可,用之为禄不可破。
破而之,两相为害。
虽有威权,遇之则避身退位矣。
阳木甲逢庚败,枝干不得无伤。
甲木,阳木也。
若生不逢春,遇庚金则削之,未免伤其肢体也。
剥削太过,木之受伤。
以人命喻之,主有筋骨疼痛之疾,岂能获福哉?
若行火运,制庚之地,可以言造化矣。
阴木乙遇辛金,茎叶自然有损。
此言阴克阴之故,乙为阴木,藏之地下,辛金亦藏于地下,是为阴克阴。
若木主有气,则不畏也。
炎炎丙火,遇壬而赫赫无光。
丙火,阳火也,取日之象,悬象在天,昭然光显。
壬水阳水,为江海,寂然在下,岂能克丙乎?
但于运行交会相济处克之是也,或水到火乡,火到水乡,相制者,是为此论。
烁烁阴丁,逢癸而明辉自暗。
阴火逢阴水,本云相克
丁火为星光,悬象在天,癸水在地为泉水,岂能克天上之丁?
以理论之,丁行癸乡,癸逢丁运,两相会合,则为相克,其理然欤。
戊守甲位,唯赖庚方能吉。
戊土本因木克,阳克阳也。
阳土为城头之土,堤防之岸,遇阳木而克之,则有崩裂之患。
须得庚金克其甲木,以救其危可也,然后可以言吉。
己坐乙乡,知是干头有鬼。
此言阴干阴干,谓之鬼也。
己土元神,生临卯位,乃为坐下之鬼。
又行寅卯之运,又遇甲乙,乃为相克之乡,身旺则逢官为福,身弱则遇鬼为祸。
庚逢丙战,势自倾危。
辛被丁侵,克伐成害。
此言庚辛金,被丙丁之火,克而害之,主人不能为福。
须得壬癸之水,以制丙丁之火,济其均平,可以为富贵也。
壬忧戊至,蹇涩难通。
癸怕己临,屯晦惊惶。
壬癸之水,其性爱润下,又遭戊己土以滞之,则阻而不通,主人不能获福。
土若太多,则为贫贱断之。
水若太多,则为泛滥荫奔断之。
只要均平,故曰:土止水流全福寿。
干鬼带禄旺,持更破。
身衰者,干头遇克,谓之带鬼。
若逢禄旺,则能持。
更有破败,为福且少。
为祸更多,主人或富或贫,进退无常之命也。
支神无吉神,祸皆难免。
支神者,地支中所藏之神,亦宜有吉神相助,可以为福也。
若有相克之神,遇祸患则难免矣。
甲木生于子月,子宫以癸水为印,岂不为美哉?
此命若年日时中有己,土旺则克癸水,是谓吉神受害。
审此推之,则无不验矣。
尊堂福寿崇高,皆言甲到丙乡。
甲到丙乡者,是食神之地。
甲能生丙,丙乃甲之子也,名曰食神
甲且食丙之禄,如子之养父,岂不为福寿尊荣欤!
朝省权贵优升,盖为乙居丁舍。
乙木能生丁火,亦如父食子之养,皆为吉人矣。
官木并叠,丙食戊而成功。
此言丙火戊土之养也。
谷麦盈仓,丁啖己而有旺。
此言丁火己土之禄也。
要得丰足,无过戊得逢庚。
此言戊土庚金之禄也。
欲问高迁,全赖己加辛地。
此言己土辛金之禄也。
满堂金玉,庚禄有壬。
广置田园,辛能食癸。
此言庚金食壬水之禄,辛金癸水之禄,皆言子养父也。
壬食甲而有旺,众福如麻。
癸向乙而生成,入食列鼎。
此言任水食甲木之禄,癸水乙木之禄,皆十干生成之禄。
五行休废,得救助以灾轻。
四柱金木水火土,遇休囚死绝之地,柱中有一在长生帝旺之方,则颇相助,虽有灾亦轻矣。
四柱官印,无损坏而禄重。
四柱干头有官星印星,无无破,主人一生禄重。
但恐遇克害之运,犯小运流年冲破,止一年之不利,不为永久矣。
甲逢丁而成焰,资财累岁多亏。
乙遇丙而化灰,金玉自消难聚。
此言甲木丁火乙木丙火,为伤官气之论。
伤官者,我生之子也,为人傲气,不循规矩,能消耗父母之财物,视人不如己,喜财则荣,无财则贫。
天元正败,丙见己而伤残。
干禄全轻,丁值戊而衰弱。
此言火土伤官之为害,上下相戕之理。
戊若逢辛,须仗吉杀以扶持。
己宜输庚,实赖五行之救助。
此言土金伤官,吉煞谓财官印也,唯忌官喜财也。
庚申见癸,荡散资金。
此言庚金癸水,则有荡散之祸,须得土以止之,方为发福,无土止之,则为散漫。
主人流荡,荫欲亡家。
辛禄遇壬,销熔福禄。
辛金生壬水为伤官,是为金水伤官
主人清秀好歌乐,极聪明,荫佚无度,遇土止之则福。
无土止之,终为下格矣。
年少逢灾,壬伤乙运。
此言壬水生乙木伤官,又行伤官之运,主有灾晦。
祖财随废,癸被甲侵。
此言癸水甲木为伤官,柱中有制则吉,无制则凶。
衣食难求,幼岁常逢五鬼。
元神弱,见杀即为鬼,谓之阴鬼害身,暗中不觉若身旺者,化鬼为官,则能资身为福。
且五鬼阴煞也,害人不浅。
遁闷休囚,长年元值三刑
此言败之理。
祸本难免,禄本逢衰。
若遇败神,兹生休咎。
官为禄本,有官而无禄,则为假官,虽荣而不贵。
有禄而无官,则无所施。
官禄若行衰绝之地,难免不唯其祸矣。
败神者,破败之神,命内逢之,主一生休咎不利。
况乎甲憎乙向,逢之自己多灾。
乙被甲临,反与他人为助。
甲乙者,比肩兄弟姐妹之类。
犹人之有兄弟多者,有家产则争而分夺,无家财则起祸端,手足不相顾。
身弱者,喜兄弟相助,但乙见甲为兄,为劫财,以上临下之祸,遇财而劫之也。
壬行癸厄,丙最输丁。
辛忌庚方,丁嫌暗丙。
此皆比肩动财之祸也。
戊同己兮,多生脾胃之疾。
己土,在人身为脾胃,倘若遇木克之,伤脾土矣,故有脾胃之疾。
戊同己兮,反有奔波之事。
己为弟,戊为兄,人各自立,则无伤于和气,倘若兄弟同处有萧墙之变,反主奔波劳苦,安得有怡怡之乐耶?
柔能制刚,多因辛与庚期。
太重之余,乃是辛居庚地。
此言庚辛金之刚柔也。
庚刚而辛柔,庚为剑锋之器,故云刚能杀万物,辛为钗钏之质,故云柔能为美观。
若辛见庚,又为甚也。
癸中隐丙,壬午遇之多伤。
癸以丙为财,任其所用,若遇壬午,又伤其丙,壬为癸之兄,且劫丙财,故曰多伤,午中亦有丙,况午上壬支亦是丙财,壬又伤支午之丙是也。
壬内藏丁,癸水翻然自败。
壬与丁正有夫妻之义,又遭癸水克丁,乃为弟夺其妻,则伤败也,反为大祸。
阳者若为暗损,平生为恶轻生。
阳者,刚也,有果敢刚义之能。
若遇暗损,当有自弃其身矣。
阴位即曰败神,处世忧贱抑塞。
阳者,柔也,女人之质喜之。
男命纯阴,亦少刚助,处于世亦为抑塞基志。
若得五阳聚局,可以言富贵矣。
甲见辛而化官,刚柔相济。
甲以辛而为官,甲刚而辛柔,故能相济而不相克也。
乙见庚而为福,兄弟同乡。
乙与庚合,是夫妻之理。
庚金能克乙木,为正官而为有福也。
犹兄弟同乡,而且和也。
水火既济,却言丙对癸乡。
癸水丙火,丙为太阳在天,癸水在地居坎,上下悬隔,岂能相克
而子午相对,正得既济之象,终为吉兆。
意气相承,乃是丁归壬舍。
丁与壬本相合,阳水不能克阴火也,故同舍而居,相投而乐。
戊临乙位,土得木而生成。
木赖土以培养,土赖木以其气,两得而生成,虽云克之何相害也。
己向甲乡,阴遇阳而可贵。
己与甲,本以阴阳相配之义,以为夫妇之道。
故云甲与己合,甲以己为财,以妻之财而享之,安得不贵乎?
白虎通道,庚加丁临。
太阴得路,辛归丙舍。
辛金白虎,加之丁火庚金,得配阴阳之道,以柔而济刚,无相害也。
辛为太阴,遇丙且合而归之,是为正义。
壬怜己兮,远泛洪波。
壬为江海之水,己为平地之土。
壬水至于阴土之上,则成洪波远泛,无以止之,须得阳土止之,遂塞其流矣。
癸喜戊兮,澄澜漂渺。
癸与戊合,得其正义。
且癸为水,得合阳土,本无波涛之泛,故曰癸喜戊兮,云云。
阳遇阴而化合,阴得阳而成器。
此言从化阴阳相得之义。
又有甲己相逢,化土为福,则夫妇遐昌。
甲己以成合矣,甲属木,己属土,甲以从己,以化土为财。
犹人以身从妻之财,可以为福,得全夫妇之道,得申子辰可也。
乙庚和合,成金得位,则东西类化。
乙庚化金,要在巳酉丑十一月可也。
丙辛化水,智显则必主文章。
丙与辛合,从金之义,金则生水,辛亦化为水矣。
是谓金水相生,反归本质矣。
丁壬为木,聪明则近善多仁。
壬水生木,则从而化之,法以正二月间可化。
木主仁,故好仁。
戊癸得化,禄位崇高。
二者相逢,三才可立。
戊土赖火生,从火而化之,是归本质,此皆生生不绝,化化无穷之义。
阴遇阳而化官,到旺方官崇位显。
一阴一阳而成配,乃有化道,化得真者,则为贵论。
阳得阴而成配,临有气财旺妻贤。
阳,男也。
阴,女也。
故以阴阳相合,为之夫妇,若有生气,主财旺且妻贤,若遇休囚死绝,主散财而伤妻。
是以平生不足,甲为壬伤。
处世多屯,乙因癸克。
甲木赖壬以生,且壬为阳水,故有浮泛之性,甲木无根,恐有飘流之失,故曰平生不足。
乙乃阴木,癸乃阴水,但以根茎之资,岂成大林之茂,故曰处世多屯。
阳自败兮,丙为甲伤。
阴不明兮,丁缘乙制。
丙火甲木生之,以为光明。
尚甲之受制于庚,则不能生木之火。
且丁赖乙生,因乙受制不能助丁之力也。
上之陵下兮,戊遭丙食,卑恐欺尊兮,己伤丁炎。
此言倒食之理也。
阳庚嘹唳兮,戊土晦之。
辛禄卑薄兮,己阴破之。
此言庚辛之质,因戊己多而掩美质,不能显达也。
失之于智,皆因庚祸于壬。
丧之于权。
每遇辛伤于癸。
此言壬癸之水,又因庚辛所扰。
犹人之母多,抚其一子,反为害。
故有智有权,皆失丧也,不得自专。
甲乙常欣戊己,乃为身内之财,丙丁尤喜庚辛,实是生成之福。
甲乙以戊己为财。
丙丁以庚辛为财,乃生成正理,故安享之。
勾陈得位,戊归壬乡。
阴土逢财,己加癸位。
勾陈,戊己土也,以辰戌丑未而得地。
阴土,己土也。
癸,阴水也。
己以癸为财也。
庚辛寅卯自然而福寿。
寅卯木旺之乡,庚辛以甲乙木为财,得自然之福寿。
壬癸丙丁喜乐以无虞。
癸水以丙丁火为财,亦得其自然之用,何其有不虞之患?
当知我害彼吉,彼害我凶。
以直而言之,消详为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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