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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生克
大哉干支物之始。
本乎天地,万象宗焉。
太易水,未有气也。
太初火,有气未有体也。
太始木,有形未有质也。
太素生金,有质未有体也。
太极生土,形质具有也。
此乃生物之始,本乎天地之初。
所以五行之生,水数一,火数二,木数三,金数四,土数五,五行即成质,而太极既混沌,一判胚胎,胎轻清为天,重浊为地。
二气相成,化而成天,且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人民鱼龙禽兽,万物宗之而生是也。
阴阳变化之机,时候浅深之用。
以地为阴,以天为阳,言阴阳交合,而能生物。
如人之妇与夫合,而生子,谓之变化之机。
时谓四时,而分春夏秋冬,以三时为一春,三时为一夏,三时为一秋,三时为一冬,一时为三个月,以十二时为一日,三十日为一月,十二月为一年。
一时有八刻,每时初刻,初一刻之分,故有浅深。
候乃五日一候,每月三十日,分作六候,一年共计七十二候,如正月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陟负冰,獭祭鱼,雁北归,草木萌动之类是也。
故有浅深用之。
故金木水火土原无主形,生克制化,理取不一。
水能生木,木能生火,火能生土,土能生金,金能生水,此生生不绝之义。
金能木,木能土,土能水,水能火,火能金,此取制化之义。
虽无形之可观。
其变化之理无穷。
假如死木,偏宜活水长濡。
木之枯者,谓之死。
赖水生之,得沾濡泽,可以复生。
假若逢金则剥削矣,逢火则焚尽矣,得水济之,逢春则荣。
故云偏宜活水。
理亦然矣。
譬若顽金,最喜洪炉火段。
辛金生于秋月,无火制伏者,谓之顽金。
夫金之质,木坚刚之物。
人禀之性主义,有刚果毅然卓立。
若要成器,必得洪炉丙丁之火,锻炼操持成物,方能用之于世。
如无丙丁制之,俗云一块死铁,不堪用也,故曰顽金。
太阳火忌林木为雠。
太阳,日也,属火,居午位。
为人君之德,诸星不敢犯,唯忌木星,春夏之木为林木也,正谓春生夏长,木之茂盛,蔽日之光,故云:忌林木为雠。
若夫秋木调零,冬木全落,其叶不能蔽日之光,此言丙火生于春夏,遇木盛者忌之,秋冬不忌。
梁栋材求斧斤为友。
甲木,为梁栋木也。
夫梁栋之木,必得斧斤斫削雕刻,然后方可成器。
斧斤者,庚金也,以斧斤喻之,而取象也。
此言甲木生春。
须得庚金剥削,然后有贵。
若生于秋,则太过,恐伤之不为贵矣。
且主筋疼骨痛之病。
水隔火不能熔金。
夫金生于秋,栖身旺之地,难得丙火以陶熔,方可成器而贵。
四柱又见壬水,以其火,则火不能熔金,使其金仍为坚刚之气,亦不可以言贵。
若无羁绊,当为从化而论可也。
金沉水岂能木。
且如甲木庚金为煞,若有金,又在申子辰之局,谓之金沉水底,水盛金沉,安能其木哉?此为遇而不遇之象也。
活木忌埋根之铁。
活木,无根之木,阳木也。
若遇金旺有根。
即能伤木,则自身受制于人,岂得为福哉,若有丙火制金,可以言福。
死金嫌盖项之泥。
此言金质之弱,人遇土多,是谓土重而金遭埋没之故。
如以金为元神,岁月时又见戊己,支中又逢辰戌丑未之方是也。
此象主一生被人压伏,未可以通达断之。
甲乙欲成一块,须知穿凿之功。
甲乙之木,生于寅卯辰之方,为之一块,此为曲直仁寿之格局也。
壬癸能达五湖,盖有并流之性。
水至于亥子丑之地,乃为湖海,则为会局,其性相并,得汪洋之势。
此等生人,有福有量,才智之士也。
樗木不禁利斧。
樗,朽木也,性质枯弱,言甲乙之木,生于秋金之地,则伤其身,当以亦弱疾病之辈,若有丙丁,方可取福,或行南运,制之亦美,东方之运大美,更遇西方亡矣。
真珠最怕明炉。
此当作庚戌辛亥生人,遇丙寅丁卯是也,余者非谓此论。
庚戌辛亥者,纳音为钗钏之金,所以怕丙丁卯炉中之火,非专以金怕火之论也。
壬申癸酉剑锋金,又喜明炉也。
弱柳乔松,时分衰旺。
壬午癸未为杨柳,至于五六月将衰矣。
谓之弱柳,柔软之象,生于春谓之盛。
乔松者, 庚寅辛卯松柏木也,生于春谓之乔松。
此言木之盛衰,与他木不同论也。
寸金丈铁,气用刚柔。
寸金言其微弱,丈铁言其刚健,此可审气候之浅深而用也。
柔者,用土以资之,刚者用火以制之,可以言福。
陇头之土,少木难疏。
戊寅己卯城头土也。
寅为艮山,非浮薄土。
既为山,难得木以疏之,木少与山不相称,故须得均平,方见山林之秀。
以人类之,则有福矣。
炉内之金,温泥反蔽。
金赖土生,又云温泥反蔽,何也?假如丙寅丁卯为炉,且壬寅癸卯为金箔,其力甚薄,又在红炉之内,虽有浮土,不能助之,反为掩蔽。
雨露安滋朽木。
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入墓矣。
虽有雨露,安能得活,终为不达之象。
城墙不产珍金。
城墙之土,阳土也。
唯能提防泛滥,岂能产物乎?犹人之积土成陂,虽产者唯草木而已,安有珍金者乎?
剑戟功成,遇火乡而反坏。
美如剑戟,赖火以成其器。
倘若运至南方,重见丙丁,此为之太过,反伤其质,故云反坏。
城墙积就,至木地而生愁。
城墙虚浮之土,遇木多则之,或裂或伤,岂能当其任哉?
癸丙春生,不雨不晴之象。
癸者,阴水也。
在天为雨露之水,在地为泉石之水。
丙者,阳火也。
在天为太阳之象,在中为炉中之火,故生于春月,二者相兼,欲雨而不雨,欲晴而不晴,各有进退之状。
人命禀此之象,亦将以为不显不达之人也。
乙丁冬产,非寒非暖之天。
乙木者,阴木也。
丁火者,阴火也。
乙木在天为丹桂,丁火在天为星,生于冬月水盛之地,水不能,所以不能为寒为暖之象,正得比和之义。
极锋抱水之金。
此言壬申癸酉乃剑锋之金,极其利也,则金必生水,支水干金,谓之抱水之金,其气坚刚,功成不退。
最钝离炉之铁
炉者,火也。
言金刚无火制,即为铁也。
安得成器而言之,当作无用之物可矣。
运至陶熔之地,可以为用。
甲乙遇金强,魂归西兑。
西方金旺之地,甲乙生于秋天,正以金为斧斤,敬无火制,则其身丧矣,故曰魂归西兑。
庚辛逢火旺,气散南离。
此为庚辛夏长,丙丁得位。
人元神,以庚辛受丙丁之锻炼。
则身受制太过
苟无土以生身,无壬癸以制火,则身无所赖,安可以福论之。
顺运行于西北,可言发一运之财。
土燥火炎,金无所赖。
土生火之盛之地,则身已燥矣。
则己身所以暴燥,不能安逸,何暇生金?且金之母燥急,其子亦无所赖,理之然也。
木浮水泛,火不能生。
阳木无根之木,生于冬三月,则水溢矣。
经云:水泛木浮者阳木。
譬如木浮水上者则湿,岂能生火哉?主人飘荡湖海之象。
遇土提防,可以言福,若运行西北,不为美矣,见东南可以兴隆,此为身弱者,则喜水多,未免有荫滥之讥。
九夏熔金,安制坚刚之木。
九夏者,四五六月九十日也。
谓之九夏,且如庚辛生于九夏,丙丁之地,火旺太甚,金弱则熔化矣。
己身受制,如行东方财运,则不能胜任,不可以言富贵矣。
遇壬癸济之为美。
三冬湿土,难堰泛监之波。
三冬者,冬季三个月也。
如土生于三冬,且冬令属水,土弱水盛,安能塞其巨流?反为伤身之害矣。
行东南运,可以济生,遇土运可以发福,无此二者已矣乎。
轻尘撮土,终非活木之基。
此为土轻木盛之论。
此言一撮土之多,不能为山,安能任其活木乎?且木赖土培,土少木盛,则土瘦损矣。
其为贫乏之象。
废铁销金,岂能滋流之木。
言金遇休囚之地,则已废矣,安能有生水之力。
此谓自己血脉消耗已尽,不能与他人为母,亦主贫寒之象。
木盛能令金自欺。
此言木多金少,不能制伏,谓人自己身旺,官杀轻微,反伤之也,亦云太过之谓
土虚反被水相欺
土生于亥子丑,水盛土虚,此为不及之论,尚言富贵哉。
火无木则终其光。
火赖木生,木为火之母,火为文明之象。
若无木生之火,安得有光?虽得子母相依,共发光辉,以显扬于天表可也。
木无火则晦其质。
如木生人,禀东方一路之秀气。
柱中须见火,则显其身,且火乃木之子也。
如有人根本,赖子以显扬,以生光辉,理亦然也。
乙木秋生,拉枯摧朽之易也。
乙木,阴木也。
自夏至后,六阴皆生,虽枯朽之时,不能摧其根也。
须金盛能生水,水生木,有生生不绝之理也。
但恐土多助杀,伤身之患也。
庚金冬死,沉沙坠海岂难乎。
庚金生于巳,而死于子。
子为水旺之处,湖海之汪洋,况金又能生水,而使其身沉于水乡,不能见用于世。
主为人寒薄,骨肉无依之论也。
凝霜之草,不能土,出土之金,不能胜木。
此二者气尚未足,故不能任其力也。
火未焰而先烟。
此言初生之火,未乘旺而先其气,盖有土多之故也。
水既往而犹湿。
此言水之盛溢,虽死已尽,尚有余波,主有智谋余足之象。
大抵水寒不流,木寒不发,土寒不生,火寒不烈,金寒不熔,则无火制,皆非天地之正气也。
此谓五行生非其时,况入禀之,亦犹是也。
且水寒则凝冰,故不流,木寒则冻根,故不发,土寒不生,则火不旺,金寒不熔则无火制,此皆不逢时之谓也。
然万物初生未成,成久则灭。
其超凡入圣之机,起死回生之妙,不象而成,不形而化。
固用不如固本,花繁岂若根深。
用者,用神也,须以之为令,宜乎坚固,苟本不固,用亦无所为也。
本者,命也。
命不固,虽固其用一时而已,犹君弱臣强之象。
且如北金恋水以沉形。
庚辛生于亥子丑,为金沉水底之象。
南木飞灰而脱体。
甲木生于巳午未,则木又生火,火盛木焚,巳成灰烬之说。
东水旺木以枯源。
水生于东,春月木旺,则水将枯,亦为子多母枯之象。
西土实金而虚己。
金旺于秋,以土生之,则金实而土虚,所谓子壮而母虚之故。
火因土晦皆太过五行贵在中和理。
求之求之勿苟言,掬尽寒潭须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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