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原》——论五行四时九州分野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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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四时九州分野宜忌
万育吾曰:
二气者,阴阳也;
五行者,金、木、水、火、土也,
时者,春、夏、秋、冬也;
地者,冀、青、兖、徐、扬、荆、梁、雍、豫也。
盖天有阴阳,行于四时;地有五行,具于九州,正朱子所谓五行质具于地、气行于天,故天有春夏秋冬,地有金木水火,皆以时地相为用也。
今之谈命者,但知论阴阳五行而不知兼论方隅与昼夜阴晴,所以有年日月时同而贵贱寿夭迥异,便谓五行无据,启世人不信命之疑,亦诬点。
嗟夫,人生天地,莫逃五行;九州分疆,风气异宜,阴晴寒暖,理难一律。
人禀天地灵气以生一时,得气各自不同,所以贵贱寿夭难以八字拘也。
且以甲乙寅卯属木,生于兖、青为得地,春令为得时。
丁巳午属火,生于徐、扬为得地,夏令为得时。
戊己辰戌丑未属土,生于豫州为得地,四季月为得时。
庚辛申酉属金,生于荆梁为得地,秋冬为得时。
癸亥子属水,生于冀、雍为得地,冬令为得时。
况昼夜阴晴之间有寒有暖,阴阳造化之内有喜有忌,生克制化,抑扬轻重,妙在识其通变,不可执一论也。
按:
八字用神所取在木者,生春令,产兖青诸域(此就禹域而言,余仿此。)必发,晴雨昼夜相同。
若生秋令,产荆梁诸域不发,天雨夜深犹可,天晴傍午更逊。
用神所取在火者,生夏令,产徐扬诸域必发,天晴傍午大发,天雨夜深稍灭。
若生冬令,产冀雍诸域不发,天晴傍午尚可,天雨夜深更逊。
用神所取在土者,生四季,产豫州诸域必发,天晴傍午大发,天雨夜深稍灭。
若生春令,产兖青诸域不发,天青傍午尚可,天雨夜深更逊。
用神所取在金者,生秋令,产荆梁诸域必发。
天雨夜深犹可,天晴傍午稍灭。
若生夏令,产徐扬诸域不发,天晴傍午尚可,天域夜深更逊。
用神所取在水者,生冬令,产冀雍诸域必发,天雨夜深大发,天晴傍午稍灭。
若生夏令及四季,而又生徐扬豫诸域,天雨夜深尚可,天晴傍午更逊。
八字用神,全赖天时、地利交互资助。
两得者大发,得天时而不地利者次,得地利而不得天时者又次。
若天时地利皆不得,则用神无所依附,独木不能成林,孤军不能独胜,必诸贫夭。
然先哲有言,勤俭以救贫,摄生以治夭,此又人力所当自尽力,足以培补后天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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