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会卷四
论火
三春之火,其气温然而始着也;晴则借木而明,雨则湿木而晦。
正月微阳之火,隐于木中,虽有可亲可爱之意,但冰霜之气未消,遇木生之,则阳气发挥矣。
逢金为财,徐、扬人富而好礼。
金木同行,官居鼎鼐。
逢金值水,夭折无疑,荆、梁、冀、雍之人尤甚。
见土微阳,浮薄卑贱。
二月见木,败处逢生,木秀火明,文章富贵人也,但不宜有水,盖湿木不生无陷火也。
谷雨以后生者,微水无凶,盖土司时、木主令,化凶为吉也。
兖、青、徐、扬生者富贵何疑。
土与金,正月同论,但辰月土差旺耳。
夏令之火,阳气之极,草木为之焦枯,江河为之枯涸。
晴则流金烁石,真阳尽;雨则水济其威,方得中和,反应荫庇发福。
四月火势渐盛,逢日争光,未能全其忠爱,虽富贵亦主夭亡,贫寒者寿而多子,孤独艰辛。
见金名成利就,逢土有权有谋,遇木富而好礼;微水济木,其贵不可言也。
五、六月生者,火炎之极,得水制之,则都将相,唯冀、雍生人水不宜盛,盖旺火投于盛水,不能不伤故也,得土制木解,则富贵过人矣。
见土略其盛而有权衡之贵,又好施惠及人,但施恩反怨耳。
盖火能生土,亦能燥土故也。
见木生,过反伤青、兖、徐、扬人根基,虽富贵难免夭亡,冀、雍、荆、梁人富而益富。
遇金为财,火烁金流,反有破财荡家之患。
水土同行,名成利就。
日战月,忠孝有亏,凶祸孤克,夜生减轻。
气运宜往西北南,东大忌。
秋初之火,炎威未退,土传生气,水不能克,反主贵荣。
见木助之,徐、扬、兖、青人干支火多者,虽富贵而寿不永。
见金为财,富贵豪侈。
逢土则息,显达非常。
八、九月失时之火,见木生,生之意无穷,富贵无故。
金木同躔,官居宰辅。
有金无木,主弱敌强,不免有争攘之事。
冀、雍、荆、梁人同财致祸。
与土同躔,其真元,孤冷退,得木助之,斯为美矣。
见水凶夭。
运喜东南,西北忌之。
冬月之火,人多亲之,晴霁则明,阴雨则灭。
故见水为凶,木生为贵。
有水无木,轻者疾,重者夭,虽生富厚之家,不免冷退,徐、扬、兖、青人得水制之,无咎。
逢土之,弱中又弱,蹇滞终身,小寒之后旺土,晦其光明,定主昏愚瞽目。
见金为财,青、兖、徐、扬人主富,荆、梁、冀、雍人助难为凶,谓金之子,水也,克其母,子则乘势报仇,无木解之,有刀兵狱讼之厄,肿痢没溺之凶,干支木盛者,减轻。
大抵冬火喜木,忌水。
运宜东南,西北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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