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探原》——论七煞宜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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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七煞宜忌
《继善篇》云:
身强煞浅,假煞为权。
经云:
煞轻者喜财生之。
《玄机赋》云:
煞重身轻,制乡有益。
又云:
身弱有印,煞旺无妨。
子平云:
日主无根,弃命从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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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
身强煞浅,何以假煞为权?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多,财星少,官星晦,正赖七煞补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使之不敢觊觎财星。
犹人之财产丰富,既少长官法律之保护,必须联合乡党之强有力者,为之屏障,此即古人自治之义。
故《继善篇》云:
身强煞浅,假煞为权。
煞轻何以喜财生者?盖日主太强,八字中比劫重,七煞轻,若籍七煞以制比劫,而七煞畏难思退,必须财星生之,乃有效力。
犹人之僻居乡里,因事相争,每籍乡里之强有力者,为之排难解纷。
然若无隆情酬报,彼亦岂能为我直耶。
故经云:
煞轻者喜财生之。
煞重身轻,又何以制乡有义?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七煞多,比劫少,既无比劫夺财,何须七煞笺身,必赖食神伤官以制之,乃可自存。
犹人之家资颇富,并无亲族贫乏者与之为难,彼亦何苦受权豪之剥削,是必施其智谋以抵抗之,始可安乐。
故《玄机赋》云:
煞重身轻,制乡有益。
身弱有印,又何以煞旺无妨?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七煞虽旺,得印绶生身,仍无他害。
犹人之知识浅薄,家资富裕,小人逼处,似属危险。
然得椿萱庇荫,仍可暇豫无伤。
故《玄机赋》云:
身弱有印,煞旺无妨。
日主无根又何以弃命从煞?盖日主太弱,八字中七煞林立,既无印绶护身,比劫相势,又无伤食制煞,独立无援,不得已弃命从煞,反取七煞为用神。
犹人之孤身远行,途遇盗贼,唯有俯首贴耳,听其搜索,乃可保生命而步康庄,若稍示违抗,能无杀身之祸耶。
故子平云:
日主无根,弃命从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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