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益生长四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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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生长四药说
何以谓之损?损者,损其有余也。
然木生震位,正木气之当权也。
金产竞宫,正金神之得位。
当权者不宜资助,得位者不必生扶。
假或水又滋土,土或培金,若木有余之病,用金以制之;金气有余之病,用火以克之。
官星之气有余,则损其官星;财星之气有余,则损其财星。
壁如人身元太旺为族,当以凉剂通药以济之也。
是以八字贵有损之之药也。
何以谓之益?益者,益其不及也。
若木之死于午,若水之死于卯也。
不及则宜资助,且如木气之本衰,庚辛又来克木也;水气之本衰,戊己土又来克水也,则水木不及之病在此矣。
益之之理又当何如耶?若木之不及,或行水运以滋其根本。
或行木运以茂其枝叶。
若水之不及,或行金运浚其源流,或行水运以广其澎湃。
若宫星之气不足,则喜官旺之乡;财星之气不足,则喜行财旺之地。
譬如人身血气之不足,则用温药之剂以补之也。
是以八字贵有益之药也。
何以谓之生也?六阳生处,真为生也。
如甲木生亥,亥有壬水,来滋甲木也。
六阴生处,俱为弱。
如乙木生于午也,午有丁火泄木之精英,有己土为乙木之挠屈。
又如六阴死处俱为生,如乙木死于亥,亥有壬水,反来滋木也。
六阳死处死真为死,如甲木死于午,且午中有丁火,泄木真精,己土为之挠屈。
且如生之理,形气始分,赤子未离于褓,精华初判,婴儿初脱于胞胎。
如木之生于亥,根气犹桔也,未可以木为旺也。
如火之生于寅,气焰犹寒也,未可以火旺也。
又或财官印临于生地,未可以财官印为旺也。
凡气之不足,故贵济之有生之药也。
何以谓之长也?春蚕作茧,木气方敷。
夏热成炉,炎光始著。
如木临震位,火到离宫。
若此帝旺之乡,实不同于生长之位。
是以生者长初,长者生之继也。
如财官属木,则长养在寅卯辰之方,此木气方敷也。
如是则贵行金运以克之,则与长生之木理不同也。
如财官属火,火则长养在巳午未方,此火气之方炽也。
如果则贵行水运以克之,则与长生之火理不同也。
走以生长二字,衰旺之不同,故运行有喜生喜克之异。
是以八字贵有长之之药也。
以上诸格,楠于合理者取之,背理者辟之矣。
以后各格,楠所未及者,附陈于后。
以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