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精纪》——卷七 论五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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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论五行
五行者,往来乎天地之间、而不穷者也,是故谓之行。
北方阴极而生寒,寒生水。
南方阳极而生热,热生火。
东方阳散而生风,风生木。
西方阴止以收而生燥,躁生金。
中央阴阳交而生温,温生土。
相生也,所以相继,
相克也,所以相治,
此之谓有偏。《五行要论》
1.论金
春忌见木、不能克伐。
夏忌见火、金嫌鬼盛。
秋忌见金、太刚则阙、旺则害物。
冬忌见水、水流则金化。
金成则火炼器就,是金成则欲得火,金未成则不欲火也。
又云:秋金得火、方为良金,到巳酉丑亦可谓之成也。
又云:
金不炼、不成器,聚金无火、难成脱朴之名。
金重火轻、执事繁难。
金不利死衰之火、器象难完,
金极火盛、为格最精。
金轻火重、煅炼消亡。
大火炼金,幸功成而退速;
纯金凑水,遇富显以嬴余。
《李九万》云:
金成则火灭,故金未成、欲得金火,
金已成器、不欲见火也。
又云:
金无水、则干枯,土重则埋没不显,水重则沈没、不作福。
《悟玄子》云:
火灭金、须成大器,金轻火重命难全。
《孙子才》云:
金见子午寅亥,终绐蹇塞之人,或成则破。
《希尹》云:
五行中其他长生皆在母气临官位,如木临在寅,即为火长生之地;
独金长生在巳,土气至巳已绝,又是火临官之位,遇克我者,而反为长生,岂非金气?
虽以至阴为体,然中含至阳之精,乃能坚刚、独异众物,
若独阴而不坚,则冰雪是也,遇阳则消矣。
六金中唯【庚戌】尤喜【巳】,盖火库中金也。
若见【乙巳】,虽纳音属火,而乙与庚合,化为真金亦无碍。
2.论木
春忌见金,盖死弱伤生。
夏忌见火,火出木尽。
秋忌见水,水盛则木漂。
冬忌见死绝。
为春以前三阳未盛、盘根在地,当是时金水火土不能害之,唯忌死绝耳。
又云:
甲戌】【乙亥】木之源,
生木欲火而秀,丙丁亦然。
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
生木见金自伤,恐木得火焚则尽,发则无凭也。
无风即止,遇水返化其源。
无风即止,乱也;遇水返化其源,尽也。
活木:
甲戌】【乙亥】木之源,
甲寅】【乙卯】木之乡,
甲辰】【乙巳】火木之生。
死木:
甲申】【乙酉】有暗金,
甲午】【乙未】有金克,
甲子】【乙丑】金克木。
《孙子才》云:
天干纳音木见水多,木气浮轻、水气漂流,
营生每劳力,克陷六亲,浮散他乡,无安适之地。
《悟玄子》云:
水,小、润苗,大、漂流。
《李九万》云:
木有金,则有唯高唯敛之德,仍爱土重、能蟠根万仞。
冬月宜土、春月宜水,表里也。
土少则有根危枝茂之患。
又云:
凡木春生者,主一生不得闲。
3.论水
四时皆忌火多、火多则受竭,
忌见则横流,
忌见土重、土重则不流,
忌见金死、金死则水囚,
忌木旺、木旺则水死。
又云:
天倾西北、水之源,
地陷东南、水之府。
天倾西北,亥为水出之方,
地陷东南,辰为纳水之海,
逆流到申而作声,故水不西行。
水多则溢,反散漫而多不足也。
土年亦然,卯巳同。
《玉霄宝鉴》云:
水之性润下,逆则有声,顺则有容,
年月日时,
逆行十二辰者、逆也;入格者,主清贵有声誉。
顺行十二辰者、顺也;主有度量,有吉神助、乃贵格。
《悟玄子》云:
水流清处遇冬天,壬癸难逢亥子全,
最爱金生名秀气,偏唯败土浊根源。(一本云:偏唯败土浊其源)
《李九万》云:
水不绝源,亦伏金而流远,水不可太过、过则反伤。
《沈芝》云:水命动摇多主浊。
注云:
凡水命不要太旺,更逢冲破,主常俗之人,
或阴人不爱旺,多主荫荡,爱自主自绝则吉。
4.论火
春忌见木,恶其焚也。
夏忌见土,火旺见土、则暗也。
秋忌见金,不能克制。
冬忌见水,水旺则灭形。
春火欲明、不欲炎,炎则不实;
秋火欲藏、不欲明,明则燥也;
冬火欲生、不欲杀,杀则暗也。
又云:
火无不明之理,明无不灭之象,
火多令人不实,火极明明不久也,
不可无木,木能藏火,春火得明,到卯寅生也。
火不利西。
古法云:然是春火,亦宜晚明,何也?
火无不明之理、亦无不灭之象,火多发即死也。
《悟玄子》云:
炎炎真火镇南方,不必辉光要伏藏,
遇土不明多蹇塞,木逢旺处最为良,
木死火虚难得求,早岁功名不久长。
《玉霄宝鉴》云:
火性炎上,不可太旺,太旺则酷烈暴物,
生居离位者,果断有为,锐于建功立事,
若居坎位,则畏事、多礼之士。
《李九万》云:
火不长炎,唯托木以焰,
火多无木者,不可发早,发早则无寿。
5.论土
五行之主,散在四维,故金木水火,依而成象,是四时皆有用,
唯忌火死酉也、水旺子也。
《神白经》云:火死土囚,水旺土虚。
《风角》云:土得金火成大器。
又云:土高无贵、空惹灰尘。土聚则滞,五行聚处,生有福之人。
何故土聚复滞?古人云:土聚在辰未即贵,谓阳土聚于辰、阴土聚于未,
辰未者、土之正位也。丑戌亦土位,何不言之?
盖辰有伏水,未有匿木,水木能滋养万物,故合人贵,
戌有藏火,丑有隐金,秋火冬金,能留万物,故令人不贵,
是土爱辰未、而不爱丑戌也。
五行气,秉麻成行晚年庄产无比,此乃生养之地,为福也。(《神白经》)
《孙子才》云:天干纳音土,不可见水太过,少见钊为财,多则为滞。
《悟玄子》云:水土同行终汩没。
《李九万》云:
太过、无水则不柔和,无木则不疏通,
土命见火,女人多不生长。
又云:
土旺四季,唯戌土困弱,为人多瞌睡,
辰未人好食,丑人清省。
《沈芝》云:土旺反虚,丑能卓立。
注云:凡土命不要太旺,反虚不实,
见丑即吉,丑有艮土、有癸水,故润而有膏,命遇此能卓立也。
6.五行之性
火为太阳,性炎上;
木为少阳,性腾上、而有所止;
水为太阴,性润下;
金为少阴,性沈下、而有所止;
土无常性,视四时所乘,欲使相济得所,勿令太过不及。(广录)
五行精纪》卷七:论五行一 (7~20)
2010/06/13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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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释五行真象(宰公要诀)
甲乙丙丁 木火象 多贵
庚辛壬癸 金水象 秀实 贵
甲乙戊己 木土象 秀实 主脾胃疾
乙庚丙辛 金水象
丙丁戊己 火土象 贵 主下部或肾疾
庚辛甲乙 金木象 骨疾
戊癸甲己 火土象 
乙庚丁壬 水木象
庚辛丙丁 金火象 血疾暗 祸发死
壬癸丙丁 水火象 目疾 水多贱 火多贵
乙庚戊癸 金火象 血疾
丙辛戊癸 水火象 目疾
庚辛戊己 金土象 贵
壬癸戊己 水土象 水多贵 土多贱 虽敏不发 肾疾
乙庚甲己 金土象
丙辛甲己 水土象 肾疾
壬癸甲乙 水木象 清贵
甲己丁壬 土木象
丙辛丁壬 水木象
戊癸丁壬 火木象
8.又五行真象
金水 多清
金火 刚虐 刻核
金木 柔而有立 刚正时成
金土 重而有执 福慧数金
木火 文彩
木水 清秀和 而有立
木金 刚直
木土 毒害饮 馔已重
水火 多慧
水木 智仁 滋润
水金 清秀福 德超达
水土 重浊汨没 多难
火水 先昧后明 晚年超达
火木 文彩 好胜
火金 性烈
火土 记问 大毒
土火 思虑 博学
土木 平直而运物
土金 好学少成 先劳后逸
土水 有信 有智
(《宰公要诀》)
9.释五行真象
金水象不可见土,谓水土浑杂,
金气不见、水浑金暗,令人福浅,土岁亦滞,
唯金水清白,集秀丽之容,水深金重逢水厄,遇水须教落深渊。
假令【癸酉】年生,怕【癸亥月、庚子日、辛巳时】,主水厄也。
金火象,不可见水,金火主血多、性好杀,往往因血主福,
金重火轻、发迟益寿,
金轻火重、发早退速,早发亏寿,利主兵之权也。
金木象,
活木畏金、见火成秀,
死木得金、方成其造化;
金重木轻、令人多骨痛,
木重金轻、反化肺疾;
金木相宜,造成颛平之象也。
《悟玄子》云:金轻木重损钱财,金重为殃彻骨灾。
金土象,土积成金,
土多金少、其福厚着,
金重土轻、福出艰辛,
己土多有庚辛者、福厚,
若庚辛多、有戊己者,福艰难也。
水火象,
火多者、性急多悔,
水多者、令人眼疾,
此象日时忌之,入【酉】火死、水浴,其命艰难而死,更忌岁来临之。
水土象,
土重水轻、令人有下部疾,虽有文章、秀而不实。
水重土轻、却有科名
火土象,
火虚土聚不成物,若同水流成汨没,
火虚土聚成何用?定是尘埃碌碌人。
戊子,戊午,己丑,己未,丁巳,丁亥,丙辰,丙戌
丙丁与戊己相夹,乃火虚土聚,时上逢水,土滞火灭,平生蹇薄。
又云:
大火见土则暗,大土见火则虚,
土轻火重不明,己卯丙寅时是也。(《神白经》)
《李九万》云:
戊子己丑戊午己未丙辰丁巳丙戌丁亥
皆火土杂之象,见壬癸则主汩没也。
10五行真气取干化与纳音同类
壬子(桑柘)壬午(杨柳)真木
己酉(大驿)己卯(城头)真土
丙子(涧下)丙午(天河)真水
戊子(霹雳)戊午(天上)真火
乙丑(海中)乙未(沙中)庚辰(白腊)庚戌(钗钏)真金
11.五行真日时
乙酉庚辰时为精金
丁巳丙午时为精火
癸亥壬子时为精水
己丑戊辰时为精土
甲寅丁卯时为精木
以上主福贵 (《广信录》)
12.论五行真贵(神白经)
火人 丙日辛时 辛日丙时
木人 甲日己时 己日甲时
土人 戊日癸时 癸日戊时
水人 壬日丁时 丁曰壬时
金人 庚日乙时 乙日庚时
重犯福减
13.四时摄聚
甲寅丙寅 木火摄助于人
丁巳辛巳 金火摄聚于巳
庚申甲申 金木摄聚于申
壬申戊申 木火摄助于申
癸亥乙亥 水木摄聚于亥
以上主清要显达,若月令不得地、亦作福命。(《广信集》)
《神白经》云:
金水聚于申,
火木聚于寅,
水木聚于亥,
火土聚于巳,
全在日时,往往有福,
若更在四时有气之中生者妙,十有九贵。
14.五行足格
谓年月日时胎,五行排成,
若无冲破空亡、死绝,更有福神互为之助,
五行入库、最为上格,贵极一品,
虽不入库、只生旺亦可,然不及入库为贵也。
又不入库、不生旺,只纯粹不驳杂,亦可为两府。
纯粹不驳杂者,无死绝冲破空亡,若有空亡死绝、即从灭论,
然有他处纳音救之,亦可为两府两制,然颇多难,其履历须反复进退,却终有寿,
若无救而有福神为之助,当作卿监,
若无救更空亡,而有福神互为之助,不过一多难员正郎,平生不能有土,
若有冲破空亡,而又无一福神,不迥簿尉州县官,仍累经停替,
若有三刑六害,即作有名举人,或清高僧道
更有死绝,定是一富足百姓。
又云:
五行足,须是相生、不死绝、有气、福禄神递互乘之,便作至贵之命,
五行死绝、有他处来救,亦与不死绝同,
如有自死自绝而无救,不入格也。(《林开三命》)
《壶中子》云:五行欲其自足,勿论胎。
注云:乃金木水火土也,得之足者,为五行借足格,
须言借者,谓年月日时,可占五行之四字,
乃取当生真气所属而图之,盖真气即当年之主,
昧者添胎元一辰纳音、浑四柱而为五,谓之五命,欲其五行足而不阙,
据胎分经言,人怀胎二百七十日而生,医家以十月产者计其血脏干湿之一月也,
况人有多月生者、以何为准?故云:勿用胎元
天元变化书》云:
五行全,未必为贵,须支干有用,
其间有「正气」、「真气」、「官气」者,可许为上。
「正气」者、印也,
「真气」者、五位旺,
「官气」者,真气来克也。
假令【甲子年金、丁丑月水、丁卯日火、辛丑时土、戊辰胎木】,(#700109-1)
天干杂,纳音无正气、真气、官气,只有辛字用,被丁多所制,不能旺也,
虽五行全,贫下。
如【壬申年、戊申月、乙巳日、丙子时、己亥胎】,(#700109-2)
天元有戊之贵气,化气真火,故卿监,
《玉掌诀》云:
五行全者论和柔,杂乱徒然一世休,
相交克剥岂为佳,此命寻常恰似麻。
15.五行一字
五行一字者,谓年月日时胎、纳音俱成一字,
须是带禄马贵人有气,则为两府;
若只带禄马贵人,为两制;
禄马贵人,但只有气,亦卿大夫之命。
如冯京【辛酉年、辛卯月、癸丑日、辛酉时、壬午胎】,(#700110-1=)
木旺于卯,禄马往来相善,故作两府。
又如梅昌宗【丙午年、癸巳月、癸卯日、甲寅时、甲申胎】,(#700110-21)
虽禄贵全,不临建旺,故作两制。
又有【丙申】年月日时(#700110-3=),无寸土,暴起至富,子孙渐贫矣。(《广信集》)
五行一字福来朝,当与君王宰庙谋,
初主运以无蹇滞,布衣何虑不封侯。
如【甲子癸酉壬申辛亥】,(#700110-4)
以此为至贵之命,盖有所归,
如【壬申癸卯】(#700110-5),此无归,故作下命。
(《鬼谷要诀》)
纳音一字最为强,切忌遭逢死绝乡,
生旺相兼并库墓,入文出武贵非常。
一要逢生、一要逢旺,更带正库,当为贵格,
若逢死绝则无用。(《络络》贵贱格)
《寸珠尺壁》云:五行一字人,最忌以死绝运。
16.五行 长生 沐浴 冠带 临官 帝旺 衰 病 死 墓 绝 胎 养
《三命提要》云:
一曰「受气」、又曰「绝」、曰「胞」,
以万物在地中,未有其象,如母腹空未有物也。
二曰「受胎」,天地气交氤氲而造物,其物在地中成形,
始有其气,如人受父母之气也。
三曰「成形」,万物在中成形,如人在母腹中成形也。
四曰「长生」,万物发生向荣,如人始生而向长也。
五曰「沐浴」,又曰「败」,以万始生而形体柔脆,易为所损,
如人人生后三日,以汤浴之,几至困绝也。
六曰「冠带」,万物渐荣秀,如人具衣冠也。
七曰「临官」,万物既秀实,如人之临官也。
八曰「旺」,万物成熟,如人之兴旺也。
九曰「衰」,万物形衰,如人之气衰也。
十曰「病」,万物病,如人之病也。
十一曰「死」,万物死,如人之死也。
十二曰「墓」,又曰「库」,以万物成功而藏之库,如人之终而归墓也。
17.土长生
既曰「水土俱生申」,又曰「土生巳」,何也?
水土生【申】,《阴阳家》之说也,
土生于【巳】,《医家》之说也,
盖五行之中,唯土分体用,厚德载物,
「居中不用」者,土之「体」也,
「散在四维」,如旺四季一十八日、土之「用」也。
「体」生于【巳】,乘父母之禄,
「用」生于【申】,继父母之位而生也。《李虚中书》
18.五行形色
推其形色,则水黑、火赤、木青、金白、土黄,此五行之正色也,
及其变易则不然,常以
〈生旺〉从正色,当生旺则正气全可见正色,
〈死绝〉从母色,
水者木之母也,死绝则黑,
木者火之母也,死绝则青,
火者土之母也,死绝则赤,
土者金之母也,死绝则黄,
金者水之母也,死绝则白.
夫五行死绝则气归根,见于母之色,凡人之遇苦楚而呻吟母者,乃其义也.
〈成形冠带〉从妻色,幼壮之年及衰老之际,仰妻之时也.
〈病败〉从鬼色,病败之地,是鬼王之乡,受克则气归鬼也.
〈旺墓〉从子色,旺为传墓,为敛藏故色在于子也.
其数则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
旺生加倍、死绝减半,以义推之。
(《烛神经》)
19.五行旺相囚休死例
春 木旺 火相 金囚 水休 土死
夏 火旺 土相 水囚 木休 金死
秋 金旺 水相 火囚 土休 木死
冬 水旺 木相 土囚 金休 火死
论曰:
五行当时者旺,所生者相,所克者死,生我者休,克我者囚,
独土无旺、金无相、水无恐、火无休、木无囚,此其故何也?
盖一朞之日三百六十,五行均旺七十二日,
唯土为万物母,如旺四季、一十八日。
《黄帝》曰:土于长夏时,土旺、金相、水死、火休、木休可知矣。
《阎东叟》云:
推命尤须详此,则凶者或吉、吉者或凶。
辛巳庚寅,是劫杀亦害死?则凶者或吉。
余仿此。
20.论五行自生、自旺,自临官,自死,自绝
*五行自生、旺、临官、死、绝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自生。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自旺。
癸亥】水、【乙巳】火、【庚寅】木、【壬申】金、【丁亥】土。自临官。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自死。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自绝。
*五行不生、旺、临官、死、绝
水【戊申】、火【甲寅】、木【辛亥】、金【乙巳】、土【庚申】。不生。
水【庚子】、火【丙午】、木【癸卯】、金【丁酉】、土【壬子】。不旺。
水【丁亥】、火【癸巳】、木【壬寅】、金【丙申】、土【己亥】。不临官。
水【癸卯】、火【辛酉】、木【丙午】、金【庚子】、土【丁卯】。不死。
水【辛巳】、火【己亥】、木【甲申】、金【戊寅】、土【乙巳】。不绝。
(此段文意指: 水本长生于申,但若临【戊申纳音大驿土自生, 以土克水,故水不生,余同....)
甲申】水,【丙寅】火,【己亥】木,【辛巳】金,【戊申】土,
皆五行〈自长生〉者,故四时不能与之兴衰,超然自生之理。
人若禀之,当敏快高明,贵者得之、其进以渐,富者得之、其利收厚,
以至贫贱者得之,亦收向荣,而得其所以生也。
丙子】水,【戊午】火,【辛卯】木,【癸酉】金,【庚子】土,
此五行〈自旺〉者也,不待四时,而能自致其旺,则其为旺也孰御?
此五行福力,奋震无偏拟者也。
壬辰】水,【甲戌】火,【癸未】木,【乙丑】金,【丙辰】土,
此五行之〈印库〉也,乃五行归根复本之时,
凡库之所在,必欲物聚之,则其库充矣。
设【壬辰】水为之主,欲得众水交归,然后为重,
更有金木与之往来相生,当得清权;
倘若水制火、火制金,更或〈天中〉临之,是谓「负印不起」也。
乙卯】水、【丁酉】火、【壬午】木、【甲子】金、【己卯】土,
此五行〈自死〉者也,生则劳、死则息,其理自然,
不有死之地、其物无自而归,又有所谓自死者,得其真归之理焉。
凡命遇此,颖特高明,多慧少福,
以静默为体、而不利有为,以淡薄为事、而不利兴起,
唯可学道访仙、超生死之门也;更在消息。
癸巳】水、【乙亥】火、【庚申】木、【壬寅】金、【丁巳】土,
此五行〈自绝〉者也,天之道无可绝焉,盖干支适会,已绝则更生。
凡遇此者,忧喜未定。
设如【癸巳】绝水,得【癸酉】旺金符之,是谓「绝中水更生」也。
(《烛神经》)
凡命带
【甲子】【乙卯】【己卯】【壬午】【丁酉】,不可便以{死}论,
壬寅】【癸巳】【丁亥】【庚申】【乙亥】,不可便以{绝}论,
丙寅】【辛巳】【甲申】【戊申】【己亥】,不可便以{生气}论,
【乙丑】【壬辰】【丙辰】【癸未】【甲戌】,不可便以{墓气}论,
须是用月令以辨清浊贵贱言之。
(《广信录》)
《李虚中》云:
壬寅】正得艮位,故不得谓之{绝},
丁巳】正得火禄,故不得谓之{绝},而尤坚壮也。
《沈芝》曰:
君相五行止于纳音也,
凡五行以{生旺}为君、{临官}为相,
若纳音是木,生月日时遇【寅卯】两位,
金遇【申酉】、水遇【亥子】、火遇【巳午】,皆主贵。
(《三命提要》)
至若
勾陈得位、不亏小信以成仁,
真武当权、知是大才而分瑞。
莹和尚注云:
勾陈为土将,其于常也为信,
真武乃水之神,其于常也为智,
若生属旺地,福德加临,可谓得位当权、出群之器。
王氏注云:珞珞子举此二神,盖言水土之性耳。
自生自旺事何知?印墓同华更自殊,
权杀定须臻相位,无权当得佩金鱼。
如贵格【丙子壬辰庚子丙辰】是也,(#700115=)
不入格驳杂:【辛巳】见【丙子】、【癸酉】见【丙寅】是也。
死绝宫中随顺生,更和天乙禄来并,
人生值此终当贵,无禄还须亦贵名。
有人【壬午】见【丁卯】,丁壬交互,丁禄在午,积财后贵。
(《鬼谷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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